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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名称 | 一种摄像头保护壳及摄像头组件 |
申请号 | CN202221221119.8 | 申请日期 | 2022-05-19 |
法律状态 | 授权 | 申报国家 | 中国 |
公开/公告日 | | 公开/公告号 | |
优先权 | 暂无 | 优先权号 | 暂无 |
主分类号 | H04N5/225 | IPC分类号 | H;0;4;N;5;/;2;2;5查看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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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103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
权利人 |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当前权利人 |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蔚旭东;冯现锋 |
代理机构 |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汪莉萍 |
摘要
本实用新型属于汽车零部件技术领域,公开了一种摄像头保护壳及摄像头组件,该摄像头保护壳包括壳体和遮挡件,壳体设有开口腔,开口腔内能够放置摄像头,壳体设有第一限位部和第二限位部,遮挡件与壳体活动连接,以遮住或避开壳体上开口腔的开口,在遮挡件上设置定位部,定位部分别与第一限位部和第二限位部可拆卸连接,当遮挡件避开开口时,定位部与第一限位部连接,当遮挡件遮住开口时,定位部与第二限位部连接,由此实现遮挡件在避开和遮住开口的两个状态下,都能够实现固定的效果。
1.一种摄像头保护壳,其特征在于,包括:
壳体(100),所述壳体(100)设有开口腔(110),所述开口腔(110)内用于放置摄像头,所述壳体(100)设有第一限位部和第二限位部;
遮挡件,所述遮挡件与所述壳体(100)活动连接,以遮住或避开所述开口腔(110)的开口,所述遮挡件设有定位部(230),所述定位部(230)分别与所述第一限位部和所述第二限位部可拆卸连接,所述遮挡件避开所述开口时,所述定位部(230)与所述第一限位部连接,以固定所述遮挡件,所述遮挡件遮住所述开口时,所述定位部(230)与所述第二限位部连接,以固定所述遮挡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头保护壳,其特征在于,所述遮挡件为挡板(210),且所述挡板(210)与所述壳体(100)滑动连接;
或,所述遮挡件为挡布(220),所述挡布(220)由弹性布料制成,所述挡布(220)与所述开口的一侧边沿连接,且所述挡布(220)遮住所述开口时,所述挡布(220)为拉伸状态。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摄像头保护壳,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部为开设于所述开口底部两侧边沿的第一凹槽(121),所述定位部(230)设置于所述遮挡件的顶部,所述遮挡件避开所述开口时,所述定位部(230)置于所述第一凹槽(121)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摄像头保护壳,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保护壳还包括限位板(300),所述限位板(300)与所述第一凹槽(121)的侧壁固定连接,且所述限位板(300)与所述壳体(100)之间设有间隙,所述遮挡件活动设置于所述间隙内。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摄像头保护壳,其特征在于,所述挡布(220)的底部设置于所述间隙内。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摄像头保护壳,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100)上还设有卡接部(130),所述卡接部(130)设置于所述开口的底部的边沿,所述遮挡件避开所述开口时,所述定位部(230)卡接于所述第一凹槽(121)和所述卡接部(130)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摄像头保护壳,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口的两侧边沿还分别开设有豁口(140),且所述豁口(140)与所述第一凹槽(121)连通。
