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 | 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方法及系统 |
申请号 | CN03178580.8 | 申请日期 | 2003-07-18 |
法律状态 | 授权 | 申报国家 | 中国 |
公开/公告日 | 2005-01-26 | 公开/公告号 | CN1570892 |
优先权 | 暂无 | 优先权号 | 暂无 |
主分类号 | G06F13/00 | IPC分类号 | G;0;6;F;1;3;/;0;0;;;G;0;6;F;1;2;/;1;4;;;G;0;6;K;9;/;0;0查看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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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华为总部办公楼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
权利人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当前权利人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崔鹏 |
代理机构 | 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黄志华 |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方法及系统,该方法和系统不依赖终端,并能够被多种类型的数字内容分发系统复用,方法包括:数字内容分发系统根据分发数字内容的请求,向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提交版权控制请求;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根据数字内容选择规则,从版权控制请求中选择数字内容,从数字内容中提取版权标记,从版权标记中获取数字内容标识,根据数字内容标识有效性,执行该数字内容标示对应的版权使用规则或版权非法使用控制规则,并将执行版权控制规则得到的版权控制结果返回数字内容分发系统;数字内容分发系统根据版权控制结果决定是否分发数字内容,将数字内容分发的结果提交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
1、一种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A、数字内容分发系统根据分发数字内容的请求,向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 理系统提交版权控制请求;
B、所述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根据数字内容选择规则,从所述版权 控制请求中选择要执行版权控制的数字内容,通过版权检测算法从所述数字内 容中提取版权标记,并从所述版权标记中至少获取数字内容标识,根据所述数 字内容标识的有效性,执行该数字内容标示对应的版权使用规则或版权非法使 用控制规则,并将执行后得到的版权控制结果返回数字内容分发系统;
C、所述数字内容分发系统根据所述版权控制结果决定是否分发数字内容, 将数字内容分发的结果提交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A之前还包括步骤:
A1、数字内容分发系统根据数字内容分发系统中版权控制策略判断是否支 持版权控制;如果不支持版权控制,则直接进行数字内容分发处理流程;否则 进行步骤A。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如果所述版权控制请求中指 示不等待版权控制结果时,数字内容分发系统直接进行数字内容分发处理流程, 否则,数字内容分发系统等待版权控制结果决定后续处理流程。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B包括步骤:
a、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根据其数字内容选择规则,从版权控制请 求中选择要执行版权控制的数字内容;
b、通过版权检测算法从所述数字内容中提取版权标记;
c、获取与版权控制请求中的使用者标示和所述版权标记中的数字内容标 示,查找使用者标示和数字内容标示对应的版权使用规则,如果找到则执行该 版权使用规则,否则执行所述数字内容标示对应的版权非法使用控制规则;
d、返回包含是否允许分发指示的版权控制结果。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b中,通过版权检测算法从 所述数字内容中提取版权标记包括步骤:
选择数字内容的版权检测算法和算法参数;
执行特定数字内容的版权检测算法获取版权标记;
验证该版权标记是否有效,如果是,则返回该版权标记并指示其有效,否 则,指示不存在有效版权标记。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如果所述版权检测算法是数字水印算法或数据隐藏算法,则直接从数字内 容中提取版权标记,或根据从数字内容获取的数字内容特征来检索相应的版权 标记;
如果所述版权检测算法是数字指纹算法,则从数字内容中提取数字内容特 征,并根据数字内容特征,从系统中检索相应的版权标记。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b中,还进一步判断版权标 记的有效性,并根据有效性进行下述处理:
—如果存在有效的版权标记,并且版权标记中的版权所有者标示与消息发 送者标示一致,则允许转发,进行步骤d;
—如果存在有效的版权标记,并且版权标记中的版权所有者标示与消息发 送者标示不一致,则进行步骤c;
—如果不存在有效的版权标记,并且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不支持 自动注册原创数字内容,则允许转发,进行步骤d;
—如果不存在有效的版权标记,并且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支持自 动注册原创数字内容的版权和版权控制规则,则注册原创数字内容的版权和默 认的版权控制规则,允许转发,并进行步骤d。
8、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c中,执行版权使用规则包 括步骤:
(1)版权控制装置根据消息发送者标示和版权标记中的数字内容标示检索 对应的版权使用记录;如果存在有效的版权使用记录,并且版权使用记录中指 示的转发权限终止时间尚未到达,则进行步骤(3);否则继续步骤(2);
(2)根据数字内容标示和消息发送者标示,尝试获取新的版权使用规则; 如果存在新的版权使用规则并且其中的转发权限终止时间尚未到达,则创建或 更新版权使用记录,并转步骤(3);否则执行版权非法使用控制规则,结束流 程;
