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 | 一种图片查看方法、装置及智能终端 |
申请号 | CN201210410952.1 | 申请日期 | 2012-10-24 |
法律状态 | 暂无 | 申报国家 | 中国 |
公开/公告日 | 2013-0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45077A |
优先权 | 暂无 | 优先权号 | 暂无 |
主分类号 | G06F3/01 | IPC分类号 | G;0;6;F;3;/;0;1查看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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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乌沙海滨路18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
权利人 |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当前权利人 |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陈云贞 |
代理机构 | 深圳市顺天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郭伟刚 |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图片查看方法、装置及智能终端,其中方法包括以下步骤:A、在单张图片浏览模式下,对用户进行面部识别及追踪,并获取眼睛运动轨迹参数和人脸移动轨迹参数;B、根据眼睛运动轨迹参数判断用户是否眨眼,对当前显示的图片进行放大或缩小操作;C、在当前显示图片处于放大状态时,根据人脸移动轨迹参数判断用户是否进行头部运动;D、在有头部运动时,判断所产生的头部运动属于哪一种类型,并根据不同的头部运动类型对当前显示的图片进行不同方向的移动操作。本发明使得查看图片时不需依赖于手指操作,且不要求使用本发明方案的终端一定具有触摸屏,更加易于应用和操作。
1.一种图片查看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A、在单张图片浏览模式下,对用户进行面部识别及追踪,并获取眼睛运动轨迹参数和人脸移动轨迹参数;
B、根据所述眼睛运动轨迹参数判断用户是否眨眼,如果是,则对当前显示的图片进行放大或缩小操作,否则跳转至步骤A;所述步骤B包括:
B1、根据所述眼睛运动轨迹参数判断用户是否眨眼,如果是,则执行步骤B2,否则跳转至步骤A;
B2、判断所产生的眨眼动作是否为无意识眨眼,如果是,则跳转至步骤A,否则执行步骤B3;所述步骤B2包括:
B21、根据所述眼睛运动轨迹参数计算出用户眨眼频率;
B22、将所述眨眼频率与预设的有意识眨眼频率阈值相比较,在所述眨眼频率高于所述有意识眨眼频率阈值时,认为所产生的眨眼为无意识眨眼,否则认为是有意识眨眼;
B3、判断当前显示的图片是否处于放大状态,如果是,则对当前显示图片进行缩小操作,否则对当前显示图片进行放大操作,并执行步骤C;
C、在当前显示图片处于放大状态时,根据所述人脸移动轨迹参数判断用户是否进行头部运动;
D、在有头部运动时,判断所产生的头部运动属于哪一种类型,并根据不同的头部运动类型对当前显示的图片进行不同方向的移动操作;所述步骤D包括:
D1、判断所产生的头部运动是否与预设的第一运动规律相符,如果是,则对当前显示的图片进行预设的、与所述第一运动规律相对应的第一方向移动操作,否则执行步骤D2;
D2、判断所产生的头部运动是否与预设的第二运动规律相符,如果是,则对当前显示的图片进行预设的、与所述第二运动规律相对应的第二方向移动操作,否则执行步骤D3;
D3、判断所产生的头部运动是否与预设的第三运动规律相符,如果是,则对当前显示的图片进行预设的、与所述第三运动规律相对应的第三方向移动操作,否则执行步骤D4;
D4、判断所产生的头部运动是否与预设的第四运动规律相符,如果是,则对当前显示的图片进行预设的、与所述第四运动规律相对应的第四方向移动操作,否则跳转至步骤B;
其中,所述第一运动规律为向左摇头运动,所述第一方向移动操作为向左移动图片的操作;
所述第二运动规律为向右摇头运动,所述第二方向移动操作为向右移动图片的操作;
所述第三运动规律为抬头运动,所述第三方向移动操作为向上移动图片的操作;
所述第四运动规律为低头运动,所述第四方向移动操作为向下移动图片的操作;或者所述第一运动规律、所述第二运动规律、所述第三运动规律和所述第四运动规律对应设置为用户摇头运动的次数。
2.一种图片查看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面部运动参数采集模块,用于在单张图片浏览模式下,对用户进行面部识别及追踪,并获取眼睛运动轨迹参数和人脸移动轨迹参数;
眨眼运动判断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眼睛运动轨迹参数判断用户是否眨眼;所述眨眼运动判断模块包括眨眼判断单元及无意识眨眼过滤单元:所述眨眼判断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眼睛运动轨迹参数判断用户是否眨眼;所述无意识眨眼过滤单元,用于判断所产生的眨眼动作是否为无意识眨眼;其中,所述无意识眨眼过滤单元包括计算子单元及比较子单元:
