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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录制方法及装置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510641612.3
  • IPC分类号:H04N5/76
  • 申请日期:
    2015-09-30
  • 申请人: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视频录制方法及装置
申请号CN201510641612.3申请日期2015-09-30
法律状态驳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6-01-13公开/公告号CN105245809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5/76IPC分类号H;0;4;N;5;/;7;6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中街68号华润五彩城购物中心二期13层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当前权利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贾伟光;傅强;侯恩星
代理机构北京博思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林祥
摘要
本公开提供一种视频录制方法及装置,该方法包括:通过摄像模块采集预设范围内的至少两个图像帧,并通过红外感应模块检测红外信号;根据图像帧变化情况及红外信号,判断是否有目标对象的移动;当有所述目标对象的移动时,存储所述预设范围内的图像帧,存储的连续图像帧即形成视频。本公开可以通过检测红外信号,来实现只有在有人或近似人体温度的动物存在时,才开始进行视频录制,从而在保证录制的视频画面中包含主要监测对象的情况下,压缩视频的录制时长,使得录制的视频占用相对较少的存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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