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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场致发光元件和有机场致发光显示装置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610142496.1
  • IPC分类号:H01L51/50;H01L51/54;H01L27/32
  • 申请日期:
    2006-10-27
  • 申请人:
    三洋电机株式会社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有机场致发光元件和有机场致发光显示装置
申请号CN200610142496.1申请日期2006-10-27
法律状态授权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7-05-02公开/公告号CN1956236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1L51/50IPC分类号H;0;1;L;5;1;/;5;0;;;H;0;1;L;5;1;/;5;4;;;H;0;1;L;2;7;/;3;2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三洋电机株式会社申请人地址
日本大阪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三洋电机株式会社当前权利人三洋电机株式会社
发明人西村和树;浜田祐次;中井正也
代理机构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龙淳
摘要
本发明是用于得到一种具有高的发光效率,可以使驱动电压降低的有机场致发光元件和使用其的有机场致发光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阳极、阴极、配置在阳极与阴极之间的发光层、配置在发光层与阳极之间的至少三层有机层,有机层中设置在阳极侧的第一有机层(1)的分子最低空轨道的能级的绝对值|LUMO(A)|和第一有机层(1)的与阴极侧邻接设置的第二有机层(2)的分子最低空轨道的能级的绝对值|LUMO(B)|存在|LUMO(A)|<|LUMO(B)|的关系,第二有机层(2)的与阴极侧邻接设置的第三有机层(3)的分子最高占有轨道的能级HOMO(C)与第二有机层(2)的LUMO(B)之差的绝对值|HOMO(C)-LUMO(B)|存在|HOMO(C)-LUMO(B)|≤1.5eV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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