所述计算子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眼睛运动轨迹参数计算出用户眨眼频率;所述比较子单元,用于将所述眨眼频率与预设的有意识眨眼频率阈值相比较,在所述眨眼频率高于所述有意识眨眼频率阈值时,认为所产生的眨眼为无意识眨眼,否则认为是有意识眨眼;图片缩放操作模块,用于在用户有眨眼运动时,对当前显示的图片进行放大或缩小操作,否则启动面部运动参数采集模块;所述图片缩放操作模块包括图片状态判断单元及缩放操作单元:所述图片状态判断单元,用于判断当前显示的图片是否处于放大状态;所述缩放操作单元,用于在当前显示的图片处于放大状态时,对当前显示图片进行缩小操作,并在当前显示的图片处于缩小状态时,对当前显示图片进行放大操作;
头部运动判断模块,用于在当前显示图片处于放大状态时,根据所述人脸移动轨迹参数判断用户是否进行头部运动;
图片移动操作模块,用于在有头部运动时,判断所产生的头部运动属于哪一种类型,并根据不同的头部运动类型对当前显示的图片进行不同方向的移动操作;所述图片移动操作模块包括:
第一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产生的头部运动是否与预设的第一运动规律相符;
第一移动操作单元,用于在所产生的头部运动与预设的第一运动规律相符时,对当前显示的图片进行预设的、与所述第一运动规律相对应的第一方向移动操作;
第二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产生的头部运动是否与预设的第二运动规律相符;
第二移动操作单元,用于在所产生的头部运动与预设的第二运动规律相符时,对当前显示的图片进行预设的、与所述第二运动规律相对应的第二方向移动操作;
第三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产生的头部运动是否与预设的第三运动规律相符;
第三移动操作单元,用于在所产生的头部运动与预设的第三运动规律相符时,对当前显示的图片进行预设的、与所述第三运动规律相对应的第三方向移动操作;
第四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产生的头部运动是否与预设的第四运动规律相符;
第四移动操作单元,用于在所产生的头部运动与预设的第四运动规律相符时,对当前显示的图片进行预设的、与所述第四运动规律相对应的第四方向移动操作,否则启动眨眼运动判断模块;
或者,所述第一运动规律、所述第二运动规律、所述第三运动规律和所述第四运动规律对应设置为用户摇头运动的次数。
3.一种智能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图片查看装置。
一种图片查看方法、装置及智能终端\n技术领域\n[0001] 本发明涉及通信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图片查看方法、装置及智能终端。\n背景技术\n[0002] 随着移动终端硬件功能的不断提升,移动终端能实现的功能应用也越来越丰富,尤其是智能移动终端,而且几乎所有智能移动终端都有拍照和图片查看的功能。在现有的智能移动终端中,查看图片时,一般是通过用双指控制触摸屏来实现图片的放大或缩小,然后再通过手指在触摸屏上滑动来移动图片的位置。这种图片查看方式的优点在于,操作起来简单直观,且易用;缺点在于,智能应用于具有触摸屏的移动终端,且必须依赖手的操作。\n发明内容\n[0003]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种不需要依赖触摸屏和手进行操作的图片查看方法、装置及智能终端。\n[0004]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n[0005] 构造一种图片查看方法,其中,包括以下步骤:\n[0006] A、在单张图片浏览模式下,对用户进行面部识别及追踪,并获取眼睛运动轨迹参数和人脸移动轨迹参数;\n[0007] B、根据所述眼睛运动轨迹参数判断用户是否眨眼,如果是,则对当前显示的图片进行放大或缩小操作,否则跳转至步骤A;\n[0008] C、在当前显示图片处于放大状态时,根据所述人脸移动轨迹参数判断用户是否进行头部运动;\n[0009] D、在有头部运动时,判断所产生的头部运动属于哪一种类型,并根据不同的头部运动类型对当前显示的图片进行不同方向的移动操作。\n[0010] 本发明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步骤B包括:\n[0011] B1、根据所述眼睛运动轨迹参数判断用户是否眨眼,如果是,则执行步骤B2,否则跳转至步骤A;\n[0012] B2、判断所产生的眨眼动作是否为无意识眨眼,如果是,则跳转至步骤A,否则执行步骤B3;\n[0013] B3、判断当前显示的图片是否处于放大状态,如果是,则对当前显示图片进行缩小操作,否则对当前显示图片进行放大操作,并执行步骤C。\n[0014] 本发明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步骤B2包括:\n[0015] B21、根据所述眼睛运动轨迹参数计算出用户眨眼频率;\n[0016] B22、将所述眨眼频率与预设的有意识眨眼频率阈值相比较,在所述眨眼频率高于所述有意识眨眼频率阈值时,认为所产生的眨眼为无意识眨眼,否则认为是有意识眨眼。