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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净味清新口气的组合物及其在口腔护理品中的应用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2110674302.7
  • IPC分类号:A61K8/9789;A61K8/73;A61Q11/00;A61P29/00;A61P31/02;A61P31/04;A61P31/10;A61P31/12;A61P39/06
  • 申请日期:
    2021-06-17
  • 申请人:
    广州市晶神化妆品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净味清新口气的组合物及其在口腔护理品中的应用
申请号CN202110674302.7申请日期2021-06-17
法律状态实质审查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21-08-17公开/公告号CN113262186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A61K8/9789IPC分类号A;6;1;K;8;/;9;7;8;9;;;A;6;1;K;8;/;7;3;;;A;6;1;Q;1;1;/;0;0;;;A;6;1;P;2;9;/;0;0;;;A;6;1;P;3;1;/;0;2;;;A;6;1;P;3;1;/;0;4;;;A;6;1;P;3;1;/;1;0;;;A;6;1;P;3;1;/;1;2;;;A;6;1;P;3;9;/;0;6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广州市晶神化妆品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工业区大布路30号自编号之一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广州市晶神化妆品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广州市晶神化妆品有限公司
发明人班月梅;梁永强;夏爱珍
代理机构北京久维律师事务所代理人邢江峰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净味清新口气的组合物及其在口腔护理品中的应用,包括按照以下百分比配比的原料:1‑10%的山梨醇、1‑10%的甘油、1‑10%的丙二醇、0.1‑0.2%的羟苯甲酯、0.5‑3.0%的PEG‑40氢化蓖麻油、0.1‑1.0%的食用香精、0.3‑0.5%的苯甲酸钠、0.005‑0.1%的柠檬酸、0.01‑0.2%的三氯半乳糖、0.01‑0.1%的罗汉果提取物、0.001‑0.5%的透明质酸钠、0.5‑1.5%的丁二醇,0.25‑0.5%的柠檬果提取物、0.05‑0.1%的柚果皮提取物、0.025‑0.05%的圆金柑果提取物、0.025‑0.05%的光果甘草提取物、0.03‑0.1%的苯氧乙醇和60‑95%的水。本发明能够有效去除吸烟后的口腔残留的烟味和口腔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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