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 | 移动执法电子证据管理系统 |
申请号 | CN201010218863.8 | 申请日期 | 2010-07-05 |
法律状态 | 暂无 | 申报国家 | 中国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14630A |
优先权 | 暂无 | 优先权号 | 暂无 |
主分类号 | G06Q10/06 | IPC分类号 | G;0;6;Q;1;0;/;0;6;;;G;0;6;Q;5;0;/;2;6查看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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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深圳警翼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十道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裙楼501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
权利人 | 深圳警翼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当前权利人 | 深圳警翼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杨泊川 |
代理机构 | 深圳新创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江耀纯 |
摘要
一种移动执法电子证据管理系统,其包括一执法记录仪,用于记录执法人员执法中取证的实时视频信号与音频信号,该移动执法电子证据管理系统进一步包括一采集工作站,用于至少一执法记录仪之电子证据采集,及一电子证据管理系统,该电子证据管理系统接收至少一采集工作站之电子证据之相关信息资料,并存储电子证据之信息资料,该执法记录仪包括视频信号采集单元,音频信号采集单元和信号处理单元,所述的视频信号采集单元采集执法人员执法中取证的实时视频信号,音频信号采集单元采集执法人员执法中取证的实时音频信号,该信号处理单元与该视频信号采集单元及该音频信号采集单元电性相连。
1.一种移动执法电子证据管理系统,其包括至少一执法记录仪,用于记录执法人员执法中取证的实时视频信号与音频信号,其特征在于:该移动执法电子证据管理系统进一步包括至少一采集工作站,用于至少一执法记录仪之电子证据采集,及一电子证据管理系统,该电子证据管理系统接收至少一采集工作站之电子证据之信息资料,并存储电子证据之信息资料,所述信息资料为执法记录仪采集的音视频信号,该执法记录仪包括视频信号采集单元,音频信号采集单元和信号处理单元,所述的视频信号采集单元采集执法人员执法中取证的实时视频信号,音频信号采集单元采集执法人员执法中取证的实时音频信号,该信号处理单元与该视频信号采集单元及该音频信号采集单元电性相连,该执法记录仪进一步包括一储存单元,用于储存该执法记录仪的使用信息,当使用者使用该执法记录仪时,将使用信息写入该储存单元,该使用信息包括用户信息和/或用户使用信息,该用户信息包括用户名,用户编号和/或用户单位,该用户使用信息包括使用时间,使用地域,和/或使用事件,该采集工作站进一步包括一支架,该支架包括一收容箱,该收容箱收容一中央控制器,一储存单元,及一信号接收单元,该支架还包括一采集架,该采集架包括多个卡位,用于收容多台执法记录仪,当该执法记录仪放入该卡位时,该中央控制器通过该信号接收单元连接于该执法记录仪,控制自动下载该执法记录仪中储存之音视频信号和使用信息并作为资料信息储存于储存单元,且可控制删除该执法记录仪中已下载完毕的资料信息,该采集工作站对下载之资料信息建立索引信息,索引信息与资料信息关联,该索引信息包括资料信息之缩略图信息、拍摄人员信息、拍摄单位信息、拍摄位置信息、案情类别、案情等级或时间信息,该采集工作站可自动上传索引信息至该电子证据管理系统,当只上传索引信息时,远程用户可根据索引信息对流媒体文件或原文件进行点播,实现在线远程播放,此时该采集工作站作为P2P点播服务器使用。
2.一种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执法电子证据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该支架进一步包括一显示架,该显示架用于收容一显示装置,用于显示该采集工作站的具体工作情况。
3.一种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执法电子证据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该采集工作站进一步包括一电源单元,当该执法记录仪放入该卡位时,该电源单元自动充电该执法记录仪。
