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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容器、玻璃容器组和玻璃加工机

实用新型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2023098362.9
  • IPC分类号:C03B23/09
  • 申请日期:
    2020-12-21
  • 申请人:
    肖特股份有限公司;肖特瑞士股份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玻璃容器、玻璃容器组和玻璃加工机
申请号CN202023098362.9申请日期2020-12-21
法律状态授权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公开/公告号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C03B23/09IPC分类号C;0;3;B;2;3;/;0;9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肖特股份有限公司;肖特瑞士股份公司申请人地址
德国美因茨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肖特股份有限公司,肖特瑞士股份公司当前权利人肖特股份有限公司,肖特瑞士股份公司
发明人R·弗罗斯特;D·莫泽勒;G·韦德曼;R·胡恩
代理机构北京思益华伦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代理人赵飞;张素玲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玻璃容器、多个玻璃容器和玻璃加工机。该玻璃容器包括以下容器部分:A)呈玻璃管形式的具有第一端和另一端的玻璃主体,该玻璃主体的特征在于玻璃厚度dtube、内径Dtube和穿过第一端和另一端的中心的纵向轴线Ltube;B)在第一端处封闭玻璃主体的圆形玻璃底部。对于能够通过沿着包括纵向轴线Ltube的平面切割圆形玻璃底部获得的圆形玻璃底部的任何切割表面,满足以下条件:dmax/dtube×(dmax/dmin‑1)≤1.1,其中,dmax对应于圆形玻璃底部的最大玻璃厚度,且dmin对应于圆形玻璃底部的最小玻璃厚度,其中dmax和dmin在给定切割表面内在x=‑0.5×Dtube/2至x=+0.5×Dtube/2的范围内确定,圆形玻璃底部的中心在位置x=0处,并且其中dmin和dmax均在与纵向轴线Ltube平行的方向上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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