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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系统及在其上实现电视增值业务的方法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910152041.1
  • IPC分类号:H04N7/173;H04N5/00
  • 申请日期:
    2009-07-15
  • 申请人:
    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电视系统及在其上实现电视增值业务的方法
申请号CN200910152041.1申请日期2009-07-15
法律状态驳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1-01-26公开/公告号CN101959053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7/173IPC分类号H;0;4;N;7;/;1;7;3;;;H;0;4;N;5;/;0;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009号中国科技开发院中科研发园三号楼22层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王欣
代理机构北京信慧永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王月玲;武玉琴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电视系统及在其上实现电视增值业务的方法,所述电视系统包括电视机本体、电视增值业务的管理模块和外挂装置;所述外挂装置中存储有电视增值业务应用;所述管理模块与所述外挂装置进行交互,并将外挂装置中的所述电视增值业务应用与所述电视机本体关联起来,从而在所述电视机本体上运行所述电视增值业务的应用。本发明通过一管理模块将外挂装置与电视机关联起来,便可以使电视增值业务应用在电视机上运行,而无需将电视增值业务应用内置于电视机本体中,从而使电视增值业务应用彻底摆脱了电视系统的局限,从而提高了电视增值业务应用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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