(3)从版权使用记录中获取版权使用规则,并根据版权使用规则中的转发 权限约束类型进行相应处理,得到包含转发指示或包含转发指示和计费指示的 控制结果。
9、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c中,执行版权非法使用控 制规则包括步骤:
根据数字内容标示获取对应的版权非法使用控制规则;
根据版权非法使用规则中的控制策略,得到包含如何控制数字内容非法分 发的控制结果。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如果所述版权控制结果为不允 许分发,则数字内容分发系统根据其消息分发控制策略执行分发控制;否则分 发所述数字内容。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 系统根据数字内容的分发结果,决定是否提交版权控制事务;如果数字内容分 发成功,则提交版权控制事务,否则回滚版权控制事务。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 述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提交版权使用控制事务后更新版权使用记录, 提交数字内容使用记录并执行系统配置的计费策略。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数字内容版权和对应的版权控 制规则由版权所有者预先注册到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中。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 统中注册数字内容版权包括步骤:
执行版权检测算法从提交的数字内容中提取版权标记;
判断是否已经存在有效的版权标记,如果是,则注册失败并结束该次注册 流程,否则继续后续步骤;
生成版权标记和用来唯一确定数字内容的数字内容标示;
执行版权注册算法进行注册,所述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至少建立 版权标记、数字内容标示和数字内容之间的对应关系;
返回数字内容的版权注册结果。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如果版权检测算法为数字水印算法或数据隐藏算法,则直接从数字内容中 提取版权标记,或者根据从数字内容获取的数字内容特征从系统中检索相应的 版权标记;
如果版权检测算法为数字指纹算法,则从数字内容中提取数字内容特征, 并根据该数字内容特征从系统中检索相应的版权标记。
16、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如果版权注册算法是数字水印算法或数据隐藏算法,则直接将版权标记嵌 入到数字内容中或者将版权标记的标示嵌入到数字内容中,所述数字内容版权 保护和管理系统建立版权标记、数字内容标示和数字内容之间的对应关系;
如果版权注册算法是数字指纹算法,则从数字内容中提取能够唯一标示数 字内容的数字内容特征,并建立版权标记、数字内容特征、数字内容标示、数 字内容之间的对应关系。
17、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 统注册数字内容版权控制规则包括步骤:
根据系统的版权控制规则约束判断提交的版权控制规则是否有效;
如果无效,则指示版权控制规则注册失败并结束处理流程;否则,所述数 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至少建立数字内容标示、版权所有者标示和版权控 制规则之间的映射关系。
18、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如 果版权使用者与一个或多个数字内容分发系统中的用户标示或者增值服务提供 商标示相对应,则所述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注册版权使用者标示与所 述一个或多个数字内容分发系统中的用户标示或者增值服务提供商标示之间的 映射关系。
1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版权使用规则在版权使 用者通过所述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选择要定购的数字内容及与该数字 内容绑定的版权使用规则模板,并提交该数字内容的版权使用申请时,由数字 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根据该申请生成并注册版权使用规则;或者所述的版 权使用规则由版权使用者直接注册到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中。
20、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注册版权使用规则时,数字 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用与数字内容标示相应的版权控制规则验证版权使用 规则是否满足版权使用规则的约束,如果不满足,则指示版权使用规则注册失 败;如果满足,则指示注册成功,所述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建立存储 数字内容标示、版权使用者标示、版权使用规则及其附属信息的映射关系。
21、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如果版权使用规则中的权限 约束类型是预定转发次数约束或转发权限有效期约束的组合以及无限制转发约 束和转发权限有效期约束的组合,则触发对版权使用者和/或版权所有者的计费 操作。
22、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如 果版权所有者与一个或多个数字内容分发系统中的用户标示或者增值服务提供 商VASP标示相对应,则所述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注册版权所有者标示 与所述一个或多个数字内容分发系统中的用户标示或者增值服务提供商标示之 间的映射关系。
23、一种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系统包括:
版权注册装置,用于处理数字内容注册请求,建立、存储和管理数字内容 的版权标记、数字内容、数字内容标示的映射关系;
版权规则管理装置,用于存储和管理数字内容的版权控制规则,版权使用 规则,数字内容标示、版权使用者标示、版权使用规则之间的映射关系,以及 数字内容标示、版权所有者标示、版权控制规则之间的映射关系;
版权控制装置,与版权注册装置和版权规则管理装置相连,该版权控制装 置接收到对数字内容进行版权控制的请求时,从版权规则管理装置中获得相应 的版权控制规则或版权使用规则,执行该规则并返回版权控制结果;
版权计帐装置,与版权控制装置相连,用于实施计费操作。