8.根据权利要求3‑7任一项所述的摄像头保护壳,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限位部为开设于所述开口顶部两侧边沿的第二凹槽(122),所述遮挡件遮住所述开口时,所述定位部(230)置于所述第二凹槽(122)内。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头保护壳,其特征在于,所述遮挡件为挡板(210),且所述挡板(210)与所述壳体(100)转动连接。
10.一种摄像头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摄像头以及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摄像头保护壳,所述摄像头设置于所述开口腔(110)内。
一种摄像头保护壳及摄像头组件\n技术领域\n[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零部件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摄像头保护壳及摄像头组件。\n背景技术\n[0002] 驾驶员监控系统(Driver Monitoring System,DMS)是一种能够对驾驶员进行疲劳监测、注意力监测、危险驾驶行为监测以及识别驾驶员身份的智能驾驶辅助系统,摄像头作为拍摄驾驶员状态的器材是DMS的主要部件,为避免摄像头受到磕碰,通常会将摄像头放置在保护壳内。\n[0003] 现有技术公开了一种摄像头保护壳,该摄像头保护壳包括壳体和挡板,壳体设有容纳腔,容纳腔用于放置摄像头,挡板与壳体转动连接,以实现挡板与壳体的扣合和打开,壳体上设有固定槽,挡板上设有凸块,当挡板与壳体扣合时,凸块卡入固定槽内,实现对挡板的固定。\n[0004]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只有当挡板与壳体扣合时才能实现挡板的固定,当挡板呈打开状态时,则无法实现对挡板的固定,此时挡板为支立的状态,甚至当保护壳发生晃动时,挡板会随着保护壳的晃动相对于壳体发生转动,非常容易出现挡板与壳体之间的连接轴折断的问题,最终使挡板无法扣盖在壳体上。因此,如何实现挡板呈扣合和打开两个状态时都能够被固定住,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亟需解决的技术问题。\n实用新型内容\n[0005]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摄像头保护壳,具有遮挡件在避开和遮住开口腔的开口的两个状态下,都能够实现固定的效果。\n[0006] 为达此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n[0007] 一种摄像头保护壳,包括:\n[0008] 壳体,壳体设有开口腔,开口腔内用于放置摄像头,壳体设有第一限位部和第二限位部;\n[0009] 遮挡件,遮挡件与壳体活动连接,以遮住或避开开口腔的开口,遮挡件设有定位部,定位部分别与第一限位部和第二限位部可拆卸连接,遮挡件避开开口时,定位部与第一限位部连接,以固定遮挡件,遮挡件遮住开口时,定位部与第二限位部连接,以固定遮挡件。\n[0010] 可选地,遮挡件为挡板,且挡板与壳体滑动连接;\n[0011] 或,遮挡件为挡布,挡布由弹性布料制成,挡布与开口的一侧边沿连接,且挡布遮住开口时,挡布为拉伸状态。\n[0012] 可选地,第一限位部为开设于开口底部两侧边沿的第一凹槽,定位部设置于遮挡件的顶部,遮挡件避开开口时,定位部置于第一凹槽内。\n[0013] 可选地,摄像头保护壳还包括限位板,限位板与第一凹槽的侧壁固定连接,且限位板与壳体之间设有间隙,遮挡件活动设置于间隙内。\n[0014] 可选地,挡布的底部设置于间隙内。\n[0015] 可选地,壳体上还设有卡接部,卡接部设置于开口的底部的边沿,遮挡件避开开口时,定位部卡接于第一凹槽和卡接部之间。