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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便携式电动割草机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510717514.3
  • IPC分类号:A01D75/00
  • 申请日期:
    2015-10-30
  • 申请人:
    南通富士德机电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便携式电动割草机
申请号CN201510717514.3申请日期2015-10-30
法律状态撤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6-01-27公开/公告号CN105265106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A01D75/00IPC分类号A;0;1;D;7;5;/;0;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南通富士德机电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兆民镇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南通富士德机电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南通富士德机电有限公司
发明人刘妙群
代理机构暂无代理人暂无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便携式电动割草机,包括割草机头、连接杆件以及电源组件,所述割草机头和电源组件位于连接杆件的两端,所述连接杆件为一直杆,其中部连接有一控制把手,控制把手和电源组件之间的部分连接杆件为U型连接杆件,该部分连接杆件上具有用于斜跨的系带A。本发明的优点在于:本发明一种便携式电动割草机便于在腰间固定,其连接杆件上的U型连接杆件部分便于在腰间卡紧,使用者的舒适感更佳,以腰部为支撑点,控制把手也便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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