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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蓝牙3.0规范的MPEG4压缩视频传输通信系统及方法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110020911.7
  • IPC分类号:H04N7/14;H04N7/26;H04N7/50
  • 申请日期:
    2011-01-18
  • 申请人: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基于蓝牙3.0规范的MPEG4压缩视频传输通信系统及方法
申请号CN201110020911.7申请日期2011-01-18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1-06-08公开/公告号CN102088593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7/14IPC分类号H;0;4;N;7;/;1;4;;;H;0;4;N;7;/;2;6;;;H;0;4;N;7;/;5;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申请人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当前权利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发明人庄奕琪;曾志斌;陆瑶瑶;李聪;汤华莲
代理机构陕西电子工业专利中心代理人王品华;朱红星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蓝牙3.0规范的MPEG4压缩视频传输通信系统,主要解决现有视频传系统通信流畅度低和功能模式单一的问题。该通信系统包括视蓝牙控制模块、视频采集模块、音频采集播放模块、ARM端处理控制模块、DSP端视频编解码模块、界面操作模块和外部存储模块;ARM端处理控制模块接收音频采集播放模块和视频采集模块采集的音视频数据,DSP端视频编解码模块对ARM端处理控制模块发送的数据进行编解码并将编码后的视频数据存储于外部存储模块,将需要传送的数据通过蓝牙控制模块发送或接收,通过界面操作模块显示视频数据和用户图形界面。本发明功能模式多,适应多种不同的环境,可用于中短距离的自组网络视频语音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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