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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子超强光源手提灯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410070504.7
  • IPC分类号:F21L4/00;F21L4/08;F21L14/02;F21V21/40;F21W131/00;F21Y113/00
  • 申请日期:
    2004-08-05
  • 申请人:
    明辉光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光电子超强光源手提灯
申请号CN200410070504.7申请日期2004-08-05
法律状态撤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6-02-08公开/公告号CN1731003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F21L4/00IPC分类号F;2;1;L;4;/;0;0;;;F;2;1;L;4;/;0;8;;;F;2;1;L;1;4;/;0;2;;;F;2;1;V;2;1;/;4;0;;;F;2;1;W;1;3;1;/;0;0;;;F;2;1;Y;1;1;3;/;0;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明辉光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桥头路一号(近立新水库)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明辉光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明辉光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发明人袁仕杰
代理机构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张敬强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光电子超强光源手提灯,其具有灯体,该灯体内设置有聚光灯单元腔室和电源电路装置,第一聚光灯单元设置在灯体的聚光灯单元腔室内并与电源电路装置电连接,其包括具有灯座的灯壳和安装在该灯座上的超强光源灯泡;与灯体固定连接的固定手柄;与灯体枢轴连接的活动手柄,所述活动手柄与灯体连接处具有转动夹止装置;设于内腔室另一端并与电源电路装置电连接的求救警示闪烁灯单元,该求救警示闪烁灯单元具有一可以连续发出300小时闪射讯号的灯泡。本发明适合用于找寻对象或多角度照明等工作,尤其对如警务、消防和军队等从事危险工作的人员特别有效用,更是夜间作战和追捕疑犯的必备照明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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