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 | 头戴显示器 |
申请号 | CN201510537736.7 | 申请日期 | 2015-08-28 |
法律状态 | 暂无 | 申报国家 | 中国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5182533A |
优先权 | 暂无 | 优先权号 | 暂无 |
主分类号 | G02B27/01 | IPC分类号 | G;0;2;B;2;7;/;0;1查看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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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青岛歌尔声学科技有限公司 | 申请人地址 | 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东明路以东玉清街以北(歌尔电子办公楼502室)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
权利人 | 歌尔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当前权利人 | 歌尔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陈立超;周小飞 |
代理机构 | 青岛联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侯艳艳 |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头戴显示器,可以解决现有技术耳机线及耳机主体的收纳问题,提高头戴显示器使用的方便性。所述头戴显示器,包括显示装置、头带及耳机,该头带的两端与该显示装置的左右两侧相连接,用于供使用者佩戴,该显示装置还包括收纳腔,该耳机可收纳于该收纳腔中。本发明头戴显示器上设置有收纳腔,便于耳机的收纳,不会造成耳机的丢失,大大提高了头戴显示器的使用便利性和人性化设计程度。
1.一种头戴显示器,该头戴显示器包括显示装置、头带及耳机,所述头带与所述显示装置相连接,用于供使用者佩戴,其特征在于,该显示装置还包括收纳腔,所述耳机可收纳于所述收纳腔中;所述显示装置还包括与所述头带的两端对应设置的两转轴,所述转轴在所述显示装置中固定设置且所述转轴独立于所述显示装置,且所述转轴的一端伸出所述显示装置的壳体外,用于与所述头带端部连接,所述头带可绕所述转轴转动实现与所述显示装置可转动连接;所述收纳腔设置于所述转轴上与所述头带连接的一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机为无线耳机。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头戴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收纳腔的开口端设有止挡件。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机为具有耳机线的线控耳机,其耳机线远离所述耳机的一端与所述显示装置内部的电路相连接;所述转轴内还设置有用于收纳所述耳机线的收纳机构,所述收纳机构包括壳体和带动所述耳机线伸缩的伸缩部件,所述耳机线随所述伸缩部件的缩回收纳在所述伸缩部件上,所述壳体和伸缩部件上设有相互配合的限位组件,用于当耳机线拉出所需长度时限制其缩回。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头戴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部件为卷簧,所述壳体内设置有卷簧固定轴,所述卷簧套设在所述卷簧固定轴上,且其内端固定在所述卷簧固定轴上,所述耳机线缠绕在所述卷簧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头戴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组件为设置在所述卷簧上的限位凸起和设置在所述壳体内壁上的限位槽。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收纳腔包括第一腔体和与所述第一腔体连通的第二腔体,所述第一腔体包括第一开口端、第一腔底端及连接所述第一开口端及所述第一腔底端的第一侧面,所述第二腔体具有第二开口端、第二腔底端及连接所述第二开口端及所述第二腔底端的第二侧面,所述第二开口端位于所述第一腔底端上。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头戴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腔底端的面积大于所述第二开口端的面积。