24、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 述系统还包括与版权注册装置、版权规则管理装置及版权计帐装置相连的数字 内容提供门户,用于提供数字内容的版权注册、数字内容定购以及已订购数字 内容的版权使用规则管理。
25、如权利要求23或24所述的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系统还包括与版权控制装置相连的数字内容使用统计装置,用于跟踪和统 计各种数字内容的转发使用次数。
技术领域\n本发明涉及一种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方法及系统,特别是关于一种终 端无关的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方法及系统。\n背景技术\n数字水印技术是目前数字内容保护的主流技术之一,能够有效地对数字内 容本身进行保护。其基本技术原理是利用信号处理方法在数字内容中嵌入标记, 被嵌入的水印可以是文字、序列号等,而且这种水印通常是不可见或者不可察 的,它与原始数字内容(如图像、音频、视频数据)紧密结合并隐藏其中,并 可以经历一些不破坏源数据使用价值或商用价值的操作而保存下来。下面参照 图1进一步说明其工作原理。首先,根据密钥,数字水印嵌入算法使用数字信号 处理技术将水印信息嵌入到原始媒体内容而生成被嵌入数字水印的媒体内容, 其中密钥可以用来加密水印信息或者选择在原始媒体内容嵌入水印信息的位置 等,水印信息可以包括版权标记、产品序列号等。接着,被嵌入水印信息的媒 体内容通过各种渠道分发。最后,根据与嵌入算法对应的密钥,数字水印提取 算法使用数字信号处理技术从分发渠道中的媒体内容中提取水印信息,并根据 水印信息判断版权的所有者等信息。\n该技术具有可证明性、不可感知性及鲁棒性等几个特点。可证明性即可以 将标示版权信息和原创者的一些序列号嵌入到被保护的数字内容中从而能够跟 踪和监视数字内容的使用,判断数字内容的版权归属。不可感知性即嵌入到数 字内容中的数字水印对于原有的数字内容几乎没有品质上的影响,并且,使用 统计方法也无法恢复数字水印,也就是说对大量的用同样方法水印处理过的数 字内容使用统计方法也无法提取数字水印或确定数字水印的存在。鲁棒性也就 是说数字水印能够承受大量不同的物理和几何失真,包括有意的(如恶意攻击) 或无意的(如图像压缩、尺寸变化等)。\n基于数字水印的技术特点,数字水印能够用作开放的网络环境下保护版权 的技术,可以确立版权所有者,识别购买者或者提供关于数字内容的其他附加 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以人眼不可见的形式嵌入在数字图像,数字音频和视频序 列等数字内容中,用于确认所有权和跟踪行为,从而有效保护媒体内容原创者 的收益和跟踪媒体内容的使用。\n数字隐藏技术是利用数字内容格式中的可扩展字段等将版权相关信息以不 易被他人发现的方式嵌入到数字内容,当该数字内容被分发时,能够通过从数 字内容中提取这些版权信息来确定数字内容的版权,从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 护数字内容的版权。\n数字指纹技术是通过从数字内容提取的数字内容特征来确定该数字内容的 数字内容版权保护技术。该技术与数字水印技术不同之处在于该技术不需修改 数字内容。\n随着数字内容业务的开展和移动终端技术的进步以及高计算能力的终端普 及,移动网络作为一个重要的数字内容分发渠道已得到广泛的应用,同时,如 何对其数字内容版权进行有效的保护和管理的问题亦相应产生。目前,数字内 容版权保护和管理主要采用基于业界开放移动联盟数字版权管理(Open Mobile Alliance 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OMA DRM)标准的技术方案。OMA DRM 定义了数字内容的各种版权使用控制模型,支持各种灵活的计费模式,能够有 效地控制数字内容的使用来保护数字内容提供者的收益。该技术方案的体系架 构如图2所示,其主要包括:数字内容提供门户、数字内容分发系统、数字版权 管理服务器及用户终端的数字版权管理代理(DRM Agent),其中数字版权管理 服务器包括数字内容包装服务器(Packager Server)及版权分发服务器(Rights Issuer Server)。其中数字内容提供门户用于提供数字内容定购以及版权规则管 理;数字内容分发系统用于控制数字内容的分发过程并标示数字内容发送者和 数字内容接收者;数字内容包装服务器用于对数字内容进行加密,并打包成标 准的DRM消息包;版权分发服务器负责发送数字内容的版权证书,并触发数字 内容的计费操作;数字版权管理代理则用于解析数字内容的版权证书并执行数 字内容的版权控制。\n该技术方案使用数字内容与版权证书分离的方式控制数字内容的分发,其 交互流程如图3所示,该流程包括:\n1、通过数字内容提供门户,定购数字内容并选择偏好的版权规则(比如使 用次数是5次,价格是1元),然后提交上述请求;\n2、数字内容提供门户请求内容包装服务器对数字内容加密并打包成标准的 DRM消息包;\n3、数字内容包装服务器对数字内容加密,按照标准DRM消息包格式包装加 密后的数字内容,并将DRM消息包返回给数字内容提供门户,同时将加密密钥 和数字内容标示发送给版权分发服务器,请求产生版权证书;\n4、数字内容提供门户请求数字内容分发系统分发DRM消息包;\n5、数字内容分发系统将DRM消息包分发到用户终端的DRM代理;\n6、用户终端的DRM代理解析DRM消息包并获取数字内容标示、版权分发 服务器地址等信息;\n7、用户终端的DRM代理向版权分发服务器请求与上述数字内容标示相应的 版权证书;\n8、版权分发服务器根据数字内容标示查找版权证书,将版权证书分发到用 户终端;如果分发成功,执行计费操作;\n9、用户终端的DRM代理存储和解析版权证书,获取数字内容的密钥,并根 据版权证书中的版权规则执行数字内容的使用控制。\n然而,上述基于OMA DRM标准的技术方案具有如下缺点:\n1、要求用户终端必须支持DRM代理,但目前大多数移动终端并不支持DRM Agent,而且对用户终端限制较多;\n2、无法跟踪和控制数字内容在网络中的分发;\n3、由于用户终端需要执行数字内容的解密等复杂运算过程,影响用户终端 的性能和电池的使用时长;另外,该方案只能保护数字内容版权的使用,而不 能够有效地保护数字内容本身的版权(比如无法有效地抵抗对解密后的视听内 容录制)。\n发明内容\n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方法及系统,以解决 现有技术中保护数字内容版权存在终端设备限制、无法跟踪和控制数字内容在 网络中分发和影响终端设备性能的问题。