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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卡槽固定式摄像机支架

实用新型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120000839.7
  • IPC分类号:F16M13/02;F16M11/04;F16M11/16
  • 申请日期:
    2011-01-04
  • 申请人:
    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卡槽固定式摄像机支架
申请号CN201120000839.7申请日期2011-01-04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公开/公告号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F16M13/02IPC分类号F;1;6;M;1;3;/;0;2;;;F;1;6;M;1;1;/;0;4;;;F;1;6;M;1;1;/;1;6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发明人曹国华;李月明;韩刚;刘卫国;吴成明;李书福;杨健;赵福全
代理机构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代理人尉伟敏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卡槽固定式摄像机支架,旨在提供一种结构牢固、安装方便、使用简单灵活、成本低廉的安装在建筑物壁体上的卡槽固定式摄像机支架。一种卡槽固定式摄像机支架,包括支架面板、伸缩杆、支架杆,伸缩杆和支架杆的一端支撑支架面板,所述摄像机支架还包括固定在建筑物壁体上的支架卡槽,伸缩杆和支架杆的另一端分别设有锁紧件,锁紧件与支架卡槽固定连接。本实用新型适合应用在摄像设备需要牢固稳定的安装在建筑物壁体上的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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