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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终端与电视之间的信息发送方法及系统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510156115.4
  • IPC分类号:H04N21/258;H04N21/235;H04N21/234;H04N21/4367;H04N21/4788
  • 申请日期:
    2015-04-03
  • 申请人:
    北京威扬科技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移动终端与电视之间的信息发送方法及系统
申请号CN201510156115.4申请日期2015-04-03
法律状态授权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5-06-24公开/公告号CN104735480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21/258IPC分类号H;0;4;N;2;1;/;2;5;8;;;H;0;4;N;2;1;/;2;3;5;;;H;0;4;N;2;1;/;2;3;4;;;H;0;4;N;2;1;/;4;3;6;7;;;H;0;4;N;2;1;/;4;7;8;8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北京威扬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11号楼四层(呼家楼集中办公区581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北京威扬科技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北京威扬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李国祥
代理机构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代理人王术兰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移动终端与电视之间的信息发送方法与系统,方法包括:移动终端通过扫描与电视相匹配的二维码,向服务器发送建立关联关系请求;服务器在获取关联关系请求后,建立移动终端与电视的关联关系;移动终端将待展示信息发送至服务器;服务器根据移动终端与电视的关联关系,将所述待展示信息发送至对应的电视。本发明的移动终端与电视之间的信息发送方法实现了移动终端与电视的信息交流,提高了移动终端与电视之间的互动性及用户的使用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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