\n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以下技术方案:\n一种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nA、数字内容分发系统根据分发数字内容的请求,向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 理系统提交版权控制请求;\nB、所述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根据数字内容选择规则,从所述版权 控制请求中选择要执行版权控制的数字内容,通过版权检测算法从所述数字内 容中提取版权标记,并从所述版权标记中至少获取数字内容标识,根据所述数 字内容标识的有效性,执行该数字内容标示对应的版权使用规则或版权非法使 用控制规则,并将执行后得到的版权控制结果返回数字内容分发系统;\nC、所述数字内容分发系统根据所述版权控制结果决定是否分发数字内容, 将数字内容分发的结果提交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n其中:\n步骤A之前还包括步骤:A1、数字内容分发系统根据数字内容分发系统中 版权控制策略判断是否支持版权控制;如果不支持版权控制,则直接进行数字 内容分发处理流程;否则进行步骤A。\n如果所述版权控制请求中指示不等待版权控制结果时,数字内容分发系统 直接进行数字内容分发处理流程,否则,数字内容分发系统等待版权控制结果 决定后续处理流程。\n步骤B包括步骤:\na、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根据其数字内容选择规则,从版权控制请 求中选择要执行版权控制的数字内容;\nb、通过版权检测算法从所述数字内容中提取版权标记;\nc、获取与版权控制请求中的使用者标示和所述版权标记中的数字内容标 示,查找使用者标示和数字内容标示对应的版权使用规则,如果找到则执行该 版权使用规则,否则执行所述数字内容标示对应的版权非法使用控制规则;\nd、返回包含是否允许分发指示的版权控制结果。\n步骤b中,还进一步判断版权标记的有效性,并根据有效性进行下述处理:\n—如果存在有效的版权标记,并且版权标记中的版权所有者标示与消息发 送者标示一致,则允许转发,进行步骤d;\n—如果存在有效的版权标记,并且版权标记中的版权所有者标示与消息发 送者标示不一致,则进行步骤c;\n—如果不存在有效的版权标记,并且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不支持 自动注册原创数字内容,则允许转发,进行步骤d;\n—如果不存在有效的版权标记,并且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支持自 动注册原创数字内容的版权和版权控制规则,则注册原创数字内容的版权和默 认的版权控制规则,允许转发,并进行步骤d。\n步骤c中,执行版权使用规则包括步骤:\n(1)版权控制装置根据消息发送者标示和版权标记中的数字内容标示检索 对应的版权使用记录;如果存在有效的版权使用记录,并且版权使用记录中指 示的转发权限终止时间尚未到达,则进行步骤(3);否则继续步骤(2);\n(2)根据数字内容标示和消息发送者标示,尝试获取新的版权使用规则; 如果存在新的版权使用规则并且其中的转发权限终止时间尚未到达,则创建或 更新版权使用记录,并转步骤(3);否则执行版权非法使用控制规则,结束流 程;\n(3)从版权使用记录中获取版权使用规则,并根据版权使用规则中的转发 权限约束类型进行相应处理,得到包含转发指示或包含转发指示和计费指示的 控制结果。\n步骤c中,执行版权非法使用控制规则包括步骤:\n根据数字内容标示获取对应的版权非法使用控制规则;\n根据版权非法使用规则中的控制策略,得到包含如何控制数字内容非法分 发的控制结果。\n步骤C中,如果所述版权控制结果为不允许分发,则数字内容分发系统根据 其消息分发控制策略执行分发控制;否则分发所述数字内容。\n步骤C中,数字内容分发系统还将数字内容分发的结果提交数字内容版权保 护和管理系统。\n如果版权所有者与一个或者多个数字内容分发系统中的用户标示或者 VASP标示相对应,则所述系统注册版权所有者标示与一个或多个数字内容分发 系统中的用户标示或者增值服务提供商(Value Added Service Provider,VASP) 标示的映射关系。\n如果版权使用者与一个或多个数字内容分发系统中的用户标示或者VASP 标示相对应,则所述系统注册版权使用者标示与一个或多个数字内容分发系统 中的用户标示或者VASP标示的映射关系。\n一种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该系统包括:\n版权注册装置,用于处理数字内容注册请求,建立、存储和管理数字内容 的版权标记、数字内容、数字内容标示的映射关系;\n版权规则管理装置,用于存储和管理数字内容的版权控制规则,版权使用 规则,数字内容标示、版权使用者标示、版权使用规则之间的映射关系,以及 数字内容标示、版权所有者标示、版权控制规则之间的映射关系;\n版权控制装置,与版权注册装置和版权规则管理装置相连,该版权控制装 置接收到对数字内容进行版权控制的请求时,从版权规则管理装置中获得相应 的版权控制规则或版权使用规则,执行该规则并返回版权控制结果;\n版权计帐装置,与版权控制装置相连,用于实施计费操作。\n其中:\n所述系统还包括与版权注册装置、版权规则管理装置及版权计帐装置相连 的数字内容提供门户,用于提供数字内容的版权注册、数字内容定购以及已订 购数字内容的版权使用规则管理。\n所述系统还包括与版权控制装置相连的数字内容使用统计装置,用于跟踪 和统计各种数字内容的转发使用次数。\n本发明具有如下效果:\n1、所有的版权控制过程均在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内完成,因此该 版权控制方式独立于用户终端,对用户终端没有任何影响,并且不影响数字内 容本身的使用。\n能够控制数字内容在网络中的分发;\n2、由于数字内容提供门户支持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开放编程接口的访问 方式,从而用户可以随时随地通过任意设备注册数字内容的版权和数字内容的 版权控制规则,申请数字内容的使用权限,管理数字内容的版权使用规则,并 且能够与各种数字内容分发渠道配合,控制数字内容的转发,支持更加灵活的 计费方式,有效保护和管理各种数字内容分发渠道中的数字内容版权。\n3、基于版权使用规则控制数字内容版权的使用,可以支持更加灵活的计费 方式;基于版权非法使用控制规则处理数字内容版权的非法使用,可以更有效 地保护数字内容的版权;不同用户可以定义或者灵活选择使用数字内容的版权 规则,而不同的版权规则与不同的计费方式、数字内容价格相对应,从而能够 实现灵活的计费。\n4、通过数字内容使用统计装置跟踪各种数字内容的使用,并能够根据预定 的奖励策略和统计结果奖励数字内容的原创者,从而激发其创作热情,有利于 促进数字内容价值链的良性发展。\n5、数字内容的版权自动注册方法使数字内容的版权保护更加完善。\n附图说明\n图1为数字水印技术的工作原理图;\n图2为基于OMA DRM标准的数字版权保护技术方案的体系架构图;\n图3为基于OMA DRM标准的数字版权保护技术方案的交互流程图;\n图4A为本发明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的结构示意图;\n图4B为本发明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的组网示意图;\n图5为本发明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方法的主要流程图;\n图6为本发明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方法注册数字内容版权的流程图;\n图7为本发明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方法执行版权使用规则的流程图;\n图8为本发明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方法执行版权非法使用控制规则的 流程图。