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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名称 | 用于无人机的螺旋桨收放装置 |
申请号 | CN201510550508.3 | 申请日期 | 2015-09-01 |
法律状态 | 授权 | 申报国家 | 中国 |
公开/公告日 | 2015-11-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5035317A |
优先权 | 暂无 | 优先权号 | 暂无 |
主分类号 | B64C27/08 | IPC分类号 | B;6;4;C;2;7;/;0;8;;;B;6;4;C;2;7;/;3;2查看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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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湖南云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申请人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发区麓谷大道627号新长海麓谷中心B1栋4楼3A01
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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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 湖南云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当前权利人 | 湖南云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罗世彬;许良晓;王涛;吴雷;马波 |
代理机构 | 湖南兆弘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周长清 |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无人机的螺旋桨收放装置,包括底板、三个以上的机臂、中心环、驱动部件以及带轮传动部件,三个以上的机臂沿着圆周方向依次布置于底板上,机臂的一端通过轴铰接于底板上且可绕铰接点转动,机臂的另一端用来安装无人机螺旋桨组件;中心环位于底板的中部,中心环上设有同步带齿,每个机臂与中心环之间设置有连杆,驱动部件通过带轮传动部件、同步带驱动中心环转动以通过连杆推着机臂转动完成打开或收折。本发明具有结构更加简单、操作更简便、能够大大提高便携性等优点。
1.一种用于无人机的螺旋桨收放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底板(7)、三个以上的机臂(1)、中心环(6)、驱动部件(5)以及带轮传动部件(8),三个以上的所述机臂(1)沿着圆周方向依次布置于底板(7)上,所述机臂(1)的一端通过轴铰接于底板(7)上且可绕铰接点转动,所述机臂(1)的另一端用来安装无人机螺旋桨组件;所述中心环(6)位于底板(7)的中部,所述中心环(6)上设有同步带齿,每个所述机臂(1)与中心环(6)之间设置有连杆(2),所述驱动部件(5)通过带轮传动部件(8)、同步带(3)驱动中心环(6)转动以通过连杆(2)推着机臂(1)转动完成打开或收折。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无人机的螺旋桨收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杆(2)的一端铰接于机臂(1)上,所述连杆(2)的另一端铰接于中心环(6)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无人机的螺旋桨收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环(6)处设置有若干个导向柱(4),所述导向柱(4)令所述中心环(6)只能够有平行转动的自由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用于无人机的螺旋桨收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环(6)是一个同步带轮,设有同步带齿,所述带轮传动部件(8)为安装于底板(7)上的同步驱动轮,所述同步驱动轮与驱动部件(5)相连,所述驱动部件(5)固定在底板(7)上对应的位置处。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无人机的螺旋桨收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带轮传动部件(8)为两个同步带轮,固定于底板(7)上,并呈对称状安装于所述中心环(6)的周侧。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用于无人机的螺旋桨收放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底板(7)上中心环(6)与底板(7)外边缘之间的区域设有能够容纳所有机臂(1)的空间。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无人机的螺旋桨收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7)的形状为多边形,每条边处均设有容纳一个机臂(1)的空间。
用于无人机的螺旋桨收放装置\n技术领域\n[0001] 本发明主要涉及到无人机领域,特指一种适用于多轴飞行器的螺旋桨收放装置。\n背景技术\n[0002] 目前,在无人机领域,多轴飞行器(多旋翼无人机)由于其结构简单、造价低、操控能力较好、可悬停,适合个人使用的优点,吸引了大批航模爱好者和发烧友。而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如今普通大众也对该种飞行器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故多旋翼飞行器市场需求庞大,尤其是消费级航拍无人机。\n[0003] 消费级航拍无人机主要特点是功能全面、小巧便携、操作简单、操控性好等。而在这其中,便携性是消费级航拍无人机最为显著的特点之一。即便携性越好,用户群体越大,用户的体验也将越好。对于便携性而言,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整体体积和重量、非工作状态时的体积、是否真正能够便于携带(如:口袋化)。现有技术中无人机都尽可能是如何从做的更小上做文章,并没有从多个角度上来综合考虑便携性,因此均无法给用户带来完美便携的感受。例如,在非工作状态下,现有无人机的桨叶均无法全部收拢在一起,在携带或运输过程中就很容易对其造成损坏,而且外露的桨叶也会对人员带来危险。