4.一种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执法电子证据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电子证据管理系统设置操作人员权限分级,以实现不同级别的搜索,查看,删除。
移动执法电子证据管理系统\n【技术领域】\n[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电子证据管理系统及电子证据管理方法,特别涉及一种移动执法电子证据管理系统。\n【背景技术】\n[0002]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法制建设的全面进行,执法人员的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已经成为警务系统的基本要求,如何有效监督执法人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同时有效的管理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证据,已经成为警务系统的一项重要课题。目前,使用电子证据对执法过程进行数字化记录已成为国内警务用户的共识,专用的执法电子证据记录设备应运而生,为便于描述,本发明对该类设备采用通行名称即“执法记录仪”。\n[0003] 执法记录仪所摄录的电子证据,通常需要用户单位指派专人进行收集和管理,如图1所示,该人员的工作职责包括:对执法记录仪内部资料的拷贝、分人员分类型对电子证据进行存储、拷贝完成后对执法记录仪进行充电、已拷贝电子证据的查询调阅、定期删除已拷贝的电子证据等;同时为做到对执法人员的规范与监督,该人员必须对执法记录仪密码安全及专用计算机的安全负责,在电子证据拷贝过程中为防止人为干扰,必须做到全程值守。一般警务基层单位的执法记录仪保有量在10台以上,人工的集中管理方式势必严重占用专门人员的大量时间,同时电子证据的安全、工作效率及精准性也难以保障。同时,各区的警务基层单位由于地域限制,只能分散储存电子证据,查询时亦只能分散进行。\n[0004] 因此,目前该类电子设备的使用仅仅解决了将执法过程数据化的问题,每天摄录的大量执法资料如何在不影响资料安全的前提下高效采集,将其转化为有效的电子证据;\n众多的电子证据能否被方便地查询调用,发挥其最大价值;不同区域不同级别执法机关如何共享电子证据,形成有效管理。这些问题在现场执法记录仪大规模统配越来越多的情况下,越发显得突出和现实。为解决以上问题,需要设计一种执法资料的摄录、采集、存储及管理的整体解决方案。\n【发明内容】\n[0005] 为克服现有技术执法记录仪采集之电子证据管理的缺陷,本发明提供一种便于电子证据管理的移动执法电子证据管理系统。\n[0006] 本发明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移动执法电子证据管理系统,其包括一执法记录仪,用于记录执法人员执法中取证的实时视频信号与音频信号,该移动执法电子证据管理系统进一步包括一采集工作站,用于至少一执法记录仪之电子证据采集,及一电子证据管理系统,该电子证据管理系统接收至少一采集工作站之电子证据之相关信息资料,并存储电子证据之信息资料,该执法记录仪包括视频信号采集单元,音频信号采集单元和信号处理单元,所述的视频信号采集单元采集执法人员执法中取证的实时视频信号,音频信号采集单元采集执法人员执法中取证的实时音频信号,该信号处理单元与该视频信号采集单元及该音频信号采集单元电性相连,该执法记录仪进一步包括一储存单元,用于储存该执法记录仪的用户信息,当使用者使用该执法记录仪时,将使用信息写入该储存单元,该使用信息包括用户信息与(或)用户使用信息,该用户信息包括用户名,用户编号与(或)用户单位,该用户使用信息包括使用时间,使用地域,与(或)使用事件,该采集工作站进一步包括一支架,一中央控制器,一储存单元,及一信号接收单元,该支架包括一采集架,该采集架包括多个卡位,用于收容多台执法记录仪,当该执法记录仪放入该卡位时,该中央控制器通过该信号接收单元连接于该执法记录仪,控制自动下载该执法记录仪中储存之资料信息并储存于储存单元,且可控制删除该执法记录仪中已下载完毕的资料信息。\n[0007] 优选地,该支架进一步包括一显示架,该显示架用于收容一显示装置,用于显示该采集工作站的具体工作情况,包括使用者基本信息。\n[0008] 优选地,该采集工作站进一步包括一电源单元,当该执法记录仪放入该卡位时,该电源单元自动充电该执法记录仪。\n[0009] 优选地,该采集工作站可对下载之资料信息建立索引信息,索引信息与资料信息关联,该索引信息包括资料信息之缩略图信息、使用人员信息、使用单位信息、拍摄位置信息、案情类别、案情等级或时间信息。\n[0010] 优选地,该采集工作站可自动上传下载之资料信息至该电子证据管理系统。\n[0011] 优选地,该采集工作站上传资料信息之方式包括:直接上传原文件;或上传压缩文件;或索引信息。\n[0012] 优选地,该压缩文件为流媒体文件格式,RAR格式,ZIP格式或7Z格式。\n[0013] 优选地,当只上传索引信息时,远程用户可根据索引信息对流媒体文件或原文件进行点播,实现在线远程播放。\n[0014] 优选地,该电子证据管理系统设置操作人员权限分级,以实现不同级别的搜索,查看,删除。