\n具体实施方式\n参阅图4A所示,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该装置包括数字内容提供门 户、版权注册装置、版权规则管理装置、版权控制装置、版权计帐装置和数字 内容使用统计装置。其中所述数字内容提供门户和数字内容使用统计装置为可 选装置。各装置的详细描述如下;\n1、版权注册装置,主要用于:a、处理数字内容注册请求,建立数字内容 的版权标记、数字内容、数字内容标示之间的映射关系;b、存储和管理数字内 容的版权标记、数字内容标示、数字内容之间的映射关系。如果使用数字指纹 技术,所述映射关系中还包括数字内容的特征。\n在本发明中,数字内容标示用来唯一确定特定的数字内容,该标示保证全 局唯一。\n2、版权规则管理装置,主要用于:a、存储和管理数字内容的版权控制规 则及版权使用规则;b、存储和管理数字内容标示、版权使用者标示、版权使用 规则之间的映射关系,以及数字内容标示、版权所有者标示、版权控制规则之 间的映射关系。\n其中:\nA、版权控制规则:由一个或者多个版权使用规则模版和版权非法使用控制 规则组成,规定允许的版权使用规则种类和如何处理数字内容的非法使用。\nB、版权使用规则,由版本、标示、权限类型、权限约束、版权所有者标示、 版权使用者标示、数字内容标示、版权使用计费类型及版权使用费用等元素组 成。其中:\n版本规定当前版权使用规则的版本。通过引入该元素,满足版权使用规则 的变更需求。\n标示用来唯一确定特定的版权使用规则。\n权限类型规定数字内容的使用权限。在本发明中默认为转发权限。\n权限约束规定与权限类型对应的数字内容的使用条件。支持的转发约束类 型有实际转发次数约束、预定转发次数约束、无限制转发约束(签约约束)及 转发有效期约束。当使用实际转发次数约束时,按照数字内容的实际转发次数 计费,亦即用即付费;当使用预定转发次数约束时,按照预先规定的转发次数 控制数字内容的转发使用;当使用无限制转发约束时,不控制数字内容的转发 使用;当使用转发有效期约束时,按照转发权限的有效期控制数字内容的转发 使用。其中,有效的转发权限约束类型组合包括以下几种:\na、实际转发次数约束,转发有效期约束;\nb、预定转发次数约束,转发有效期约束;\nc、无限制转发约束,转发有效期约束。\n版权所有者标示唯一确定数字内容的版权所有者。\n版权使用者标示唯一确定数字内容的版权使用者。\n数字内容标示唯一确定数字内容。\n版权使用计费类型规定计费操作的类型,包括扣费和奖励两种类型。扣费 指版权使用者需要为数字内容的使用而支付一定的费用;奖励指版权所有者支 付一定的费用给版权使用者。这种模式适合于广告等业务。\n版权使用费用规定版权使用者需要为数字内容的使用权限而支付的费用。 对于上述的实际转发次数约束,版权使用费用规定了一次转发所要支付的费用。\nC、版权非法使用控制规则,由版本、标示、权限类型、控制策略、版权所 有者标示、版权所有者的通知地址及版权非法使用费用等元素组成。其中:\n版本用于规定当前版权非法使用控制规则的版本。通过引入该元素,满足 版权非法使用控制规则组成元素的变更需求。\n标示用来唯一确定特定的版权非法使用控制规则。\n权限类型规定数字内容的使用权限。在本发明中默认为转发权限。\n控制策略规定如何控制数字内容的非法使用。本发明中支持的转发控制策 略类型有:按照实际转发次数计费、通知版权所有者、不允许转发、允许转发 及记录数字内容的使用。\n版权所有者标示用于唯一确定数字内容的版权所有者。\n版权所有者的通知地址规定了版权所有者用于接收版权非法使用记录的地 址。\n版权非法使用费用规定一次非法转发所要支付的费用,并按照实际转发次 数计费。\nD、版权使用者标示:该标示与一个或多个数字内容分发系统中的用户标示 或者增值服务提供商(VASP)标示之间保持一一映射关系。本发明中,消息发 送者标示是数字内容分发系统中的用户标示或者VASP标示,并且能够根据上 述用户标示或者增值服务提供商(VASP)标示及其附属信息执行计费。\nE、版权所有者标示:该标示与一个或多个数字内容分发系统中的用户标示 或者增值服务提供商(VASP)标示之间保持一一映射关系。消息发送者标示是 数字内容分发系统中的用户标示或者增值服务提供商(VASP)标示,并能够根 据所述用户标示或者增值服务提供商(VASP)标示及其附属信息执行计费。\n3、版权控制装置,与版权注册装置和版权规则管理装置连接,主要用于:\na、接收数字内容分发系统的版权控制请求、数字内容分发结果通知,以及 返回版权控制结果;\nb、通过数字水印、数字指纹或数据隐藏等技术检测外部数字内容分发渠道 的数字内容,获得数字内容的版权标记,并执行版权使用规则,包括数字内容 的转发使用计费、转发许可控制及数字内容使用统计;\nc、从版权规则管理装置中获取版权控制规则;\nd、从版权注册装置获取数字内容的版权标记的映射关系;\ne、存储和管理版权使用记录。\n其中:\nA、版权标记:由嵌入到数字内容中或者与数字内容特征一一对应的版权信 息组成结构。该结构包括版本、标示、数字内容的标示、版权标记的签发者标 示、版权所有者标示及时间标签。其中,版本规定版权标记的版本,以便满足 版权标记组成结构的变更需求;标示唯一确定一个版权标记;版权标记的签发 者标示唯一确定版权标记的签发者;版权所有者标示唯一确定数字内容的版权 所有者;时间标签记录嵌入生成版权标记的时间。\nB、版权使用记录:用于动态跟踪数字内容的转发使用次数,控制数字内容 的转发使用。版权使用记录包括版权使用规则、转发权限有效期、剩余转发次 数、数字内容标示及版权使用者标示。其中版权使用规则用于缓存从版权使用 规则服务器获得的版权使用规则;转发权限有效期规定转发权限的有效使用时 间;剩余转发次数用于指示剩余的允许转发使用次数,其前提是其版权使用规 则是基于预定转发使用次数约束,否则,该项无效。\n4、版权计帐装置,与版权控制装置和版权规则管理装置相连,主要用于:\na、实施计费操作;\nb、管理版权使用者标示与各个数字内容分发系统中用户标示或者增值服务 提供商(VASP)标示之间的映射关系;\nc、管理版权所有者标示与各个数字内容分发系统中用户标示或者VASP标 示之间的映射关系。\n版权计帐装置中设置有计费策略,该计费策略用于规定根据数字内容使用 记录的计费方法,包括由数字内容分发系统实施计费操作及由版权计帐装置实 施计费操作两种计费方法。其中,由数字内容分发系统实施计费操作包括以下 步骤:(1)版权计帐装置将数字内容使用记录转发给数字内容分发系统;(2) 数字内容分发系统根据数字内容使用记录生成相应的话单,并执行计费操作。 鉴于移动网络中数字内容分发系统的用户归属地路由和用户归属地计费特点, 建议由发送方的数字内容分发系统执行数字内容的版权控制,执行计费操作, 而接受方的数字内容分发系统执行正常消息处理流程,不做版权控制。\n5、数字内容使用统计装置,与版权控制装置相连,主要用于:\na、统计数字内容使用记录,跟踪各种数字内容的转发次数;\nb、根据统计结果及预定的奖励策略,对数字内容的版权所有者实施奖励。\n没有该装置时则不提供使用统计功能。