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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有节竹筷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610136925.4
  • IPC分类号:A47G21/10;B27K9/00
  • 申请日期:
    2006-12-22
  • 申请人:
    吉六群;廖佳琪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有节竹筷及其制造方法
申请号CN200610136925.4申请日期2006-12-22
法律状态撤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8-06-25公开/公告号CN101204283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A47G21/10IPC分类号A;4;7;G;2;1;/;1;0;;;B;2;7;K;9;/;0;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吉六群;廖佳琪申请人地址
湖南省安化县龙塘乡柏溪村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吉六群,廖佳琪当前权利人吉六群,廖佳琪
发明人吉六群;廖佳琪
代理机构安化县梅山专利事务所代理人王以森
摘要
本发明涉及竹筷及竹筷的制造方法,其特殊之处在于竹筷上至少有一个竹节。其生产工艺:先将原竹断成带节的长竹筒,然后用竹地板专用机械进行开片、粗刨、精刨,再裁坯,在浸泡、烘干后成型,并进入下段程序。其特点是:能充分用有节竹材生产竹筷,使竹材利用率提高30%以上,生产效率提高20%以上,生产成本降低3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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