\n[0016] 可选地,开口的两侧边沿还分别开设有豁口,且豁口与第一凹槽连通。\n[0017] 可选地,第二限位部为开设于开口顶部两侧边沿的第二凹槽,遮挡件遮住开口时,定位部置于第二凹槽内。\n[0018] 可选地,遮挡件为挡板,且挡板与壳体转动连接。\n[0019]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摄像头组件,该摄像头组件不仅能够为摄像头提供较为可靠的保护,还能为被录像人提供较为可靠的隐私保护。\n[0020] 为达此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n[0021] 一种摄像头组件,包括摄像头以及上述的摄像头保护壳,摄像头设置于开口腔内。\n[0022] 有益效果:\n[0023]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摄像头保护壳,在壳体上设置第一限位部和第二限位部,遮挡件与壳体活动连接,以遮住或避开壳体上开口腔的开口,在遮挡件上设置定位部,定位部与第一限位部可拆卸连接,且定位部与第二限位部可拆卸连接,当遮挡件避开开口时,定位部与第一限位部连接,当遮挡件遮住开口时,定位部与第二限位部连接,由此实现遮挡件在避开和遮住开口的两个状态下,都能够实现固定的效果,有效提高了遮挡件与壳体连接的可靠性。\n[0024]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摄像头组件,摄像头设置在壳体的开口腔内,当摄像头开始录像前,将遮挡件避开开口腔的开口,并将定位部与第一限位部连接,以固定遮挡件,当摄像头录像完毕后,将遮挡件遮住开口腔的开口,并将定位部与第二限位部连接,以固定遮挡件,既实现了对摄像头的保护,又能在不需要摄像头工作时将开口腔的开口遮住以达到保护车内隐私的效果,另外,遮挡件不论处于避开开口的状态还是遮住开口的状态,都能够固定在壳体上,有效提高了遮挡件与壳体连接的可靠性,进而提高了壳体保护摄像头的可靠性以及壳体保护被录像人隐私的可靠性。\n附图说明\n[0025] 图1是实施例一提供的壳体的结构示意图;\n[0026] 图2是实施例一提供的挡板的结构示意图;\n[0027] 图3是实施例一中挡板避开开口腔的开口时的状态示意图;\n[0028] 图4是实施例一中定位部由第一凹槽移向第二凹槽时的状态示意图;\n[0029] 图5是实施例一种挡板遮住开口腔的开口时的状态示意图;\n[0030] 图6是实施例二中挡布避开开口腔的开口时的状态示意图;\n[0031] 图7是图6在A‑A方向的剖视图;\n[0032] 图8是实施例二中挡布遮住开口腔的开口时的状态示意图。\n[0033] 图中:\n[0034] 100、壳体;110、开口腔;121、第一凹槽;122、第二凹槽;130、卡接部;140、豁口;\n210、挡板;211、推拉凸块;220、挡布;221、连接轴;230、定位部;300、限位板。\n具体实施方式\n[0035]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可以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仅示出了与本实用新型相关的部分而非全部结构。\n[0036]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相连”、“连接”、“固定”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n[0037]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n[0038] 在本实施例的描述中,术语“上”、“下”、“右”、等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和简化操作,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仅用于在描述上加以区分,并没有特殊的含义。\n[0039] 实施例一\n[0040] 本实施例提供一种摄像头保护壳,该摄像头保护壳可以安装在汽车驾驶室内,将DMS的摄像头安装到该保护壳内,可以对DMS的摄像头提供较为可靠的保护作用,并且还能较为可靠地保护车内人员的隐私。当然,该摄像头保护壳也可以应用于其他使用场景,例如家用摄像头等。