\n[0017] 本发明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步骤D包括:\n[0018] D1、判断所产生的头部运动是否与预设的第一运动规律相符,如果是,则对当前显示的图片进行预设的、与所述第一运动规律相对应的第一方向移动操作,否则执行步骤D2;\n[0019] D2、判断所产生的头部运动是否与预设的第二运动规律相符,如果是,则对当前显示的图片进行预设的、与所述第二运动规律相对应的第二方向移动操作,否则执行步骤D3;\n[0020] D3、判断所产生的头部运动是否与预设的第三运动规律相符,如果是,则对当前显示的图片进行预设的、与所述第三运动规律相对应的第三方向移动操作,否则执行步骤D4;\n[0021] D4、判断所产生的头部运动是否与预设的第四运动规律相符,如果是,则对当前显示的图片进行预设的、与所述第四运动规律相对应的第四方向移动操作,否则跳转至步骤B。\n[0022] 本发明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运动规律为向左摇头运动,所述第一方向移动操作为向左移动图片的操作;\n[0023] 所述第二运动规律为向右摇头运动,所述第二方向移动操作为向右移动图片的操作;\n[0024] 所述第三运动规律为抬头运动,所述第三方向移动操作为向上移动图片的操作;\n[0025] 所述第四运动规律为低头运动,所述第四方向移动操作为向下移动图片的操作。\n[0026]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图片查看装置,其中,包括:\n[0027] 面部运动参数采集模块,用于在单张图片浏览模式下,对用户进行面部识别及追踪,并获取眼睛运动轨迹参数和人脸移动轨迹参数;\n[0028] 眨眼运动判断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眼睛运动轨迹参数判断用户是否眨眼;\n[0029] 图片缩放操作模块,用于在用户有眨眼运动时,对当前显示的图片进行放大或缩小操作,否则启动面部运动参数采集模块;\n[0030] 头部运动判断模块,用于在当前显示图片处于放大状态时,根据所述人脸移动轨迹参数判断用户是否进行头部运动;\n[0031] 图片移动操作模块,用于在有头部运动时,判断所产生的头部运动属于哪一种类型,并根据不同的头部运动类型对当前显示的图片进行不同方向的移动操作。\n[0032] 本发明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眨眼运动判断模块包括:\n[0033] 眨眼判断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眼睛运动轨迹参数判断用户是否眨眼;\n[0034] 无意识眨眼过滤单元,用于判断所产生的眨眼动作是否为无意识眨眼;\n[0035] 所述图片缩放操作模块包括:\n[0036] 图片状态判断单元,用于判断当前显示的图片是否处于放大状态;\n[0037] 缩放操作单元,用于在当前显示的图片处于放大状态时,对当前显示图片进行缩小操作,并在当前显示的图片处于缩小状态时,对当前显示图片进行放大操作。\n[0038] 本发明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无意识眨眼过滤单元包括:\n[0039] 计算子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眼睛运动轨迹参数计算出用户眨眼频率;\n[0040] 比较子单元,用于将所述眨眼频率与预设的有意识眨眼频率阈值相比较,在所述眨眼频率高于所述有意识眨眼频率阈值时,认为所产生的眨眼为无意识眨眼,否则认为是有意识眨眼。\n[0041] 本发明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图片移动操作模块包括:\n[0042] 第一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产生的头部运动是否与预设的第一运动规律相符;\n[0043] 第一移动操作单元,用于在所产生的头部运动与预设的第一运动规律相符时,对当前显示的图片进行预设的、与所述第一运动规律相对应的第一方向移动操作;\n[0044] 第二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产生的头部运动是否与预设的第二运动规律相符;\n[0045] 第二移动操作单元,用于在所产生的头部运动与预设的第二运动规律相符时,对当前显示的图片进行预设的、与所述第二运动规律相对应的第二方向移动操作;\n[0046] 第三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产生的头部运动是否与预设的第三运动规律相符;\n[0047] 第三移动操作单元,用于在所产生的头部运动与预设的第三运动规律相符时,对当前显示的图片进行预设的、与所述第三运动规律相对应的第三方向移动操作;\n[0048] 第四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产生的头部运动是否与预设的第四运动规律相符;\n[0049] 第四移动操作单元,用于在所产生的头部运动与预设的第四运动规律相符时,对当前显示的图片进行预设的、与所述第四运动规律相对应的第四方向移动操作,否则启动眨眼运动判断模块。