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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基于手机终端的视频制作系统及方法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410404248.4
  • IPC分类号:H04N21/234;H04N21/44;H04N21/83;H04N5/232
  • 申请日期:
    2014-08-18
  • 申请人:
    周敏燕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基于手机终端的视频制作系统及方法
申请号CN201410404248.4申请日期2014-08-18
法律状态撤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5-02-11公开/公告号CN104349175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21/234IPC分类号H;0;4;N;2;1;/;2;3;4;;;H;0;4;N;2;1;/;4;4;;;H;0;4;N;2;1;/;8;3;;;H;0;4;N;5;/;2;3;2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周敏燕申请人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东新园茗盛苑6-2-1101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周敏燕当前权利人周敏燕
发明人周敏燕
代理机构杭州之江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代理人林蜀
摘要
一种基于手机终端的视频制作系统及方法,包括安装在手机端的视频模板选择单元、静态模板展示单元和素材显示单元,其中视频模板选择单元用于显示和选择视频模板,静态模板展示单元用于展示视频模板中分镜头的静态模板,静态模板包括至少一个用于展示素材的显示区块,素材显示单元用于显示图片、照片或视频素材;还包括视频合并单元,用于将素材关联到静态模板后,根据视频模板将素材与视频模板进行合并生成用户视频。利用越来越普通的手机,将通过手机拍摄的照片、视频根据视频模板制作的个人视频,场景丰富、画面观赏性强,制作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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