\n[0041] 具体地,如图1和图2所示,该摄像头保护壳包括壳体100和遮挡件,壳体100设有开口腔110,开口腔110内用于放置摄像头,壳体100设有第一限位部和第二限位部,遮挡件与壳体100活动连接,以遮住或避开开口腔110的开口,遮挡件设有定位部230,定位部230分别与第一限位部和第二限位部可拆卸连接,遮挡件避开开口时,定位部230与第一限位部连接,以固定遮挡件,遮挡件遮住开口时,定位部230与第二限位部连接,以固定遮挡件。\n[0042] 该摄像头保护壳实现了遮挡件在避开和遮住开口的两个状态下,遮挡件都能固定在壳体100上的效果,避免了遮挡件在上述两个状态的其中一个状态下,未与壳体100连接而导致的遮挡件与壳体100连接失效的问题,有效提高了对放置在开口腔110内的摄像头的保护效果;若遮挡件采用非透明材料制成,则遮挡件遮住开口时还具有保护被录像人隐私的效果,由于遮挡件与壳体100连接的可靠性较高,因此该摄像头保护壳还能对被录像人的隐私起到较好的保护效果。\n[0043] 可选地,如图1和图2所示,遮挡件为挡板210,且挡板210与壳体100滑动连接,以实现遮挡件能够避开或遮住开口的效果。\n[0044] 进一步地,如图1和图2所示,第一限位部为开设于开口底部两侧边沿的第一凹槽\n121,定位部230设置于挡板210的顶部,遮挡件避开开口时,定位部230置于第一凹槽121内,由此实现挡板210避开开口时,挡板210的固定效果。具体地,定位部230为定位条或定位块等结构。在开口的边沿开设第一凹槽121的形式,使得壳体100的整体结构较为简单,无需在壳体100上增设与定位部230相配合的部件即可实现挡板210的固定。可以理解的是,为实现定位部230与第一限位部的可拆卸连接,在其他实施方案中,还可以通过其他结构实现,例如,第一限位部为设置于开口底部边沿(或顶部边沿)的磁铁,定位部230为设置于挡板210顶部(或底部)的铁块;或者,第一限位部为设置于开口底部边沿(或顶部边沿)的紧固件,定位部230为设置于挡板210顶部(或底部)的定位件,紧固件和定位件构成可拆卸的卡扣。当然,定位部230与第一限位部的连接方式还可以是其他方式,例如卡扣连接、弹性锁止连接等,此处不再一一列举。\n[0045] 可选地,如图1至图5所示,第二限位部为开设于开口顶部两侧边沿的第二凹槽\n122,遮挡件遮住开口时,定位部230置于第二凹槽122内,由此实现挡板210遮住开口时,挡板210的固定效果。在开口的边沿开设第二凹槽122的形式,使得壳体100的整体结构较为简单,无需在壳体100上增设与定位部230相配合的部件即可实现挡板210的固定。可以理解的是,为实现定位部230与第二限位部的可拆卸连接,在其他实施方案中,还可以通过其他结构实现,例如,第二限位部为设置于开口顶部边沿(或底部边沿)的磁铁,定位部230为设置于挡板210底部(或顶部)的铁块;或者,第二限位部为设置于开口顶部边沿(或底部边沿)的紧固件,定位部230为设置于挡板210底部(或顶部)的定位件,紧固件和定位件构成可拆卸的卡扣。当然,定位部230与第二限位部的连接方式还可以是其他方式,例如卡扣连接、弹性锁止连接等,此处不再一一列举。\n[0046] 优选地,如图1至图5所示,本实施例提供的摄像头保护壳还包括限位板300,限位板300与第一凹槽121的侧壁固定连接,且限位板300与壳体100之间设有间隙,遮挡件活动设置于间隙内,当定位部230置于第一凹槽121内时,挡板210位于限位板300与壳体100之间,形成了对挡板210在y方向上(图3中的y方向)的限位,防止置于第一凹槽121内的定位部\n230从第一凹槽121脱出,以及防止定位部230置于第一凹槽121内时,挡板210发生晃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对挡板210的固定效果,使得挡板210与壳体100连接的可靠性进一步得到了提高。\n[0047] 进一步地,如图1至图5所示,壳体100上还设有卡接部130,卡接部130设置于开口的底部的边沿,遮挡件避开开口时(即,定位部230置于第一凹槽121内时),定位部230卡接于第一凹槽121和卡接部130之间,由此实现对挡板210在z方向上(图3中的z方向)的进一步限位,防止挡板210避开开口时,在z方向上发生窜动,进一步提高了对挡板210的固定效果,使得挡板210与壳体100连接的可靠性进一步得到了提高。进一步地,在本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中,卡接部130为凸块或凸条等凸出于开口边沿的结构。