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首页专利查询专利详情

*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仅供参考,实际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展示为准

通过智能电视提供电视节目的方法及系统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310685811.5
  • IPC分类号:H04N21/472;H04N21/262;H04N21/466;H04N21/422
  • 申请日期:
    2013-12-16
  • 申请人:
    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通过智能电视提供电视节目的方法及系统
申请号CN201310685811.5申请日期2013-12-16
法律状态驳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4-03-05公开/公告号CN103618964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21/472IPC分类号H;0;4;N;2;1;/;4;7;2;;;H;0;4;N;2;1;/;2;6;2;;;H;0;4;N;2;1;/;4;6;6;;;H;0;4;N;2;1;/;4;2;2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城动漫中路126号动漫大厦B1区二层201-427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发明人聂林;李强
代理机构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代理人邸建凯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通过智能电视提供电视节目的方法及系统,其中,所述方法包括在智能电视的用户界面中提供定制自定义频道的定制入口;接收用户通过所述自定义频道的定制入口,定制自定义节目的定制信息并保存;当用户通过所述智能电视收看所述自定义频道时,根据所述定制信息提供对应的电视节目。通过本方法,可以提高智能电视提供电视节目的灵活性,使电视频道的节目更具个性化,从而更好的满足用户的观赏需求。

我浏览过的专利

专利服务由北京酷爱智慧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