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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有琥珀酸酐中间去除的两步法制取丁二醇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03816533.3
  • IPC分类号:C07C29/149C07C31/20
  • 申请日期:
    2003-06-11
  • 申请人:
    巴斯福股份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带有琥珀酸酐中间去除的两步法制取丁二醇
申请号CN03816533.3申请日期2003-06-11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5-09-14公开/公告号CN1668560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C07C29/149IPC分类号C07C29/149;C07C31/2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巴斯福股份公司申请人地址
德国路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巴斯福股份公司当前权利人巴斯福股份公司
发明人M·黑塞;S·施利特尔;H·博彻特;M·舒伯特;M·勒施;N·博特克;R-H·菲舍尔;A·韦克;G·温德克尔;G·海德里希
代理机构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代理人林柏楠;刘金辉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通过在气相中对C4-二羧酸和/或其衍生物进行催化加氢的两步法制备任选烷基取代的1,4-丁二醇的方法,其具有如下步骤:a)在200到300℃和2到60巴下将C4-二羧酸或其衍生物的气流导入第一反应器,并在气相中催化氢化以得到主要包含任选烷基取代的γ-丁内酯的产物;b)去除在步骤a)中得到的产物中的琥珀酸酐,优选至残余量按重量计算<大约0.3到0.2%;c)在温度150℃到240℃和压力15到100巴下将步骤b)中获得的产物流导入第二反应器,并在气相中催化氢化以得到任选烷基取代的1,4-丁二醇;d)从中间体、副产物和任何未转化的反应物中移走所希望的产物;e)任选将未转化的中间体循环导入一个或两个氢化步骤中,每个所述氢化步骤所用的催化剂包括按重量计算≤95%、优选按重量计算从5到95%、特别是按重量计算从10到80%的CuO,和按重量计算≥5%、优选按重量计算从5到95%、特别是按重量计算从20到90%的氧化载体,并且所述第二反应器具有比第一反应器高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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