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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记录仪(M33)

外观设计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230211612.7
  • LOC分类号:--
  • 申请日期:
    2012-05-30
  • 申请人:
    赵超恒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行车记录仪(M33)
申请号CN201230211612.7申请日期2012-05-30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公开/公告号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暂无LOC分类号暂无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赵超恒申请人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固戍东财工业区8栋一楼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赵超恒当前权利人赵超恒
发明人赵超恒
代理机构暂无代理人暂无
摘要
1.外观设计名称为:行车记录仪(M33)。2.外观设计产品用于:用于行驶过程中拍摄记录车外景象,作为事故处理凭证。3.外观设计要点在于:形状。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为:主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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