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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头戴式精神分裂症辅助诊断装置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310505254.4
  • IPC分类号:A61B5/12;A61B5/04;G08C17/02
  • 申请日期:
    2013-10-23
  • 申请人: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头戴式精神分裂症辅助诊断装置
申请号CN201310505254.4申请日期2013-10-23
法律状态驳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5-04-29公开/公告号CN104545939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A61B5/12IPC分类号A;6;1;B;5;/;1;2;;;A;6;1;B;5;/;0;4;;;G;0;8;C;1;7;/;0;2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申请人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当前权利人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发明人苏亮;徐一峰;施慎逊
代理机构上海精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冯子玲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头戴式精神分裂症辅助诊断装置,包括头戴式耳机,所述两个耳机孔均设有发声器,所述耳机带上设有用于收集信号并处理信号然后发送到终端的信号处理装置。本发明通过头戴式耳机收集并处理信号得到数据,可以方便客观的对精神分裂症患者进行辅助诊断,对于患者来说极大地增加了使用的简易性、方便性和便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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