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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相机以及数字相机中支持打印的方法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510120302.3
  • IPC分类号:H04N1/00;H04N5/225;H04N1/23
  • 申请日期:
    2005-11-08
  • 申请人:
    普立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数字相机以及数字相机中支持打印的方法
申请号CN200510120302.3申请日期2005-11-08
法律状态撤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7-05-16公开/公告号CN1964412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1/00IPC分类号H;0;4;N;1;/;0;0;;;H;0;4;N;5;/;2;2;5;;;H;0;4;N;1;/;2;3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普立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台湾省台北市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普立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普立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章智逵
代理机构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汤保平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数字相机及可使该数字相机支持打印装置使用PictBridge标准规格中的数字打印顺序格式(DPOF)标准规格打印的方法。数字相机包含至少一相片档案资料,其中相片档案资料是数字打印顺序格式的相片档案资料。本发明支持打印的方法包含:判断打印装置是否支持数字打印顺序格式标准规格;若判断为“否”,则读取相片档案资料;以及将相片档案资料传送至打印装置,以进行打印相片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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