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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吻蝮蛇毒酒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010283762.9
  • IPC分类号:A61K35/58;C12G3/04;A61P1/10;A61P9/10;A61P15/08;A61P17/04;A61P17/16;A61P29/00
  • 申请日期:
    2010-09-17
  • 申请人:
    潘仁华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尖吻蝮蛇毒酒及其制备方法
申请号CN201010283762.9申请日期2010-09-17
法律状态驳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2-04-04公开/公告号CN102397297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A61K35/58IPC分类号A;6;1;K;3;5;/;5;8;;;C;1;2;G;3;/;0;4;;;A;6;1;P;1;/;1;0;;;A;6;1;P;9;/;1;0;;;A;6;1;P;1;5;/;0;8;;;A;6;1;P;1;7;/;0;4;;;A;6;1;P;1;7;/;1;6;;;A;6;1;P;2;9;/;0;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潘仁华申请人地址
湖南省常德市常德市林业局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潘仁华当前权利人潘仁华
发明人潘仁华;张耀忠
代理机构常德市源友专利代理事务所代理人章祖斌
摘要
尖吻蝮蛇毒酒,由以下重量配比的原料制成:尖吻蝮鲜毒液1—50毫升或尖吻蝮蛇毒粉0.2—10克、酒精含量≧50%的白酒500克。制备尖吻蝮蛇毒酒的方法为:将活的尖吻蝮毒蛇的毒液取出,在10分钟之内将毒液与酒精含量≧50%的白酒混合,或者用尖吻蝮蛇毒粉与酒精含量≧50%的白酒混合制成,静置半个小时后即可饮用。本发明采用尖吻蝮毒液与白酒混合,只需半个小时即可饮用,无需像用蛇体泡酒那样需要浸泡好几个月的时间。本发明还具有多种保健功能:①、祛风祛湿、活络活血、润肠通便、滋阴壮阳、养颜驻容等;②、能治疗风湿、中风、四肢麻木、半身不遂、骨节疼痛、皮肤瘙痒等症;③、可预防和治疗心脑血管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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