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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于自拍摄的摄象机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94113874.7
  • IPC分类号:--
  • 申请日期:
    1994-09-09
  • 申请人:
    索尼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适于自拍摄的摄象机
申请号CN94113874.7申请日期1994-09-09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1995-12-13公开/公告号CN1113341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暂无IPC分类号暂无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索尼公司申请人地址
日本东京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索尼公司当前权利人索尼公司
发明人釜谷直树;山川和男;梅原是之;间宫洋;芥河彻
代理机构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代理人马铁良;张志醒
摘要
一种摄象机,其适用于自拍,其在图象接收装置上提供了一反射元件,可将反射元件沿或近似图象接收装置的焦轴来设置,用以避免视差效应,使得摄象操作者在自拍过程中可以精确地监视图象。在反射元件的设置方向有若干种改型,其可以获得各种拍摄效果。另外,本发明设备还可适用于实现视/听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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