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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仅供参考,实际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展示为准

用于便携式电子设备的显示屏

实用新型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520056214.7
  • IPC分类号:G09F9/37
  • 申请日期:
    2005-03-23
  • 申请人:
    深圳TCL新技术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用于便携式电子设备的显示屏
申请号CN200520056214.7申请日期2005-03-23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公开/公告号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G09F9/37IPC分类号G;0;9;F;9;/;3;7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深圳TCL新技术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蛇口工业大道中5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深圳TCL新技术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深圳TCL新技术有限公司
发明人冯万良;钟燮和;郭晓芬
代理机构深圳市永杰专利商标事务所代理人王志强
摘要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用于便携式电子设备的显示屏,该显示屏是电子墨水(E-ink)显示器,该显示器连接于原有电子设备的电路中。显示屏是全反射的,不需要背光模组,而且只在变换画面时才消耗电能。且其显示的对比度和亮度不受照明环境(户内、户外)、观看角度(视角接近180度)的不利影响。总之,该显示屏使用电子墨水作为显示界面,成本低,耗电少,显示清晰,便于信息显示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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