头戴显示器\n技术领域\n[0001] 本发明涉及虚拟现实头戴显示设备,尤其是一种能够实现耳机收纳功能的头戴显示器。\n背景技术\n[0002] 头戴显示器(Head Mount Display)是用于显示图像及色彩的设备,通常是以眼罩或头盔的形式,把显示屏贴近用户的眼睛,通过光路调整焦距以在近距离中对眼睛投射画面。\n[0003] 头戴显示器通常包括显示装置和头带,显示装置具有高分辨率的液晶显示板,通常因其制作成眼镜的形状而被称为眼镜,用来将相同(或不同)的视频画面显示到左眼和右眼;头带则用来连接显示装置并将显示装置佩戴在使用者头脸部。\n[0004] 随着全新的智能头戴设备发展的强劲势头,目前市场上部分头戴显示器不再仅仅局限在“视”的功能上,还巧妙地加入音频的极致体验,配合耳机一起使用来控制用户的视觉和听觉。然而由于耳机属于第三方配件,通常耳机与头戴显示器是分离设置的,因此在使用时和使用后均带来一定的不便。\n发明内容\n[0005] 有鉴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头戴显示器。\n[0006] 一种头戴显示器,该头戴显示器包括显示装置、头带及耳机,该头带的两端与该显示装置的左右两侧相连接,用于供使用者佩戴,该显示装置还包括收纳腔,该耳机可收纳于该收纳腔中。\n[0007]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所提供的头戴显示器,在显示装置上设置有收纳腔,便于耳机的收纳,不需要单独配置耳机,不会造成耳机取用时的不便以及用后可能丢失的问题,大大提高了头戴显示器的使用便利性和人性化设计程度。\n附图说明\n[0008] 图1为本发明第一实施方式所提供的头戴显示器第一状态的立体图;\n[0009] 图2是图1所示实施方式的具有部分剖视的前视图;\n[0010] 图3为图2中I处所示的放大图;\n[0011] 图4本发明第一实施方式所提供的头戴显示器第二状态的立体图;\n[0012] 图5为图1所示实施方式度提供的头戴显示器佩戴状态的示意图;\n[0013] 图6为图5中将头围绑带转动一定角度后头戴显示器佩戴状态的示意图;\n[0014] 图7为本发明第二实施方式所提供的头戴显示器的局部剖视图;\n[0015] 图8为图7所示的头戴显示器将无线耳机放置在收纳腔过程中的结构示意图;\n[0016] 图9为本发明第三实施方式所提供的头戴显示器的局部剖视图;\n[0017] 图10为本发明第四实施方式所提供的头戴显示器的局部剖视图。\n具体实施方式\n[0018]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n[0019] 首先,对该具体实施方式中涉及到的方位词语作一简要说明:本实施例中以头戴显示器正常佩戴状态下定义其左、右侧,即与使用者左耳对应侧为其左侧,与使用者右耳对应侧为其右侧。\n[0020] 参照图1,图1为本发明第一实施方式所提供的头戴显示器第一状态的立体图。本实施例头戴显示器,包括显示装置10、头带20和耳机30,显示装置10通常包括壳体11、固设在壳体11前侧的显示面板14(也称显示屏)、以及内部均设置有透镜的左、右镜筒(位于壳体\n11的后侧,即显示面板14的相对侧,由于角度原因,图1中未示出),用来将相同(或不同)的视频画面显示到左眼和右眼;头带20在本实施例中指头围绑带,其两端与显示装置10的左右两侧相连接,用于供使用者佩戴。进一步的,该头戴显示器还包括头顶绑带40,头顶绑带\n40的一端连接头带20,另一端连接显示装置10的壳体11,以使佩戴更舒适牢固。\n[0021] 请同时参阅图2及图3,图2是图1所示实施方式的具有部分剖视的前视图,图3为图\n2中III-III处所示的放大图。本实施例中显示装置10还包括与头带20的两端对应设置的两转轴13,转轴13固定设置于显示装置10中,且其一端伸出于显示装置10的壳体11外,用于与头带20的端部连接,头带20可绕转轴13与显示装置10可转动连接。具体地,本实施例中转轴\n13是与显示装置10的壳体11一体成型的凸出筋,头带20的两端具有塑料或金属材质的连接板21,连接板21以转轴13的一端为转动支点可转动地连接于显示装置的壳体10上。这样一来,可以通过转动头带20调节其佩戴在头上的角度,以避免由于长时间佩戴对耳部的压迫感,提高用户佩戴舒适度,如图5与图6所示。\n[0022] 该显示装置10还包括收纳腔12,该收纳腔设置于该转轴13中,并用于收容该耳机\n30。由于收纳腔12要能尽量完全容置耳机30,耳机30有一定的厚度,则收纳腔12要有一定的深度,优选地,将其设置于对应侧转轴13上与头带20连接的一端,可以保证收纳腔12有足够的深度容置耳机30,同时便于使用者取用和放置。转轴13既作为耳机30的收纳处,又作为头带20的转动轴,从而可以简化整体结构。\n[0023] 对于收纳腔12,其包括第一腔体121和第二腔体122,第二腔体122位于第一腔体\n121内侧,第一腔体121具有开口端1211和腔底端1212,第二腔体122具有开口端1221和腔底端1222,开口端1211、1221朝外,第二腔体122的开口端1221位于第一腔体121的腔底端1212上并与第一腔体121连通。收纳时,耳机30的软胶耳塞部朝内位于第二腔体122内,其硬质壳体部位于腔体121内。\n[0024] 进一步地,第二腔体122的腔底端1222的面积大于其开口端1221的面积,即第二腔体122的内端大、外端小,耳机30的软胶耳塞部通过其弹性变形卡在第二腔体122内,且利用其自身弹性挤压产生的回弹力将耳机30整体固定在收纳腔12内。\n[0025] 采用本实施例头戴显示器,需要使用耳机30时,将其从收纳腔12中取出使用即可,参照图4;使用完毕可将其置于收纳腔12中进行收纳,如图1至图3所示。\n[0026] 对于耳机30,其可以是无线耳机或线控耳机,耳机30通常设置两个,以便分别对应使用者的左耳和右耳,相应地,收纳腔12也对应设置两个。\n[0027] 本实施例中耳机30优选具有耳机线31的线控耳机,耳机线31的内端电连接于显示装置10内部的耳机电路,从而使耳机30集成在头戴显示器上,与头戴显示器成为一体结构,从根本上解决了耳机丢失问题。为便于耳机线31的收纳,转轴13内还设置有用于收纳耳机线31的收纳机构50,该收纳机构50包括壳体51和与耳机线31一起伸缩的伸缩部件52,耳机线31随伸缩部件52的缩回收纳在伸缩部件52上,同时耳机30收纳在收纳腔12内,且壳体51和伸缩部件52上设有相互配合的限位组件,用于当耳机线31拉出所需长度时限制耳机线31缩回,暂时固定耳机线31,使其保持该长度进而使耳机30能顺利插入耳内。\n[0028] 在本实施例中,伸缩部件52为卷簧52,在壳体51内固设有卷簧固定轴53,卷簧52套设在卷簧固定轴53上,且卷簧52的内端固定在卷簧固定轴53上,耳机线31缠绕在卷簧52上。\n卷簧能够在一个较小的空间内提供持续的旋转动力,为便于耳机线31的缠绕,其优选为有一定宽度的片状卷簧。