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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传送和接收数字视频信号的装置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95193430.9
  • IPC分类号:--
  • 申请日期:
    1995-04-10
  • 申请人:
    菲利浦电子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用于传送和接收数字视频信号的装置
申请号CN95193430.9申请日期1995-04-10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1997-05-14公开/公告号CN1149953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暂无IPC分类号暂无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菲利浦电子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荷兰艾恩德霍芬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皇家菲利浦电子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皇家菲利浦电子有限公司
发明人J·F·罗森格伦;R·W·J·J·塞伊斯;E·H·J·珀森
代理机构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代理人程天正;董江雄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从压缩的数字视频信号(例如MPEG)中派生出附加信号的装置。该附加信号包括主信号的被选择部分,例如I--画面的直流系数,或者是未加扰部分。因此,附加信号能显示于画中画电视接收机中,或者作为“开胃剂”以促使用户支付订费。附加信号还能被单独记录在数字视频记录机上以帮助用户寻找带子上加扰节目的开头。附加信号也可以在发射端产生并且以较低的比特率发射。用来解码上述附加信号的解码器相对宽频MPEG解码器来说非常简单且比较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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