\n[0015]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移动执法电子证据管理系统的电子证据管理中心可连接多部采集工作站,同时每个采集工作站可连接多部执法记录仪,实现模块化组网,将一线执法者、基层用户单位及高级管理单位连成一体,完整解决电子证据的采集、存储及管理问题,最大范围使电子证据得到有效的、制度性的使用和管理;资料采集过程做到完全无人值守、自动化运行,隔绝的人工干预,便于对一线执法人员的监督与规范;电子证据管理系统可针对不同级别人员分类授权,避免了电子证据被非法查看与删除,有利于保护电子证据的安全与完整性。同时,本发明移动执法电子证据管理系统依托公安网络现状,做到了与现有设备的兼容,避免资金的重复投入,实现了跨区域跨级别的电子证据共享和管理,是目前最成熟最实用的电子证据整体解决方案,对推动公安信息化及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及案件处理效率有着积极意义。\n【附图说明】\n[0016] 图1是现有技术移动执法证据管理系统。\n[0017] 图2本发明移动执法电子证据管理系统的示意图,其包括多台专用的执法执录仪,一采集工作站,及一电子证据管理中心。\n[0018] 图3是本发明之执法执录仪的结构示意图。\n[0019] 图4是本发明之采集工作站的结构示意图。\n[0020] 图5是本发明之采集工作站的中央控制器的结构示意图。\n[0021] 图6是本发明移动执法电子证据管理系统之电子证据管理中心结构示意图。\n[0022] 图7是本发明电子证据管理中心之操作系统的结构示意图。\n[0023] 图8是本发明移动执法电子证据管理系统的使用图。\n[0024] 图9本发明移动执法电子证据管理方法的流程图。\n【具体实施方式】\n[0025] 请参阅图1与图2,本发明移动执法电子证据管理系统1包括多台专用的执法执录仪10,一采集工作站20,及一电子证据管理中心40。该执法记录仪10用于对执法过程中的数字化记录,其将执法过程记录为音视频信号,同时记录该执法记录仪的基本使用信息等等(以上信息统称为资料信息)。该采集工作站20是用于采集和存储多台该执法记录仪10存储之资料信息,使之形成有效的电子证据,并可将电子证据通过网络或信号传送装置上传至电子证据管理中心40。该电子证据管理中心40用于用户在授权范围内对多台采集工作站10采集之电子证据进行管理,查询与使用。\n[0026] 该执法记录仪10包括视频信号采集单元12,音频信号采集单元14和信号处理单元16,所述的视频信号采集单元12采集执法人员执法中取证的实时视频信号,音频信号采集单元14采集执法人员执法中取证的实时音频信号,该信号处理单元16与该视频信号采集单元12及该音频信号采集单元14电性相连,处理该实时视频信号与该音频信号为照片信息或影像信息。\n[0027] 该视频信号采集单元12为一摄像头,可选择传统的MPEG-4视频格式,或现在业界最新的H.264视频格式。\n[0028] 该音频信号采集单元14为一麦克风,用于录制实时的音频信号,同时该音频信号采集单元14也可以为双麦克风设计,以扩大拾音范围,避免遗漏关键的音频信号。\n[0029] 该信号处理单元16与该视频信号采集单元12及该音频信号采集单元14电性相连,处理该实时视频信号与该音频信号为照片信息或影像信息并储存。该信号处理单元16包括一储存单元160,用于储存该执法记录仪10的使用信息。该使用信息可通过一安装有专用软体的计算机将信号输入至该执法记录仪10之储存单元160。当使用者使用该执法记录仪10时,通过一连接器将其连接至一计算机(图未示),即可通过该专用软体的操作界面将使用者基本信息写入该储存单元160,该操作界面具备使用者输入窗口,该使用信息包括用户信息与(或)用户使用信息。该用户信息包括用户名,用户编号与(或)用户单位。\n该用户使用信息包括使用时间,使用地域,与(或)使用事件。另,也可以通过在计算机上编写一配置文件,该配置文件中包括使用信息,当执法记录仪10与计算机连接后将配置文件输入执法记录仪10。\n[0030] 该采集工作站20包括一支架22,该支架22包括一收容箱30,一采集架28,一显示架24,该采集架28置于该收容箱30与该显示架24的中间。同时,为适应各种实际的使用,该采集架28与该收容箱30及该显示架24的相对位置关系可随操作人员的需求而进行变更设计。\n[0031] 该显示架24收容一显示装置26,用于显示该采集工作站20的具体工作情况,该显示装置26可以是各种显示器,如LED显示器,LCD显示器,或等离子显示器。该显示装置\n26也可以配置一触控面板(图未示),同时起到操作与控制该采集工作站20工作的作用。\n[0032] 该采集架28包括多个卡位282,用于收容多台执法记录仪,该多个卡位282成行排列。本实施例中的卡位282有五行,该卡位282的个数均可以根据警务系统使用时的实际情况进行增加与减少。\n[0033] 该收容箱30收容一中央控制器301,一储存单元303,一电源单元305,一信号接收单元307及一连接装置309。该中央控制器301通过该信号接收单元307电性连接于多台执法记录仪10,控制自动下载该执法记录仪10中储存之资料信息并储存于该储存单元\n303,且该中央控制器301可控制删除该多台执法记录仪10中已下载完毕的资料信息。