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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戴式可视设备及用于头戴式可视设备的眼球追踪系统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810945241.1
  • IPC分类号:G02B27/01;G02B27/00;G06F3/01
  • 申请日期:
    2018-08-20
  • 申请人:
    余姚舜宇智能光学技术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头戴式可视设备及用于头戴式可视设备的眼球追踪系统
申请号CN201810945241.1申请日期2018-08-20
法律状态授权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20-02-28公开/公告号CN110850594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G02B27/01IPC分类号G;0;2;B;2;7;/;0;1;;;G;0;2;B;2;7;/;0;0;;;G;0;6;F;3;/;0;1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余姚舜宇智能光学技术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兰江街道世南西路1918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余姚舜宇智能光学技术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余姚舜宇智能光学技术有限公司
发明人张扣文;郭美杉;宋立通;唐溦;谢剑
代理机构上海领洋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代理人暂无
摘要
头戴式可视设备及用于所述头戴式可视设备的眼球追踪系统,其包括一屏幕,用于投射一虚拟场景图像至使用者的眼球,一VR(Virtual Reality)光学透镜,用于在所述屏幕和该使用者的眼球之间构建一光学路径;以及,一眼球追踪系统,用于检测该使用者的眼球的视线方向。所述眼球追踪系统包括至少一光源,用于投射一检测光至该使用者的眼球;以及,一接收模组,用于接收自该使用者的眼球处所反射的该检测光,其中,所述接收模组位于所述VR光学透镜的侧部,并朝向该使用者的眼球,以使得自该使用者的眼球处所反射的该检测光直接被所述接收模组所接收。这样,所述眼球追踪系统的光路不经过VR光学透镜,以简化所述头戴式可视设备的整体光路系统设计,利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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