\n其中:\nA、数字内容使用记录:由数字内容被使用的记录信息组成,包括版权使用 者标示、版权所有者标示、版权使用规则的标示、数字内容标示、时间标签、 数字内容接收者的标示、消息标示、版权使用计费指示、版权使用计费类型及 版权使用费用。其中消息标示唯一确定在数字内容分发系统中包含该数字内容 的消息;版权使用计费指示规定是否需要计费,如果需要,则根据版权使用费 用计费;版权使用计费类型规定版权使用的计费操作类型,包括扣费和奖励两 种。\nB:数字内容的转发次数:在本发明中,一个数字内容接收者、数字内容发 送者组合与一次数字内容的转发使用相对应,亦即数字内容接收者的个数等于 数字内容的转发次数。\n6、数字内容提供门户,与版权注册装置、版权规则管理装置及版权计帐装 置相连,主要用于提供数字内容的版权注册、数字内容定购以及管理已定购数 字内容的版权使用规则。\n没有数字内容提供门户时,由第三方的内容提供门户完成相应的功能。\n参阅图4B所示,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与数字内容分发系统、增值 服务提供商(VASP)平台和普通用户终端组成网络。普通用户和增值服务提供 商(VASP)可以通过移动互联网、Internet、以及开放编程接口等渠道访问数字 内容提供门户。\n数字内容分发系统与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之间通过接口进行交 互。数字内容分发系统可以是移动网络中短消息中心、多媒体消息中心、统一 消息中心、即时消息中心等,也可以是具有能控制数字内容的分发过程和能够 标示数字内容发送者和数字内容接收者特征的其他系统。\n在数字内容分发系统中配置有版权控制策略,数字内容分发系统根据版权 控制策略决定是否对数字内容执行版权控制和如何控制。版权控制策略包括执 行版权控制标志、数字内容的禁止分发控制标志及消息分发控制策略。其中:\n执行版权控制标志指示是否对数字内容执行版权控制,如果不支持,则按 正常流程处理。\n数字内容的禁止分发控制标志指示是否支持数字内容的禁止分发:如果不 支持数字内容的禁止分发控制,则数字内容分发系统不需要等待版权控制服务 器的版权控制结果,数字内容分发系统的正常消息处理流程和处理性能基本上 不受影响;如果支持数字内容的禁止转发控制,则数字内容分发系统需要等待 版权控制装置的版权控制结果,并根据其决定后续处理流程,在这种情况下, 正常处理流程将受到影响,并且处理性能将有一定程度的下降。\n消息分发控制策略则规定包含有禁止分发数字内容的消息的处理方法,该 方法包括:(1)拒绝VASP或者普通用户消息分发请求,通知消息发送者消息 分发失败原因,并可以指明版权使用权限申请服务器地址和数字内容标示,以 便用户申请该数字内容的版权使用规则;(2)从分发消息中删除禁止分发的数 字内容,执行正常的消息分发处理,并可以通知消息发送者部分数字内容的分 发失败。\n下面结合附图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具体处理过程:\n参阅图5所示,本发明的主要处理过程如下:\n步骤1:当任何用户请求数字内容分发系统分发数字内容时,数字内容分发 系统根据系统中的版权控制策略判断是否支持版权控制;如果不支持版权控制, 则直接进行数字内容分发处理流程,如果支持版权控制则进行步骤2。\n如果系统中没有版权控制策略则直接进行步骤2。\n步骤2:数字内容分发系统向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提交执行版权控 制的请求,其中包括用户标示、数字内容类型、数字内容和数字内容禁止分发 控制的标志等;\n如果数字内容分发系统提交的版权控制请求中指示不等待版权控制结果 (如:由于不支持禁止分发控制等原因),则数字内容分发系统不等待版权控制 结果,执行正常的消息处理流程,可以保证在特定条件下数字内容分发系统的 性能不受影响;如果指示支持禁止分发控制,数字内容分发系统才根据版权控 制结果来决定是否分发消息中的数字内容。在这种情况下,版权控制请求完成 按照规则计费、使用统计等功能;控制结果中的允许转发等可以存在,但数字 内容分发系统并不利用这些信息。\n步骤3: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中的版权控制装置处理请求中的待分 发数字内容,获得与之对应的数字内容的版权标记,然后从版权规则管理装置 中查找与用户标示和版权标记中的数字内容标示对应的版权使用规则;如果存 在有效的版权使用规则,版权控制装置则执行该规则并得到版权控制结果,否 则执行相应的版权非法使用控制规则并得到版权控制结果;版权控制装置将该 控制结果返回给数字内容分发系统。\n如果版权控制结果为允许转发,版权控制装置则启动版权使用控制事务。\n步骤4、数字内容分发系统根据版权控制结果决定是否分发数字内容,如果 不允许分发,则按消息分发控制策略执行分发控制,结束该流程;否则,分发 数字内容。\n如果数字内容分发系统支持,在通知不允许转发数字内容时可携带数字内 容的标示和数字内容的版权使用申请地址。\n步骤5、数字内容分发系统将数字内容的分发结果提交给数字内容版权保护 和管理系统;该系统根据数字内容的分发结果决定是否提交版权控制事务。\n数字内容分发系统提交给版权控制装置的消息分发结果中包括消息标示和 消息分发结果指示等信息,其中,消息标示可以被用来确定特定的版权使用控 制事务。\n如果消息分发成功,版权控制装置将提交版权使用控制事务,并执行以下 操作:\n(a)更新版权使用记录;\n(b)将数字内容使用记录提交版权计帐装置,版权计帐装置执行系统配置 的计费策略;\n(c)如果本系统支持数字内容的使用统计,则将数字内容使用记录提交给 数字内容使用统计装置,执行数字内容使用统计策略,并根据统计结果,根据预 定策略,对数字内容的版权使用者和/或数字内容的版权所有者实施奖励。\n如果消息分发失败,回滚版权使用控制事务,恢复版权使用记录到执行本 次版权控制前的状态。\n在本发明中,数字内容的版权和版权控制规则由数字内容的版权所有者预 先通过注册请求注册到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中。在注册时,数字内容 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的版权注册装置处理数字内容,生成唯一的数字内容标示, 并创建和存储数字内容、数字内容特征、数字内容标示、数字内容的版权标记、 版权控制规则之间的对应关系,并将处理后的数字内容和数字内容标示返回给 版权所有者。可以通过数字内容提供门户将数字内容版权和版权控制规则注册 请求转发给版权注册装置或者直接将数字内容版权注册请求提交给版权注册装 置,参阅图4B。\n如果版权所有者与一个或者多个数字内容分发系统中的用户标示或者 VASP标示相对应,则需要在所述系统中注册版权所有者标示与一个或多个数字 内容分发系统中的用户标示或者VASP标示的映射关系。\n版权使用者在请求使用数字内容前,通过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选 择要定购的数字内容及与数字内容绑定的版权使用规则模版,然后提交数字内 容的版权使用请求;所述系统根据版权使用申请生成版权使用规则,然后注册 版权使用规则,并创建和存储版权使用者标示、数字内容标示、版权使用规则 之间的对应关系。