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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用于大断面暗挖车站的三层支护结构

实用新型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2022148781.2
  • IPC分类号:E21D11/00;E21D11/10;E21D11/14;E21D11/15;E21D20/00
  • 申请日期:
    2020-09-25
  • 申请人: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大连海事大学;中铁大连地铁五号线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用于大断面暗挖车站的三层支护结构
申请号CN202022148781.2申请日期2020-09-25
法律状态授权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公开/公告号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E21D11/00IPC分类号E;2;1;D;1;1;/;0;0;;;E;2;1;D;1;1;/;1;0;;;E;2;1;D;1;1;/;1;4;;;E;2;1;D;1;1;/;1;5;;;E;2;1;D;2;0;/;0;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大连海事大学;中铁大连地铁五号线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76、78号813室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大连海事大学,中铁大连地铁五号线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大连海事大学,中铁大连地铁五号线有限公司
发明人虢新平;姜谙男;孙喜军;梁志勇;关振宇;李世安;陈强;郭万根;于海;王洪龙;李昊;王岩;周焕新;李鸿仪
代理机构大连至诚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代理人杨威;董彬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大断面暗挖车站的三层支护结构,包括第一层支护,第一层支护内设有钢格栅,还包括:从第一层支护由外向内依次设置的第二层支护、第三层支护和中隔壁,钢格栅与工字钢固定连接,可拆卸的中隔壁设于工字钢和底纵梁之间,中隔壁为用于支撑第一层支护的钢结构,工字钢设于第二层支护和第三层支护内。本实用新型中的三层支护结构合为一体,使得顶部支护结构整体性更好,在拱脚处埋设钢管桩,增强了拱脚的承重能力,通过中隔壁的设置,加强了支护初期的支护强度,提高了整体的稳定性,而且,由于中隔壁提高了支护强度,可以使下一段工程的施工提前进行,加快了施工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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