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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进行网络直播电视业务频道授权的方法、系统及装置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610139477.3
  • IPC分类号:H04N21/254;H04N21/441
  • 申请日期:
    2006-09-25
  • 申请人: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进行网络直播电视业务频道授权的方法、系统及装置
申请号CN200610139477.3申请日期2006-09-25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8-04-02公开/公告号CN101155293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21/254IPC分类号H;0;4;N;2;1;/;2;5;4;;;H;0;4;N;2;1;/;4;4;1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华为总部办公楼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发明人李金成;严军;吴向阳
代理机构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宋志强;麻海明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进行网络直播电视业务频道授权的方法,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A.终端设备发起用户对网络直播电视业务的频道请求;B.授权实体根据用户权限信息对所述频道请求进行授权,并在授权通过的情况下,由承载实体执行终端设备的频道请求。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进行网络直播电视业务频道授权的系统以及一种进行网络直播电视业务频道授权的装置。通过本发明的实施,授权实体对频道请求进行授权,在授权通过的情况下才执行用户的频道请求,否则决绝用户的频道请求,避免了现有技术中无权限用户非法收看频道节目的问题,还能避免恶意发送离开消息导致合法用户无法收看频道节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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