该中央控制器301连接于该显示器26,并通过显示器26展示该采集工作站20的具体工作情况,如充电完成情况,资料信息下载情况,该执法记录仪10的使用者基本信息等等。该信号接收单元307可以是一无线信号接收单元,也可以是一连接终端。该电源单元305通过该连接装置309连接该至少一执法记录仪10并自动充电该至少一执法记录仪10。\n[0034] 该中央控制器301进一步包括一索引信息建立单元3011,及一传送单元3012。该索引信息建立单元3011对所下载的资料建立索引信息,形成电子证据。索引信息包括:缩略图信息、拍摄人员信息、拍摄单位信息、拍摄位置信息、案情类别、案情等级、时间信息。该索引信息可根据需求设置,不限于以上的方式。该传送单元3012将电子证据通过网络设备自动上传至该电子证据管理中心40。该传送单元3012根据网络情况的不同,上传形式可分为:a、原文件直接上传;b、如果网络速率不理想,可由所下载的视频资料自动转换为压缩文件,将压缩文件上传,该压缩文件为流媒体文件格式,RAR格式,ZIP格式或7Z格式;c、为减少网络压力,也可实现将视频信息转换为压缩文件后,压缩文件仍存放于本地存储器,只上传资料索引信息,异地用户可根据索引信息对压缩文件进行点播,实现在线远程播放,此时采集工作站20可作为P2P点播服务器使用。\n[0035] 如图5与图6所示,该电子证据管理中心40通过无线信号或有线连接该至少一采集工作站20之电子证据之相关信息资料,并存储电子证据之信息资料,其包括一操作系统\n41,一权限管理系统43,一查询系统45及一播放系统47。该操作系统41用于显示该电子证据管理中心40的各功能界面,包括登陆界面411,查询界面413,权限设置界面415,及播放界面417。该权限管理系统43用于设置操作人员权限分级,并根据不同级别的权限设置不同级别的搜索,查看,删除的功能。该查询系统45根据采集工作站20采集之信息资料并建立的各项索引信息建立查询功能。该索引信息包括资料信息之缩略图信息、拍摄人员信息、拍摄单位信息、拍摄位置信息、案情类别、案情等级或时间信息等。该播放系统47用于用以播放或显示电子证据。\n[0036] 在实际应用当中,警务人员将执法记录仪10放入该采集工作站20的卡位282后,插入对应的连接装置309,如:连接器,该电源单元305就可同时对多个接入的执法记录仪进行充电,同时后台中央控制器301也可通过该信号接收单元307,如:连接线,将所有已接入的执法记录仪中的资料信息复制保存到储存单元303,如电脑硬盘中;资料信息复制完成后,后台中央控制器301可以自动或人为手动方式删除掉执法记录仪10中已复制之资料信息。保存在储存单元303中的资料信息可以通过网络由其他电脑进行查阅管理,以实现远程的电子证据管理。并通过该采集工作站20的传送单元3012将信息资料与其对应的索引信息上传至该电子证据管理中心40,该电子证据管理中心40通过无线信号或有线连接接收多台采集工作站20之电子证据之相关信息资料,并存储电子证据之信息资料。通过该电子证据管理中心40,相关的警务人员即可根据自己不同的权限进行不同级别的电子证据搜索,查看,删除及汇编。如图7所示,各基层单位的警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携带执法记录仪10,将执法过程记录为音视频信号,分别回到各基层单位,通过一采集工作站20将音视频信号,该执法记录仪10的使用信息自动采集并储存作为电子证据,同时该采集工作站20分别对电子证据写入各项索引信息,并将相关的电子证据与索引信息传送到电子证据管理中心40,通过该电子证据管理中心40根据需求对不同的警务人员设置不同的操作权限,如中层单位的警务领导可设置管理查询权限,市级单位的警务领导可设置监督查询权限,高级首长可设置全面管理权限,这样,不同权限的使用者将可通过电子证据管理中心40按权限进行电子证据的查询,删除及汇编。\n[0037]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移动执法电子证据管理系统1的电子证据管理中心40可连接多部采集工作站20,同时每个采集工作站20可连接多部执法记录仪10,实现模块化组网,将一线执法者、基层用户单位及高级管理单位连成一体,完整解决电子证据的采集、存储及管理问题,最大范围使电子证据得到有效的、制度性的使用和管理;资料采集过程做到完全无人值守、自动化运行,隔绝的人工干预,便于对一线执法人员的监督与规范;电子证据管理系统可针对不同级别人员分类授权,避免了电子证据被非法查看与删除,有利于保护电子证据的安全与完整性。同时,本发明移动执法电子证据管理系统1依托公安网络现状,做到了与现有设备的兼容,避免资金的重复投入,实现了跨区域跨级别的电子证据共享和管理,是目前最成熟最实用的电子证据整体解决方案,对推动公安信息化及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及案件处理效率有着积极意义。\n[0038] 同时,该电子证据管理系统不仅用于警务系统,亦可以用于保险系统,银行系统等任何有大量移动电子证据管理之系统。