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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在便携式终端中表现图像的设备和方法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210443053.1
  • IPC分类号:G06F3/0488;G06F3/16;G06K9/20
  • 申请日期:
    2012-11-08
  • 申请人: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用于在便携式终端中表现图像的设备和方法
申请号CN201210443053.1申请日期2012-11-08
法律状态驳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3-05-08公开/公告号CN103092507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G06F3/0488IPC分类号G;0;6;F;3;/;0;4;8;8;;;G;0;6;F;3;/;1;6;;;G;0;6;K;9;/;2;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三星电子株式会社申请人地址
韩国京畿道水原市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三星电子株式会社当前权利人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发明人朴贤美;高祥赫
代理机构北京铭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韩明星
摘要
提供用于在便携式终端中表现图像的设备和方法。一种用于在便携式终端中显示图像的设备包括:相机,用于拍摄图像;触摸屏,用于显示图像并允许选择显示的图像的目标区域;存储器,用于存储图像;控制器,用于当显示相机或存储器的图像时,检测图像之内的至少一个目标区域,并用于识别检测的目标区域的目标信息,以将其转换为语音;音频处理单元,用于输出语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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