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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时间轨迹实现电子证据数据分析的方法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310522675.8
  • IPC分类号:G06F17/30
  • 申请日期:
    2013-10-28
  • 申请人: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基于时间轨迹实现电子证据数据分析的方法
申请号CN201310522675.8申请日期2013-10-28
法律状态授权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4-04-16公开/公告号CN103729397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G06F17/30IPC分类号G;0;6;F;1;7;/;3;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申请人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岳阳路76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当前权利人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发明人熊雄;吴松洋;王旭鹏;刘善军;张旭;孔华峰
代理机构上海智信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王洁;郑暄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基于时间轨迹实现电子证据数据分析的方法,其中包括抽取所述的电子证据数据中的时间特征;将所述的电子证据数据基于时间特征进行汇总和统一存储;确定时间轴上时间窗的窗口大小;对每个时间窗所对应的电子证据数据进行过滤和聚类分析以抽取其中的关键特征;将时间轴上的每个时间窗替代为所对应的关键特征并重绘时间轴。采用该种基于时间轨迹实现电子证据数据分析的方法,可以实现基于时间轨迹和数据时间特征的分析对电子证据数据进行更进一步和更加全面地挖掘分析,极大地减少了时间轴上的干扰数据,使得取证分析人员能够直观的观察到事件的相关规律和特征,更快速获取电子证据的关键信息,方法应用简便,具有更广泛的应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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