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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氟取代唾液酸的9位的神经节苷脂GM3类似物的中间体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99110040.9
  • IPC分类号:--
  • 申请日期:
    1995-08-10
  • 申请人:
    大金工业株式会社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用氟取代唾液酸的9位的神经节苷脂GM3类似物的中间体
申请号CN99110040.9申请日期1995-08-10
法律状态撤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1-05-16公开/公告号CN1295077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暂无IPC分类号暂无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大金工业株式会社申请人地址
日本大阪府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大金工业株式会社当前权利人大金工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饭田隆夫;大平丰
代理机构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代理人杨丽琴
摘要
本发明提供通式(V)和(Ⅵ)表示的用于制造神经节苷脂GM3类似物的中间体。式中,R表示脂族低级酰基,R2表示氢原子或脂族低级酰基或芳族酰基,R1a表示低级烷基,R8表示低级烷基或脂族酰基,R9表示羟基或卤原子。用化合物(Ⅵ)制成化合物(Ⅴ),然后制成神经节苷脂GM3类似物,它可用作流感病毒的抑制剂、癌细胞的增殖或转移的抑制剂等医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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