如果版权使用规则中的权限约束类型是预定转发次数约束和 转发权限有效期约束的组合以及无限制转发约束和转发权限有效期约束的组合 之一,则触发对版权使用者的计费操作。\n如果版权使用者与一个或多个数字内容分发系统中的用户标示或者VASP 标示相对应,则需要在所述系统中注册版权使用者标示与一个或多个数字内容 分发系统中的用户标示或者VASP标示的映射关系;\n参阅图6,在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中注册数字内容版权的具体流程 如下:\n步骤10:根据数字内容的类型、系统的数字内容注册算法配置等选择数字 内容的版权检测算法和算法参数,其中检测算法的算法参数与注册算法的算法 参数相对应,比如检测算法的密钥与注册算法的密钥相对应。\n步骤11:执行特定数字内容的版权检测算法,并提取版权标记;\n如果版权检测算法为数字水印算法或数据隐藏算法,直接从数字内容中提 取版权标记,或者根据从数字内容获取的数字内容特征,从版权注册装置中检 索相应的版权标记;\n如果版权检测算法为数字指纹算法,从数字内容中提取数字内容特征,并 根据数字内容特征,从版权注册服务器中检索相应的版权标记;\n步骤12:如果存在有效的版权标记,则注册失败,并返回数字内容的版权 注册结果,其中指示数字内容的版权已经注册(步骤13),结束处理流程。否则, 继续步骤14。\n步骤14:根据数字内容的类型、系统的数字内容注册算法配置等选择数字 内容注册算法和算法参数。\n步骤15:生成唯一的数字内容标示,然后根据注册请求中版权信息和版权 标记的规则,生成版权标记。\n步骤16:执行数字内容的版权注册算法。\n如果版权注册算法是数字水印算法或数据隐藏算法,直接将版权标记嵌入 到数字内容中或者将版权标记标示嵌入到数字内容中,并在版权注册装置中创 建和保存版权标记、数字内容标示、数字内容之间的对应关系。\n如果版权注册算法是数字指纹算法,从数字内容中提取能够唯一标示数字 内容的数字内容特征,并在版权注册装置中创建和保存版权标记、数字内容特 征、数字内容标示、数字内容之间的对应关系。\n步骤17:返回数字内容的版权注册结果,其中包括处理过的数字内容、数 字内容标示等信息。\n在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中注册版权控制规则的流程如下:\n步骤110、版权规则管理装置接收版权控制规则的注册请求,其中包括数字 内容的标示、版权控制规则以及其他附属信息;\n步骤111、版权规则管理装置根据系统的版权控制规则约束验证版权控制规 则的有效性。如果无效,则指示版权控制规则注册失败,结束处理流程;否则, 继续步骤112;\n步骤112、建立和存储数字内容标示、版权所有者标示、版权控制规则及其 附属信息的映射关系,指示注册成功,结束处理流程。\n步骤2中,在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系统中注册版权使用规则的具体流 程如下:\n步骤21:版权规则管理装置接收版权使用规则的注册请求,其中包括数字 内容的标示、版权使用者标示、版权使用规则以及其他附属信息。\n步骤22:如果存在约束检查规则,版权规则管理装置根据系统的版权使用 规则约束验证版权使用规则的有效性。如果无效,则指示版权使用规则注册失 败,结束处理流程;否则继续步骤23;\n步骤23:版权规则管理装置根据与该数字内容标示相应的版权控制规则验 证版权使用规则是否满足版权使用规则的约束。如果不满足,则指示版权使用 规则注册失败,结束处理流程;否则继续步骤24;\n步骤24:建立和存储数字内容标示、版权所有者标示、版权使用规则及其 附属信息的映射关系。\n如果版权使用规则中的权限约束类型是预定转发次数约束和转发权限有效 期约束的组合以及无限制转发约束和转发权限有效期约束的组合之一,则触发 对版权使用者的计费操作,由版权计帐装置实施对版权使用者和版权所有者的计 费操作;\n步骤25、指示注册成功,结束处理流程。\n另外,用户也可以通过数字内容提供门户将数字内容的版权使用规则注册 请求转发给版权规则管理装置或者直接将数字内容版权使用规则注册请求提交 给版权规则管理装置(参阅图4B)。\n在步骤3中,执行版权控制的具体流程如下:\n步骤30:版权控制装置根据支持的数字内容选择规则,从版权控制请求中 选择要执行版权控制的数字内容;其中选择规则可为数字内容类型、大小等。\n步骤31:版权控制装置从被选择的数字内容中提取版权标记,并根据其结 果,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处理:\n(1)如果存在有效的版权标记,并且版权所有者标示与消息发送者标示一 致,则允许转发,不执行版权控制。如果需要统计数字内容使用,则启动版权 使用控制事务,将确保只有消息中的数字内容成功分发,才将数字内容使用记 录提交给数字内容使用统计装置;\n版权所有者与消息发送者标示一致是指两种标示相同,或者在所述系统中 与消息发送者标示对应的版权所有者标示与上述版权标记中的版权所有者标示 相同\n(2)如果存在有效的版权标记,并且版权所有者标示与消息发送者标示不 一致,则执行版权使用规则;如果不存在有效的版权使用规则,则执行版权非 法使用控制规则;\n(3)如果不存在有效的版权标记,并且本系统不支持自动注册原创数字内 容,则允许转发,结束处理流程;\n(4)如果不存在有效的版权标记,并且所述系统支持自动注册原创数字内 容的版权和版权控制规则,则执行以下步骤:\na、版权控制装置在版权注册装置上注册该原创数字内容的版权,其版权所 有者为消息发送者或者版权控制请求中指定的数字内容所有者,从注册结果中 获得版权标记和数字内容标示以及经过注册处理的数字内容。如果特定数字内 容分发系统的分发消息中不允许指定数字内容所有者,则来自VASP的消息中由 VASP原创的数字内容必须事先到版权注册装置注册数字内容的版权,否则系统 将消息发送者作为版权所有者。比如在多媒体消息系统中VASP必须事先注册 VASP本身原创的数字内容,否则将无法区分用户通过VASP提交原创数字内容, 还是VASP自己提交原创数字内容。\nb、版权控制装置在版权管理装置上注册默认的版权控制规则,比如版权非 法使用控制规则中的控制策略为记录数字内容使用策略。\nc、如果需要统计数字内容使用,则启动版权使用控制事务,将确保只有消 息中的数字内容成功分发,才将数字内容使用记录提交给数字内容使用统计装 置;否则,结束处理流程;\n步骤32:启动版权使用控制事务,并返回版权控制结果,其中包括特定数 字内容是否允许分发的指示。如果不允许分发,版权控制结果中还可以包括版 权使用权限申请服务器地址、数字内容标示等。\n在步骤31中,提取版权标记的具体流程如下:\n步骤311:根据数字内容的类型、系统的数字内容注册算法配置等选择数字 内容的版权检测算法和算法参数,其中检测算法的算法参数与注册算法的算法 参数相对应,比如检测算法的密钥与注册算法的密钥相对应;\n步骤312、执行特定数字内容的版权检测算法,并提取版权标记;\n(1)如果是数字水印算法或数据隐藏算法,直接从数字内容中提取版权标 记或根据从数字内容获取数字内容特征,从版权注册装置中检索相应的版权标 记;\n(2)如果是数字指纹算法,从数字内容中提取数字内容特征,并根据数字 内容特征,从版权注册装置中检索相应的版权标记;\n步骤313:根据版权标记的组成结构和约束,验证版权标记的有效性,如果 存在有效的版权标记,返回版权标记,并指示版权标记有效;否则,指示不存 在有效版权标记。