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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手机和电视共享摄像头的方法及系统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610091374.8
  • IPC分类号:H04N21/41;H04N21/436
  • 申请日期:
    2016-02-18
  • 申请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手机和电视共享摄像头的方法及系统
申请号CN201610091374.8申请日期2016-02-18
法律状态驳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6-07-13公开/公告号CN105763905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21/41IPC分类号H;0;4;N;2;1;/;4;1;;;H;0;4;N;2;1;/;4;3;6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肖尧
代理机构四川省成都市天策商标专利事务所代理人罗韬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手机和电视共享摄像头的方法及系统,该系统包括手机端和电视端,所述的手机端包括通信模块,用于手机与电视建立通信;发送模块,用于向电视发送通信连接请求以及指令信号;程序启动模块,当手机与电视建立连接后,用于启动手机摄像头共享;所述的电视端包括指令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手机端的数据;camera模块,用于对接收到的数据进行解析和播放;连接断开模块,当手机端发送结束通信给电视时,用于断开手机端与电视的通信。通过手机与电视机进行通信连接,将手机摄像头捕捉到的YUV数据实时传送给电视机,从而在电视机的frmaework层虚拟一个摄像头,实时在电视的视频上播放和展示手机摄像头拍摄和播放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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