通过卷簧52的旋转拉伸和缩回实现耳机线31的拉出和缩回收纳,为防止耳机线31脱离卷簧52,优选地,耳机线31线体上某一段固连在卷簧52上,固连位置越接近卷簧52的中心,越可以在有限的空间内尽量缠绕更多的耳机线31。当然,也可以选用机械领域其他可以拉伸缩回的弹性部件,在此不作具体限制。\n[0029] 进一步优选地,限位组件为设置在卷簧52上的限位凸起521和设置在壳体51内壁上的限位槽511。限位凸起521可以是圆形或其他形状凸起,或者是卡勾状凸起,限位槽511与之相适配即可,本实施例中限位凸起521位于卷簧52的靠外端部位,以防止影响卷簧52的正常卷取。\n[0030] 收纳机构的壳体51可以是两端封闭的圆筒状,在其上设有供耳机线31的外端穿出的外端开口512及供耳机线31的内端穿出的内端开口513,外端开口512与收纳腔12连通。\n[0031] 实施例二\n[0032] 请参阅图7,图7为本发明第二实施方式所提供的头戴显示器局部剖视图。与实施例一不同的是,本实施例中耳机为无线耳机60,当其不使用时,无线耳机60可收纳于收纳腔\n12中。由于无线耳机60与头戴显示器的显示装置10之间没有耳机线连接,相比实施例一中的线控耳机30,无线耳机60收纳于收纳腔12内时会存在脱离收纳腔12而丢失的可能性。为解决此问题,本实施例中在收纳腔12的开口端设置有止挡件70,如图8所示,用于当无线耳机60收纳于该收纳腔12内时,止挡件70用以挡住无线耳机60,防止其从收纳腔12中脱落。\n[0033] 具体地,该止挡件70可以是弹性硅胶体或其他软胶材质,通过二次注塑的方式固定在显示装置10的壳体11上,当将无线耳机60塞入收纳腔12时,止挡件70发生弹性变形,参照图8,以便于无线耳机60顺利塞入收纳腔12内,当无线耳机60完全容置于收纳腔12内后,止挡件70恢复形变,止挡在收纳腔12的开口端处,以防止无线耳机60意外脱离收纳腔12。当然,止挡件70也可以为扣合在收纳腔12开口处的盖体等。\n[0034] 实施例三\n[0035] 请参阅图9,图9为本发明第三实施方式所提供的头戴显示器局部剖视图。与实施例一不同的是,本实施例中转轴13是独立于显示装置10的一个部件,其通过卡扣结构80固定在显示装置10的壳体11上,该卡扣结构80包括设置在壳体11上的卡槽和对应设置在转轴\n13上的凸起卡扣,通过凸起卡扣的弹性变形嵌入卡槽内从而使转轴13固定在显示装置10上。通过将转轴13设置成一个单独的部件,便于当收纳腔12设置在其上时,方便加工;且当头戴显示器结构一样,区别仅在于耳机形状或大小不同时,无需改变头戴显示器的模具结构,只需根据不同耳机的形状和大小加工出具有对应形状和大小的收纳腔的多个转轴13,从而减小模具和加工成本。当然,本实施例中的转轴13也可以采用其他固定结构或固定件固定在显示装置10的壳体11上,比如采用螺丝固定等。\n[0036] 实施例四\n[0037] 请参阅图10,图10为本发明第四实施方式所提供的头戴显示器局部剖视图。与实施例三不同的是,本实施例中耳机为无线耳机60,当其不使用时,无线耳机60可收纳于收纳腔12中。由于无线耳机60与头戴显示器的显示装置10之间没有耳机线连接,相比实施例一中的线控耳机30,无线耳机60收纳于收纳腔12内时会存在脱离收纳腔12而丢失的可能性。\n为解决此问题,本实施例中在收纳腔12的开口端设置有止挡件70,如图8所示,用于当无线耳机60收纳于该收纳腔12内时,止挡件70用以挡住无线耳机60,防止其从收纳腔12中脱落。\n[0038] 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进行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依然可以对前述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法律信息
- 2022-12-02
专利权的转移
登记生效日: 2022.11.18
专利权人由歌尔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歌尔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由261031 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东明路以东玉清街以北(歌尔电子办公楼502室)变更为266104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500号
- 2020-10-27
专利权的转移
登记生效日: 2020.10.12
专利权人由青岛歌尔声学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歌尔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由266061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8号国展财富中心3号楼4层401-436户变更为261031 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东明路以东玉清街以北(歌尔电子办公楼502室)
- 2018-04-06
- 2016-01-20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G02B 27/01
专利申请号: 201510537736.7
申请日: 2015.08.28
- 2015-12-23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引用任何外部专利数据! |
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被任何外部专利所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