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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OFDMA传输和第二OFDMA传输的频率复用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780097440.5
  • IPC分类号:H04W16/14;H04W72/12;H04W74/08
  • 申请日期:
    2017-12-04
  • 申请人:
    瑞典爱立信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第一OFDMA传输和第二OFDMA传输的频率复用
申请号CN201780097440.5申请日期2017-12-04
法律状态公开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20-07-17公开/公告号CN111434135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W16/14IPC分类号H;0;4;W;1;6;/;1;4;;;H;0;4;W;7;2;/;1;2;;;H;0;4;W;7;4;/;0;8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瑞典爱立信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瑞典斯德哥尔摩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瑞典爱立信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瑞典爱立信有限公司
发明人托马斯·尼尔松;丹尼斯·桑德曼
代理机构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穆童
摘要
一种用于在至少部分跨越公共带宽的共享无线电信道上对第一(LAA)OFDMA传输和第二(Wi‑Fi)OFDMA传输进行频率复用的无线通信系统(110)和方法。所述系统确定在旨在用于第一传输的第一频带旁边可用的未分配频带,并发送包括关于所述未分配频带的信息的共享请求。所述系统决定在所述共享信道中的第二频带中使用所述未分配频带。所述系统发送跨越所述共享信道的传统前同步码以及Wi‑Fi前同步码的第一部分。在所述第一频带中发送所述第一传输,使得所述Wi‑Fi前同步码的第一部分的结束时间点与所述第一传输的开始时间点一致。此外,所述系统在所述第二频带中发送所述Wi‑Fi前同步码的第二部分和所述第二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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