\n[0050]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智能终端,其中,包括如前述任一项所述的图片查看装置。\n[0051]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通过在单张图片浏览模式下,对用户进行面部识别及追踪,获取眼睛运动轨迹参数和人脸移动轨迹参数,再根据所获取的参数判断用户是否眨眼和头部运动,并根据眨眼动作对图片进行缩放操作,以及根据头部运动来对图片进行移动操作,使得查看图片时不需依赖于手指操作,且不要求使用本发明方案的终端一定具有触摸屏,更加易于应用和操作。\n附图说明\n[0052] 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附图中:\n[0053] 图1是本发明较佳实施例的图片查看方法流程图一;\n[0054] 图2是本发明较佳实施例的图片查看方法流程图二;\n[0055] 图3是本发明较佳实施例的图片查看装置总体原理框图;\n[0056] 图4是图3中眨眼运动判断模块原理框图;\n[0057] 图5是图3中图片移动操作模块原理框图。\n具体实施方式\n[0058] 本发明较佳实施例的图片查看方法流程如图1所示,该方法固化于智能终端中应用,具体包括以下步骤:S1、在单张图片浏览模式下,对用户进行面部识别及追踪,并获取眼睛运动轨迹参数和人脸移动轨迹参数;S2、根据眼睛运动轨迹参数判断用户是否眨眼,如果是,则对当前显示的图片进行放大或缩小操作,否则跳转至步骤S1;S3、在当前显示图片处于放大状态时,根据人脸移动轨迹参数判断用户是否进行头部运动;S4、在有头部运动时,判断所产生的头部运动属于哪一种类型,并根据不同的头部运动类型对当前显示的图片进行不同方向的移动操作。这样可以使得查看图片时不需依赖于手指操作,且不要求使用本发明方案的终端一定具有触摸屏,更加易于应用和操作。\n[0059] 上述实施例中,眼睛运动轨迹参数和人脸移动轨迹参数可以是根据人脸运动跟踪算法从人脸运动轨迹中提取,具体的算法及提取步骤可以有多种,具体可参照现有技术中的人脸跟踪技术相关资料,在此不一一赘述。且上述图片可以是照片、文档等任何形式的图片。\n[0060] 在进一步的实施例中,为保证对用户眨眼运动判断的准确性,如图2所示,上述步骤S2包括:S21、根据眼睛运动轨迹参数判断用户是否眨眼,如果是,则执行步骤S22,否则跳转至步骤S1;S22、判断所产生的眨眼动作是否为无意识眨眼,如果是,则跳转至步骤A,否则执行步骤S23;S23、判断当前显示的图片是否处于放大状态,如果是,则对当前显示图片进行缩小操作,否则对当前显示图片进行放大操作,并执行步骤S3。这样可以滤除无意识的眨眼,准确的判断出用户是否做出了对图片进行缩放操作的眨眼运动。\n[0061] 上述实施例的方法中,可以通过设置多种约束条件来判断用户的眨眼动作是有意识眨眼还是无意识眨眼,例如通过设置有意识眨眼频率阈值来判断,根据人眼动作的习惯性,一般有意识的眨眼动作频率较慢,无意识的眨眼动作频率较快,因此可通过眨眼频率来区分是有意识眨眼还是无意识眨眼。具体地,上述步骤S22包括:根据眼睛运动轨迹参数计算出用户眨眼频率;将眨眼频率与预设的有意识眨眼频率阈值相比较,在眨眼频率高于有意识眨眼频率阈值时,认为所产生的眨眼为无意识眨眼,否则认为是有意识眨眼。其中,具体的有意识眨眼频率阈值可根据实际经验设置,在此不作限制。\n[0062] 上述步骤S23中,在将当前显示图片缩小后,可以不进行任何操作,跳转至步骤B,等待下一次的眨眼运动。即,图片缩小后,不需要对图片进行移动操作。这样通过眨眼运动来控制图片的缩小和放大,且图片的缩小和放大过程之间没设置任何中间状态,使得实现起来更加简单,用户操作起来也更加方便。\n[0063] 在进一步的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上述步骤S4包括:S41、判断所产生的头部运动是否与预设的第一运动规律相符,如果是,则对当前显示的图片进行预设的、与第一运动规律相对应的第一方向移动操作,否则执行步骤S42;S42、判断所产生的头部运动是否与预设的第二运动规律相符,如果是,则对当前显示的图片进行预设的、与第二运动规律相对应的第二方向移动操作,否则执行步骤S43;S43、判断所产生的头部运动是否与预设的第三运动规律相符,如果是,则对当前显示的图片进行预设的、与第三运动规律相对应的第三方向移动操作,否则执行步骤S44;S44、判断所产生的头部运动是否与预设的第四运动规律相符,如果是,则对当前显示的图片进行预设的、与第四运动规律相对应的第四方向移动操作,否则跳转至步骤S2。\n[0064] 其中,上述第一运动规律、第二运动规律、第三运动规律和第四运动规律,和与之对应的第一方向移动操作、第二方向移动操作、第三方向移动操作、第四方向移动操作可以根据需要随意设置。该设置可以为固定设置,也可以设置用户接口,让用户自己根据使用习惯来设置,使得应用更加个性化。\n[0065] 在较为优选的实施例中,上述第一运动规律为向左摇头运动,第一方向移动操作为向左移动图片的操作;第二运动规律为向右摇头运动,第二方向移动操作为向右移动图片的操作;第三运动规律为抬头运动,第三方向移动操作为向上移动图片的操作;第四运动规律为低头运动,第四方向移动操作为向下移动图片的操作。