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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体系内自生的二硫化碳为其自燃发育与低温起燃的标识物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810006933.6
  • IPC分类号:G01N21/00;G01N30/00
  • 申请日期:
    2008-01-25
  • 申请人: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维登科学仪器有限责任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用体系内自生的二硫化碳为其自燃发育与低温起燃的标识物
申请号CN200810006933.6申请日期2008-01-25
法律状态撤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9-07-29公开/公告号CN101493403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G01N21/00IPC分类号G;0;1;N;2;1;/;0;0;;;G;0;1;N;3;0;/;0;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维登科学仪器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外文兴街1号;北京市西城区西外文兴街1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维登科学仪器有限责任公司当前权利人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维登科学仪器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栾和林;李华昌;刘春;李继梅;陈昌;李斌;姚文;李胜;王增辉;乔宏伟;袁玉霞;冯先进;汤淑芳;于立;章连香;陈殿耿;刘春峰;轩小朋;王娉娉;李刚
代理机构暂无代理人暂无
摘要
本发明是利用含硫化物易自燃体系内自生的二硫化碳作为其自燃发育的标识物。本发明的优点是:含硫化物易自燃体系内自生二硫化碳形成取决于多聚硫的形成的多少,碳、硫共存及相互作用的大小。即二硫化碳成因也是含硫化物易自燃体系自燃的成因,且自生二硫化碳往往是低温起燃的诱因。为此用易自燃体系自燃发育过程中自生的二硫化碳作为其自燃发育的标识物,可充分发映出其关键内因对自燃形成及低温起燃的作用,从而实现对含硫易自燃体系自燃发育与低温起燃的早期预报。且二硫化碳易挥发、易检出的特征,可使这类自燃早期防控与预警更简易化、仪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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