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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通信终端和显示图像的方法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710196429.2
  • IPC分类号:H04N7/15
  • 申请日期:
    2007-11-29
  • 申请人:
    LG电子株式会社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视频通信终端和显示图像的方法
申请号CN200710196429.2申请日期2007-11-29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8-10-29公开/公告号CN101296356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7/15IPC分类号H;0;4;N;7;/;1;5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LG电子株式会社申请人地址
韩国首尔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LG电子株式会社当前权利人LG电子株式会社
发明人李恩玲
代理机构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代理人侯颖媖
摘要
一种移动终端包括:通信单元;显示器;用于获得图像的相机;以及使图像被显示在显示器上并使图像经由通信单元被传输的处理器。其中处理器被进一步配置成:从相机获得第一图像,获得第一图像的大致镜像以形成第二图像,在显示器上显示第二图像,以及经由无线通信链路将第一图像发送至接收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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