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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数据从自动化助理传输至附件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380028151.1
  • IPC分类号:H04M1/725;H04M1/60
  • 申请日期:
    2013-05-13
  • 申请人:
    苹果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将数据从自动化助理传输至附件
申请号CN201380028151.1申请日期2013-05-13
法律状态撤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5-02-04公开/公告号CN104335560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M1/725IPC分类号H;0;4;M;1;/;7;2;5;;;H;0;4;M;1;/;6;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苹果公司申请人地址
美国加利福尼亚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苹果公司当前权利人苹果公司
发明人J·A·普拉卡什;S·拉蒂;D·德·罗查·罗萨里奥;S·劳伯廷
代理机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代理人吴信刚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附件,其被配置为接收请求。所述附件将与所述请求相关联的信息传输至便携式设备。由所述便携式设备执行的自动化助理应用程序可解译所述请求并提供报告。所述便携式设备可将所述报告传输至所述附件。所述报告可包括由所述自动化助理确定的一个或多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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