即,将对图片移动方向与用户头部运动方向相对应,使得用户操作起来更加方便和直观,也更加易于用户记住图片移动的操作方式,适应性更强。\n[0066] 在其他实施例中,还可以将第一运动规律、第二运动规律、第三运动规律和第四运动规律对应设置为用户摇头运动的次数,其中第一运动规律为先左后右摇头一次,第二运动规律为先左后右摇头两次,第三运动规律为先左后右摇头三次,第四运动规律为先左后右摇头四次。依此类推,还可以有其他的设置方式,只是这些设置方式操作起来与上面的实施方式相比会麻烦很多。\n[0067] 在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中,还提供了一种图片查看装置,如图3所示,其中包括面部运动参数采集模块10、眨眼运动判断模块20、图片缩放操作模块30、头部运动判断模块\n40和图片移动操作模块50,上述模块可以采用硬件实现,也可以采用软硬件相结合的方式实现。\n[0068] 其中,面部运动参数采集模块10,用于在单张图片浏览模式下,对用户进行面部识别及追踪,并获取眼睛运动轨迹参数和人脸移动轨迹参数;可以采用摄像头来采集面部运动的图像数据,再采用数据分析单元来对图像数据进行分析,得到眼睛运动轨迹参数和人脸移动轨迹参数;眨眼运动判断模块20,用于根据眼睛运动轨迹参数判断用户是否眨眼;\n图片缩放操作模块30,用于在用户有眨眼运动时,对当前显示的图片进行放大或缩小操作,否则启动面部运动参数采集模块;头部运动判断模块40,用于在当前显示图片处于放大状态时,根据人脸移动轨迹参数判断用户是否进行头部运动;图片移动操作模块50,用于在有头部运动时,判断所产生的头部运动属于哪一种类型,并根据不同的头部运动类型对当前显示的图片进行不同方向的移动操作。这样可以使得查看图片时不需依赖于手指操作,且不要求使用本发明方案的终端一定具有触摸屏,更加易于应用和操作。\n[0069] 上述实施例中,眼睛运动轨迹参数和人脸移动轨迹参数可以是根据人脸运动跟踪算法从人脸运动轨迹中提取,具体的算法及提取步骤可以有多种,具体可参照现有技术中的人脸跟踪技术相关资料,在此不一一赘述。且上述图片可以是图片、文档等任何形式的图片。\n[0070] 在进一步的实施例中,如图4所示,为保证对用户眨眼运动判断的准确性,上述眨眼运动判断模块20包括:眨眼判断单元21,用于根据眼睛运动轨迹参数判断用户是否眨眼;无意识眨眼过滤单元22,用于判断所产生的眨眼动作是否为无意识眨眼。图片缩放操作模块包括30:图片状态判断单元,用于判断当前显示的图片是否处于放大状态;缩放操作单元,用于在当前显示的图片处于放大状态时,对当前显示图片进行缩小操作,并在当前显示的图片处于缩小状态时,对当前显示图片进行放大操作。这样可以滤除无意识的眨眼,准确的判断出用户是否做出了对图片进行缩放操作的眨眼运动。\n[0071] 其中,将当前显示图片缩小后,可以不进行任何操作,等待下一次的眨眼运动。即,图片缩小后,不需要对图片进行移动操作。这样通过眨眼运动来控制图片的缩小和放大,且图片的缩小和放大过程之间没设置任何中间状态,使得实现起来更加简单,用户操作起来也更加方便。\n[0072] 上述实施例的装置中,可以通过设置多种约束条件来判断用户的眨眼动作是有意识眨眼还是无意识眨眼,例如通过设置有意识眨眼频率阈值来判断,根据人眼动作的习惯性,一般有意识的眨眼动作频率较慢,无意识的眨眼动作频率较快,因此可通过眨眼频率来区分是有意识眨眼还是无意识眨眼。\n[0073] 具体地,如图4所示,上述无意识眨眼过滤单元22包括:计算子单元221,用于根据眼睛运动轨迹参数计算出用户眨眼频率;比较子单元222,用于将眨眼频率与预设的有意识眨眼频率阈值相比较,在眨眼频率高于有意识眨眼频率阈值时,认为所产生的眨眼为无意识眨眼,否则认为是有意识眨眼。其中,具体的有意识眨眼频率阈值可根据实际经验设置,在此不作限制。上述计算子单元可以是由多个运算放大器、加法器、减法器、乘法器等运算单元构成,比较子单元可以采用滞回比较器来实现。\n[0074] 在进一步的实施例的装置中,如图5所示,图片移动操作模块50包括:第一判断单元511,用于判断所产生的头部运动是否与预设的第一运动规律相符,如果是,则采用第一移动操作单元512对当前显示的图片进行预设的、与第一运动规律相对应的第一方向移动操作,否则启动第二判断单元521;第二判断单元521,用于判断所产生的头部运动是否与预设的第二运动规律相符,如果是,则采用第二移动操作单元522对当前显示的图片进行预设的、与第二运动规律相对应的第二方向移动操作,否则启动第三判断单元531;第三判断单元531,用于判断所产生的头部运动是否与预设的第三运动规律相符,如果是,则采用第三移动操作单元532对当前显示的图片进行预设的、与第三运动规律相对应的第三方向移动操作,否则启动第四判断单元541;第四判断单元541,用于判断所产生的头部运动是否与预设的第四运动规律相符,如果是,则采用第四移动操作单元542对当前显示的图片进行预设的、与第四运动规律相对应的第四方向移动操作,否则启动眨眼运动判断模块20。\n[0075] 其中,上述装置中,第一运动规律、第二运动规律、第三运动规律和第四运动规律,和与之对应的第一方向移动操作、第二方向移动操作、第三方向移动操作、第四方向移动操作可以根据需要随意设置。所设置的运动规律种类也不限于上述四种,可以是两种、三种,或大于四种。且该设置可以为固定设置,也可以设置用户接口,让用户自己根据使用习惯来设置,使得应用更加个性化。\n[0076] 在较为优选的实施例中,上述第一运动规律为向左摇头运动,第一方向移动操作为向左移动图片的操作;第二运动规律为向右摇头运动,第二方向移动操作为向右移动图片的操作;第三运动规律为抬头运动,第三方向移动操作为向上移动图片的操作;第四运动规律为低头运动,第四方向移动操作为向下移动图片的操作。即,将对图片移动方向与用户头部运动方向相对应,使得用户操作起来更加方便和直观,也更加易于用户记住图片移动的操作方式,适应性更强。\n[0077] 在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中,还提供了一种智能终端,其中包括如前述任一实施例中所述的图片查看装置,具体描述参见前述各实施例。该移动终端可以是手机、平板电脑等可进行即时通信的移动设备。\n[0078] 应当理解的是,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上述说明加以改进或变换,而所有这些改进和变换都应属于本发明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法律信息
- 2020-05-15
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的变更
专利权人由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变更为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由523860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乌沙海滨路18号变更为523860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乌沙海滨路18号
- 2015-12-16
- 2013-04-03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G06F 3/01
专利申请号: 201210410952.1
申请日: 2012.10.24
- 2013-02-27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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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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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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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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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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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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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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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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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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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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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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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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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被任何外部专利所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