\n[0048] 可选地,如图1至图5所示,挡板210上还设置有推拉凸块211,便于推拉挡板210相对于壳体100滑动,在本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中,推拉凸块211与定位部230相邻设置,且当定位部230卡接在第一凹槽121和卡接部130之间时,推拉凸块211位于定位部230和限位板300之间的位置,避免了限位板300将推拉凸块211遮住的问题。\n[0049] 优选地,如图1至图5所示,开口的两侧边沿还分别开设有豁口140,且豁口140与第一凹槽121连通,以便于定位部230能够顺利地放入第一凹槽121内,以及定位部230能够顺利地从第一凹槽121内移出。\n[0050] 可选地,本实施例中,挡板210由木板、金属板等非透明材料制成,当挡板210遮住开口时,能够对车内人员的隐私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n[0051] 下面就本实施例中的挡板210固定和活动过程做简要说明:\n[0052] 图3为定位部230置于第一凹槽121内时的状态,此时挡板210避开开口(即,挡板\n210打开),且定位部230卡接在第一凹槽121和卡接部130之间;需要向上(图3中的z方向)拉动挡板210时,轻轻向y方向推动挡板210,使定位部230与卡接部130相互错开,而后向上拉动挡板210,图4为挡板210向上移动过程的状态之一,直至如图5所示,定位部230置于第二凹槽122内,实现挡板210的固定,此时挡板210遮住开口(即,挡板210关闭)。\n[0053] 将DMS的摄像头安装到本实施例提供的摄像头保护壳内,不仅可以对摄像头起到保护作用,而且,当不需要对车内人员进行摄像时,用挡板210遮住开口腔110的开口,并对挡板210进行固定,即可实现直观上的停止摄像的效果,对车内人员的隐私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该摄像头保护壳在壳体100上设置第一限位部和第二限位部,在挡板210上设置定位部230,定位部230与第一限位部可拆卸连接,并且,定位部230与第二限位部可拆卸连接,实现了挡板210在避开和遮住开口的两个状态下,都能够与壳体100进行固定的效果,避免了由于挡板210未固定而出现的挡板210与壳体100连接失效的问题,有效提高了挡板210与壳体100连接的可靠性,进而该摄像头保护壳对摄像头的保护,以及对车内人员隐私的保护都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并且,在本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中,第一限位部为开设在开口底部两侧边沿的第一凹槽121,第二限位部为开设在开口顶部两侧边沿的第二凹槽122,定位部\n230为设置在挡板210顶部的凸条或凸块,通过凹槽和凸条(或凸块)的设置即可实现挡板\n210的固定,整体结构较为简单,无需在壳体100上增设其他连接结构即可实现。\n[0054]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实际使用需求,还可以在开口腔110的开口处固定一个透光板,透光板的板面与开口平齐,利用透光板实现对摄像头的保护,此时,挡板210设置在透光板的外侧,挡板210具有保护透光板的作用,避免透光板因受到剐蹭而出现的使用寿命缩减的问题。\n[0055] 本实施例还提供一种摄像头组件,包括摄像头以及上述的摄像头保护壳,摄像头设置于开口腔110内,当摄像头开始录像前,使挡板210避开开口腔110的开口,并将定位部\n230放入第一凹槽121内,以固定挡板210,当摄像头录像完毕后,使挡板210遮住开口腔110的开口,并将定位部230放入第二凹槽122内,以固定挡板210,既实现了对摄像头的保护,又能在不需要摄像头工作时将开口腔110的开口遮住以达到保护车内隐私的效果,另外,挡板\n210不论处于避开开口的状态还是遮住开口的状态,都能够固定在壳体100上,有效提高了挡板210与壳体100连接的可靠性,进而提高了壳体100保护摄像头的可靠性以及壳体100保护被录像人隐私的可靠性。\n[0056] 实施例二\n[0057] 本实施例提供一种摄像头保护壳,该摄像头保护壳与实施例一提供的摄像头保护壳的不同之处在于:\n[0058] 如图6至图8所示,遮挡件为挡布220,挡布220由弹性布料制成,挡布220与开口的一侧边沿连接,且挡布220遮住开口时,挡布220为拉伸状态,以实现遮挡件能够避开或遮住开口的效果。