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 | 一种用于防止车辆超载的预警装置 |
申请号 | CN201320477973.5 | 申请日期 | 2013-08-07 |
法律状态 | 权利终止 | 申报国家 | 中国 |
公开/公告日 | | 公开/公告号 | |
优先权 | 暂无 | 优先权号 | 暂无 |
主分类号 | G01G19/03 | IPC分类号 | G;0;1;G;1;9;/;0;3;;;G;0;8;G;1;/;0;1;7查看分类表>
|
申请人 | 上海电机学院 | 申请人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690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
权利人 | 上海电机学院 | 当前权利人 | 上海电机学院 |
发明人 | 毕晶;高纪文;沈克林;蔡陈宇;周小莉 |
代理机构 | 上海翼胜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翟羽;曾人泉 |
摘要
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防止车辆超载的预警装置包括重量检测感应板、检测线路传输管、控制器和超重预警铃;所述重量检测感应板设置在桥梁一端的引桥路面上,用以检测待上桥的车辆的重量,其中所述重量检测感应板内置压力传感器;所述检测线路传输管设置在所述引桥的两侧,用以接收所述重量检测感应板所检测到的重量信息;所述控制器与所述检测线路传输管连接,用以将所述检测线路传输管所采集的重量信息与一预设阈值进行比较,若所采集的重量信息大于所述预设阈值,则产生一告警信号;所述超重预警铃设置在所述引桥处的监测站,用以接收所述告警信号并产生告警。
1.一种用于防止车辆超载的预警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重量检测感应板、检测线路传输管、控制器和超重预警铃;所述重量检测感应板设置在桥梁一端的引桥路面上,用以检测待上桥的车辆的重量,其中所述重量检测感应板内置压力传感器;所述检测线路传输管设置在所述引桥的两侧,用以接收所述重量检测感应板所检测到的重量信息;所述控制器与所述检测线路传输管连接,用以将所述检测线路传输管所采集的重量信息与一预设阈值进行比较,若所采集的重量信息大于所述预设阈值,则产生一告警信号;所述超重预警铃设置在所述引桥处的监测站,用以接收所述告警信号并产生告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防止车辆超载的预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重量检测感应板为多个,并且每一重量检测感应板间隔一固定距离设置在引桥路面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防止车辆超载的预警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红外发射器,所述红外发射器设置在引桥处的监测站,用以检测是否有车辆驶入引桥,若有则所述重量检测感应板开始工作。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防止车辆超载的预警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摄像机,所述摄像机设置在所述引桥处的监测站,用以拍摄违规车辆。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防止车辆超载的预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设置在引桥处的监测站内。
一种用于防止车辆超载的预警装置\n技术领域\n[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检测技术和通讯技术领域,具体的是一种用于防止车辆超载的预警装置,尤其适合于桥梁、高架公路上监测使用。\n背景技术\n[0002] 随着车辆的日益普及,交通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焦点。当一些大型车辆通过桥梁、高架公路时,若其负载超重,则很有可能对桥面或高架造成破坏,甚至压坏桥面或路面,不仅会损坏交通设备,严重的还会影响某些地区的交通运输,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近几年来,车辆超载事件时有发生,造成桥梁损坏或断裂的事故也屡见不鲜。因此,对车辆负载进行监测,不让超载车辆上桥、上高架,减少超载车辆的危害是非常重要的。\n实用新型内容\n[0003]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一种用于防止车辆超载的预警装置,它既能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又可以保证桥梁、高架公路的安全,减少因不断维修而产生的高昂的桥梁道路维护费,进而创造一个安全的交通运输环境。\n[0004]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n[0005] 一种用于防止车辆超载的预警装置,包括重量检测感应板、检测线路传输管、控制器和超重预警铃;所述重量检测感应板设置在桥梁一端的引桥路面上,用以检测待上桥的车辆的重量,其中所述重量检测感应板内置压力传感器;所述检测线路传输管设置在所述引桥的两侧,用以接收所述重量检测感应板所检测到的重量信息;所述控制器与所述检测线路传输管连接,用以将所述检测线路传输管所采集的重量信息与一预设阈值进行比较,若所采集的重量信息大于所述预设阈值,则产生一告警信号;所述超重预警铃设置在所述引桥处的监测站,用以接收所述告警信号并产生告警。\n[0006] 进一步,所述重量检测感应板为多个,并且每一重量检测感应板间隔一固定距离设置在引桥路面上。