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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智能电视支付方法、装置及系统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310513885.0
  • IPC分类号:H04N21/254;G06Q20/10;G06Q20/12
  • 申请日期:
    2013-10-25
  • 申请人: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智能电视支付方法、装置及系统
申请号CN201310513885.0申请日期2013-10-25
法律状态驳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4-01-08公开/公告号CN103501447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21/254IPC分类号H;0;4;N;2;1;/;2;5;4;;;G;0;6;Q;2;0;/;1;0;;;G;0;6;Q;2;0;/;1;2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8号19号楼六层6184号房间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张友星;李明;陈懿;滕飞
代理机构北京中博世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申健
摘要
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一种智能电视支付方法、装置及系统,涉及移动支付技术领域,能够使得支付更加方便快捷,满足信息时代的需求。该方法包括:接收来自智能电视的终端标识,所述终端标识为所述智能电视响应于用户的订单支付操作后由所述用户通过所述智能电视提交的信息;判断所述终端标识是否绑定第一预设支付账户;若已绑定第一预设支付账户,则发送预支付消息至支付服务器,以使得所述支付服务器在确定所述第一预设支付账户的余额满足第一预设条件,且所述第一预设支付账户对应的第二预设支付账户的余额满足第二预设条件时,所述支付服务器按照预设规则与所述用户进行交互,完成订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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