\n发明内容\n[0004]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就在于: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结构更加简单、操作更简便、能够大大提高便携性的用于无人机的螺旋桨收放装置。\n[0005]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n[0006] 一种用于无人机的螺旋桨收放装置,包括底板、三个以上的机臂、中心环、驱动部件以及带轮传动部件,三个以上的所述机臂沿着圆周方向依次布置于底板上,所述机臂的一端通过轴铰接于底板上且可绕铰接点转动,所述机臂的另一端用来安装无人机螺旋桨组件;所述中心环位于底板的中部,所述中心环上设有同步带齿,每个所述机臂与中心环之间设置有连杆,所述驱动部件通过带轮传动部件、同步带驱动中心环转动以通过连杆推着机臂转动完成打开或收折。\n[0007]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连杆的一端铰接于机臂上,所述连杆的另一端铰接于中心环上。\n[0008]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中心环处设置有若干个导向柱,所述导向柱令所述中心环只能够有平行转动的自由度。\n[0009]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中心环是一个同步带轮,设有同步带齿,所述带轮传动部件为安装于底板上的同步驱动轮,所述同步驱动轮与驱动部件相连,所述驱动部件固定在底板上对应的位置处。\n[0010]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带轮传动部件为两个同步带轮,固定于底板上,并呈对称状安装于所述中心环的周侧。\n[0011]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在所述底板上中心环与底板外边缘之间的区域设有能够容纳所有机臂的空间。\n[0012]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底板的形状为多边形,每条边处均设有容纳一个机臂的空间。\n[0013]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优点在于:\n[0014] 1、本发明的用于无人机的螺旋桨收放装置,结构简单紧凑、体积小、收拢效果好,所有机臂的运动为转动,在进行收折时每个机臂会完全转动至底板的区域内,这样所有的机臂将不会外露,以保证最佳的便携性。也就是说,本发明将使得该类型的消费级无人机最大限度上的实现收放,在不牺牲稳定性和基本功能的情况下,实现了真正的便携性。\n[0015] 2、本发明的用于无人机的螺旋桨收放装置,采用同步带、同步带轮的方式驱动,转动角度可以通过软件实现自主控制,可以达到理想的收拢展开状态,从而实现整个机构的收放,并且保证稳定性。\n[0016] 3、本发明的用于无人机的螺旋桨收放装置,中心环的设计是在只有两个驱动源的情况下,保证四个动力输出同步性的设计,这将使得四个机臂受力均匀并且动作协调同步。\n附图说明\n[0017] 图1是本发明处于打开状态时的结构示意图。\n[0018] 图2是本发明处于收拢状态时的结构示意图。\n[0019] 图例说明:\n[0020] 1、机臂;2、连杆;3、同步带;4、导向柱;5、驱动部件;6、中心环;7、底板;8、带轮传动部件。\n具体实施方式\n[0021] 以下将结合说明书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详细说明。\n[0022]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发明的用于无人机的螺旋桨收放装置,包括底板7、三个以上的机臂1、中心环6、驱动部件5以及带轮传动部件8,三个以上的机臂1沿着圆周方向依次布置于底板7上,机臂1的一端通过轴铰接于底板7上且可绕铰接点转动,机臂1的另一端用来安装无人机螺旋桨组件。中心环6位于底板7的中部,中心环6上设有同步带齿,驱动部件5通过带轮传动部件8、同步带3驱动中心环6转动。在底板7上中心环6与底板7外边缘之间的区域设有能够容纳所有机臂1的空间。每个机臂1与中心环6之间设置有连杆2,即连杆2的一端铰接于机臂1上,连杆2的另一端铰接于中心环6上。当中心环6转动的时候,就会带动连杆2运动,从而通过连杆2带动机臂1实现同步运动,达到机臂1折叠或打开的目的。由于机臂1的运动为转动,在进行收折时每个机臂1会完全转动至底板7的区域内,这样所有的机臂1将不会外露,以保证最佳的便携性。\n[0023] 本实施例中,中心环6处设置有若干个导向柱4(本实例为四个),导向柱4包括止推轴和中心轴,中心环6由外围的若干个止推轴承夹住,使中心环6只能够有平行转动的自由度。\n[0024] 本实施例中,中心环6是一个定制的同步带轮,在下方有一圈同步带齿,带轮传动部件8为安装于底板7上的同步驱动轮,同步驱动轮与下方的驱动部件5相连,驱动部件5采用电机,固定在底板7上对应的位置处。\n[0025] 本实施例中,带轮传动部件8为两个同步带轮,呈对称状安装于中心环6的周侧,并固定于底板7上。驱动部件5也对应设置为两个。动作时,两个电机同步运动,由于同步带轮传动兼具齿轮和V带传动的优点因此可以精确控制转动角度,可以实现理想的机臂1打开和收拢效果。\n[0026] 本实施例中,使用了类似方形的底板7,并采用了四个机臂1,这样每个机臂1均布置在方形底板7的角上,方形底板7外周缘的每条边处能够容纳一个机臂1的长度。这样,就能够保证整体的体积尽可能的小。同理可知,底板7可以采用三角形、五角形或其他多边形,以适应不同数量的机臂1需要,这也应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n[0027] 以上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发明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法律信息
- 2017-12-12
- 2015-12-09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B64C 27/08
专利申请号: 201510550508.3
申请日: 2015.09.01
- 2015-11-11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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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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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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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被任何外部专利所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