\n[0039] 请参阅图3,其揭示了一种移动执法电子证据管理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骤:\n[0040] 步骤A:记录执法人员执法中取证的实时视频信号与音频信号;\n[0041] 步骤B:自动采集至少一记录仪中储存之实时视频信号与音频信号,储存为信息资料;信息资料下载完成后,可删除已复制采集之存储在记录仪中的视频信号与音频信号;\n另,也可以根据需求压缩信息资料以便于信号的再次传送;也可以建立信息资料之索引信息,索引信息与资料信息关联,该索引信息包括资料信息之缩略图信息、拍摄人员信息、拍摄单位信息、拍摄位置信息、案情类别、案情等级或时间信息;\n[0042] 步骤C:建立信息资料之电子证据管理系统;其包括C1:上传信息资料至管理系统,上传资料信息之方式包括:直接上传信息资料之原文件;或上传信息资料之压缩文件;\n或上传信息资料之索引信息;C2:设置操作人员权限分级,以实现不同级别的搜索,查看,删除或汇编;C3:建立索引信息与信息资料的关联,可通过信息资料之索引信息远程链接信息资料,并通过信息资料之索引信息远程播放信息资料。\n[0043] 最后,本发明的电子证据管理系统的采集工作站20并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所述,如,其采集架28的位置可根据实际的需求进行变更,如可设置于显示架24的外围,或设置于收容箱30的外围。另,该中央控制器301可存储一专用的软体,专门用于显示该采集工作站20的各项工作进度,以及进行相关的操作模式。再,该与中央控制器301相连的信号接收单元307及与该电源单元相连的连接装置309可在使用终端合并,即通过同一端口即可与该至少一执法记录仪相连。又,该采集工作站20的中央控制器301还包括一加密与解密系统(图未示),用于对执法记录仪设置开启密码,或下载密码,为此,可以设置执法记录仪储存的资料信息只可以专人进行下载,避免任一他人随意的下载,删除,变更执法记录仪的电子证据,从而保证的电子证据的精准性,公正性与合法性。
法律信息
- 2021-06-01
专利权的转移
登记生效日: 2021.05.19
专利权人由深圳警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警翼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由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大道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5栋E座1102变更为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十道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裙楼501
- 2016-09-07
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的变更
专利权人由深圳警翼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警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由518057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深圳清华大学研究大楼B区401室变更为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大道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5栋E座1102
- 2015-09-23
- 2012-08-22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G06Q 10/00
专利申请号: 201010218863.8
申请日: 2010.07.05
- 2012-01-11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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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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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22
| | |
2
| | 暂无 |
2008-12-09
| | |
3
| | 暂无 |
200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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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被任何外部专利所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