\n[0059] 进一步地,如图6至图8所示,在本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中,摄像头保护壳还包括连接轴221,连接轴221与开口的底部边沿固定连接,挡布220的底端固定在连接轴221上,挡布220的顶端固定有定位部230,挡布220避开开口时,定位部230置于第一凹槽121内,此时挡布220呈自然状态或者拉伸状态,挡布220遮住开口时,定位部230置于第二凹槽122内,此时挡布220呈拉伸状态,由此实现挡布220在遮住开口和避开开口两个状态下的固定。可以理解的是,在其他实施方案中,连接轴221也可以与开口的底部边沿转动连接,此时可以有部分挡布220卷绕在连接轴221上,当定位部230由第一凹槽121向第二凹槽122移动时,卷绕在连接轴221上的挡布220逐渐展开,当全部的挡布220都展开后,挡布220再发生弹性变形,当定位部230由第二凹槽122向第一凹槽121移动时,挡布220先弹性收缩,而后部分挡布220卷绕在连接轴221上,当挡布220由弹性较小的弹性布料制成时,该结构较为适用。当然,在其他实施方案中,挡布220的底端还可以直接固定在开口的底部边沿。\n[0060] 可以理解的是,在其他实施方案中,定位部230还可以是固定在挡布220顶部的第一挂钩,第一限位部是固定在开口底部边沿的第二挂钩,第二限位部是固定在开口顶部的第三挂钩,当挡布220避开开口时,第一挂钩挂在第二挂钩上实现挡布220的固定,当挡布\n220遮住开口时,第一挂钩挂在第三挂钩上实现挡布220的固定。\n[0061] 优选地,如图6至图8所示,连接轴221固定在限位板300与壳体100之间的间隙内,即,挡布220的底部设置在间隙内,当挡布220避开开口时,定位部230置于第一凹槽121内,此时整个挡布220都设置在间隙内,不仅能够对挡布220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避免挡布220受到剐蹭、保持挡布220的清洁,同时还能有效节约挡布220收放到间隙内时的占用空间,进而减小摄像头保护壳的安放空间,提高空间利用率。\n[0062] 优选地,挡布220由不透光的弹性布料制成,能够对车内人员的隐私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具体不透光的弹性布料的材料组分以及制备工艺均为现有技术,此处不再赘述。\n[0063] 本实施例提供的摄像头保护壳的其余结构与实施例一均相同,不再赘述。\n[0064] 实施例三\n[0065] 本实施例提供一种摄像头保护壳,该摄像头保护壳与实施例一提供的摄像头保护壳的不同之处在于:\n[0066] 在本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中,遮挡件为挡板210,且挡板210与壳体100转动连接以实现遮挡件能够避开或遮住开口的效果。进一步地,挡板210的一端与开口的顶部边沿通过转轴转动连接,定位部230为固定在挡板210底部的铁块,第一限位部为固定在壳体100顶部的磁铁,第二限位部为固定在开口底部边沿的磁铁,当挡板210避开开口时,挡板210底部的铁块与壳体100顶部的磁铁吸合实现挡板210的固定,当挡板210遮住开口时,挡板210底部的铁块与开口底部边沿的磁铁吸合实现挡板210的固定。或者,定位部230为粘贴在挡板\n210底部两个侧面的的第一勾面带和第二勾面带,第一限位部为粘贴在壳体100顶部的第一胶面带,第二限位部为粘贴在开口底部边沿的第二胶面带,当挡板210避开开口时,第一勾面带与第一胶面带粘接实现挡板210的固定,当挡板210遮住开口时,第二勾面带与第二胶面带粘接实现挡板210的固定。当然,定位部230与第一限位部和第二限位部的连接方式还可以是其他方式,例如卡扣连接、弹性锁止连接等,此处不再一一列举。\n[0067] 优选地,挡板210由木板、金属板等非透明材料制成,当挡板210遮住开口时,能够对车内人员的隐私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n[0068] 本实施例提供的摄像头保护壳的其余结构与实施例一均相同,不再赘述。\n[0069]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了清楚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能够进行各种明显的变化、重新调整和替代而不会脱离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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