\n参阅图7,步骤31中执行版权使用规则的具体流程如下:\n步骤31A:版权控制装置根据消息发送者标示和版权标记中的数字内容标 示,检索与之对应的版权使用记录。如果存在有效的版权使用记录,并且版权 使用记录中指示的转发权限终止时间尚未到达,则转步骤31C;否则继续步骤 31B;\n步骤31B:根据数字内容标示和消息发送者标示,版权控制装置尝试从版权 规则管理装置获取新的版权使用规则;也可以根据消息发送者标示,获取版权 使用者标示,进而尝试获取版权使用规则。如果存在新的版权使用规则,并且 其中的转发权限终止时间尚未到达,则创建或更新版权使用记录(如果第一次 使用,创建版权使用记录),转步骤31C;如果不存在新的版权使用规则,则执 行版权非法使用控制策略,结束流程;\n步骤31C:从版权使用记录中获取版权使用规则,根据版权使用规则中的转 发权限约束类型选择处理步骤;如果转发权限约束是实际转发次数约束和转发 权限有效期约束的组合,则转步骤31D;如果转发权限约束是预定转发次数约束 和转发权限有效期约束的组合,则转步骤31F;如果转发权限约束是无限制转发 约束和转发权限有效期约束的组合,则转步骤31H;\n步骤31D:根据版权使用规则和消息发送者、接受者、消息标示等信息生成 相应的数字内容使用记录,将消息接受者数作为该数字内容的转发次数,与版 权使用规则中的版权使用费用相乘得到消息转发中该数字内容的版权使用费 用,作为数字内容使用记录中的版权使用费用,并指示需要计费;\n步骤31E:在版权控制结果中指示该数字内容允许转发,并启动版权使用控 制事务,确保只有消息中的数字内容成功分发,才提交数字内容使用记录给版 权计帐装置、数字内容使用统计装置,结束流程;上述数字内容使用记录只有 在系统需要时才提交给数字内容使用统计装置;\n步骤31F:将消息接受者数作为预留转发次数,与版权使用记录中剩余转发 次数比较;如果版权使用记录中的剩余转发次数小于预留转发次数,转步骤31B; 否则,从剩余转发次数中减去预留转发次数,并准备版权使用记录中的剩余转 发次数的更改请求,作为版权使用控制事务的一部分。\n步骤31G:生成数字内容使用记录,并指示不要计费,在版权控制结果中指 示该数字内容允许转发,并启动版权使用控制事务,确保只有消息中的数字内 容分发成功,才提交数字内容使用记录给版权计帐装置、数字内容使用统计装 置、版权使用记录中的剩余转发次数的更改请求,结束流程;\n步骤31H:在版权控制结果中指示该数字内容允许转发,结束该子流程。如 果需要统计数字内容使用,启动版权使用控制事务,确保只有消息中的数字内 容成功分发,才提交数字内容的使用记录给数字内容使用统计装置。\n参阅图8,步骤31中执行版权非法使用控制规则的具体流程如下:\n步骤31a:根据数字内容标示,从版权规则管理装置中获取版权非法使用控 制规则,也可以从缓存的版权规则库中获取;\n步骤31b:根据版权非法使用规则中控制策略的类型选择处理步骤:\n如果是实际转发次数计费控制策略,转步骤31c;\n如果是不允许转发控制策略,转步骤31e;\n如果是通知非法使用控制策略,转步骤31f;\n如果是允许转发控制策略,转步骤31g;\n如果是记录数字内容使用策略,转步骤31h;\n步骤31c:生成数字内容使用记录,将消息接收者数作为实际转发次数,与 版权非法使用费用相乘作为数字内容使用记录中的版权使用费用,并指示需要 计费。注意,如果版权使用记录中剩余转发次数大于零,则实际转发次数为消 息接收者数减去上述剩余转发次数,并准备剩余转发次数的更新请求,作为版 权使用控制事务的一部分;\n步骤31d:在版权控制结果中指出该数字内容允许转发,并启动版权使用控 制事务,确保只有消息中的数字内容成功分发,才提交数字内容使用记录给版 权计帐装置和数字内容使用统计装置、剩余转发次数的更新请求,转步骤31i。\n步骤31e:在版权控制结果中指示该数字内容不允许转发,转步骤31i;\n步骤31f:生成数字内容的非法使用记录,并根据版权非法使用控制规则中 的版权非法使用通知服务器地址,通知版权所有者,转步骤31i;\n步骤31g:在版权控制结果中指示该数字内容允许转发,转步骤31i;\n步骤31h:生成数字内容使用记录,并且将其提交给数字内容使用统计装置;\n步骤31i:如果存在更多的版权非法使用控制策略,转步骤31b;否则,结束 该子流程。\n版权使用者标示和版权所有者标示使用前通过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和管理的 注册,并由该系统对其进行管理。\n参考图5,版权使用者在版权计账系统中注册版权使用者标示与各个数字内 容分发系统中的用户标示、VASP标示之间的映射关系;版权所有者则在版权计 账系统中注册版权所有者标示与各个数字内容分发系统中的用户标示、VASP标 示之间的映射关系。其中,版权所有者标示和版权使用者标示可以与某个数字 内容分发系统中的用户标示或者VASP标示相同。如果版权使用者和版权所有者 不属于任何数字内容分发系统,则须提供详细的计费相关信息。另外,注册过 程中还包括进行认证处理,认证方法可采用普通技术员熟悉的方法实现,在此 不再描述。
法律信息
- 2022-01-04
专利权的转移
登记生效日: 2021.12.23
专利权人由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超聚变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由518129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华为总部办公楼变更为450046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智慧岛正商博雅广场1号楼9层
- 2007-09-12
- 2006-05-03
- 2005-01-26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1
| |
200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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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5-22
| | |
2
| |
200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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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11-26
| | |
3
| | 暂无 |
200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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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被任何外部专利所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