\n[0007] 进一步,所述用于防止车辆超载的预警装置还包括红外发射器,所述红外发射器设置在引桥处的监测站,用以检测是否有车辆驶入引桥,若有则所述重量检测感应板开始工作。\n[0008] 进一步,所述用于防止车辆超载的预警装置还包括摄像机,所述摄像机设置在所述引桥处的监测站,用以拍摄违规车辆。\n[0009] 进一步,所述控制器设置在引桥处的监测站内。\n[0010] 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防止车辆超载的预警装置的积极效果是:\n[0011] (1) 有效避免超过桥梁承重的情况,确保桥梁的安全使用,进而保证交通运输的有序进行,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n[0012] (2) 能够及时了解车辆负载的情况,阻止超载车辆过桥、上高架。\n附图说明\n[0013]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防止车辆超载的预警装置的立体示意图。\n具体实施方式\n[0014]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用于防止车辆超载的预警装置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说明。\n[0015] 参见图1所示,一种用于防止车辆超载的预警装置包括重量检测感应板2、检测线路传输管3、控制器4和超重预警铃1。其中,所述重量检测感应板2设置在桥梁一端的引桥路面上,用以检测待上桥的车辆的重量。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重量检测感应板2为多个,并且每一重量检测感应板间隔一固定距离(例如10米)设置在引桥路面上。这样可以同时对多辆上桥的车辆进行检测,从而保证引桥路面的交通运输环境。在所述重量检测感应板\n2内部设有压力传感器。\n[0016] 所述检测线路传输管3设置在所述引桥的两侧,用以接收所述重量检测感应板2所检测到的重量信息。所述控制器4与所述检测线路传输管3连接,用以将所述检测线路传输管3所采集的重量信息与一预设阈值进行比较,若所采集的重量信息大于所述预设阈值时,所述控制器4产生一告警信号。所述控制器4可以在引桥处的监测站内。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控制器4为一服务器,其具有结构简单、处理能力强和价格相对较低的特点。\n[0017] 所述超重预警铃1设置在所述引桥处的监测站,用以接收所述告警信号并产生告警(例如预警铃声)。\n[0018] 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一种用于防止车辆超载的预警装置还包括红外发射器(图中未示),所述红外发射器设置在引桥处的监测站,用以检测是否有车辆驶入引桥,若有则所述重量检测感应板2开始工作,接着所述重量检测感应板检测出待上桥车辆的重量。若发现待上桥的车辆重量超过预设阀值,则不允许该车辆上桥,直至该车辆减轻载重后再重新上桥,或者让该车辆从引桥旁的侧道驶出。\n[0019] 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一种用于防止车辆超载的预警装置还包括摄像机(图中未示),所述摄像机设置在引桥处的监测站,用以在超重预警铃1发出告警之后,对于那些仍然上桥的违规车辆加以拍摄,记录下违规车辆的车牌号码,事后方便对驾驶人员进行教育。若情节严重的话,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罚款。\n[0020] 以下将具体说明所述一种用于防止车辆超载的预警装置的工作原理。\n[0021] 当车辆驶过在引桥处的监测站时,所述预警装置开始工作。也就是说,当在引桥处的监测站的红外发射器检测到有车辆要上桥时,则启动所述重量检测感应板2开始工作,检测待上桥的车辆的重量,并将所检测到的重量信息通过设置在引桥两侧的检测线路传输管3传送至所述控制器4。所述控制器4根据所采集的重量信息与一预设阈值(桥面所能承受的最大重量除以桥面可容纳的车辆数目,即每一车辆的最大载重,例如桥面总承重量为\n100吨,可容纳的车辆数目为10辆,即每一车辆的最大载重为10吨)的比较结果进行处理,若所采集的重量信息大于或近似等于预设阈值时,则所述控制器4产生一告警信号。此时,在所述引桥处的监测站的超重预警铃接1接收到所述告警信号并产生预警铃。若当某些驾驶人员不理会超重预警铃1产生的告警坚持上桥,此时,在所述引桥处的监测站的摄像机会记录下该违规车辆的信息,以便后续相关处理。因此,所述一种用于防止车辆超载的预警装置克服了现有技术的不足,它既能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又可以保证桥梁、高架公路的安全,减少因不断维修而产生的高昂的桥梁道路维护费,进而创造一个安全的交通运输环境。\n[0022]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法律信息
- 2017-09-22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IPC(主分类): G01G 19/03
专利号: ZL 201320477973.5
申请日: 2013.08.07
授权公告日: 2013.12.25
- 2013-12-25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引用任何外部专利数据! |
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1 | | 2015-01-07 | 2015-01-07 | | |
2 | | 2014-03-27 | 2014-03-2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