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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仅供参考,实际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展示为准

同时存储图像中选择的区域的设备和创建图像文件的设备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710166799.1
  • IPC分类号:G06F17/30
  • 申请日期:
    2007-11-19
  • 申请人: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同时存储图像中选择的区域的设备和创建图像文件的设备
申请号CN200710166799.1申请日期2007-11-19
法律状态撤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8-05-28公开/公告号CN101187932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G06F17/30IPC分类号G;0;6;F;1;7;/;3;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三星电子株式会社申请人地址
韩国京畿道水原市灵通区梅滩洞416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三星电子株式会社当前权利人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发明人赵秀镐
代理机构北京铭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韩明星;刘奕晴
摘要
一种共同存储从图像中选择的区域的设备,所述设备包括:图像编辑单元,加载标准图像文件,基于标准图像文件显示标准图像,并且使用户能够编辑标准图像;缩放单元,放大并缩小在标准图像上输入单元所指示的位置;以及选择的图像管理单元,共同存储输入单元选择的一个或多个区域作为一个或多个相应图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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