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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数字电视接收终端及其广告数据处理方法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110044780.6
  • IPC分类号:H04N21/434;H04N21/435;H04N21/8352;H04N21/454
  • 申请日期:
    2011-02-24
  • 申请人:
    深圳创维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数字电视接收终端及其广告数据处理方法
申请号CN201110044780.6申请日期2011-02-24
法律状态暂无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1-08-17公开/公告号CN102158753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21/434IPC分类号H;0;4;N;2;1;/;4;3;4;;;H;0;4;N;2;1;/;4;3;5;;;H;0;4;N;2;1;/;8;3;5;2;;;H;0;4;N;2;1;/;4;5;4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深圳创维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4层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发明人耿宜国
代理机构深圳市威世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代理人何青瓦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数字电视接收终端及其广告数据处理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接收服务器发送的广告数据,所述广告数据包括图片控制信息表、图片信息表或图片数据表,其中,每种表均具有相应的表标识;解析接收的所述图片控制信息表、图片信息表或图片数据表中的一种或者多种,得到每种表相应的表标识;对已解析得到所述表标识的一种或者多种图片控制信息表、图片信息表以及图片数据表进行判断,判断其对应的表标识是否已经存在于所述数字电视接收终端内;若对应的表标识是否已经存在于所述数字电视接收终端内,则将同一表标识的所有表一一对应存储。本发明能够使得机顶盒等数字电视接收终端快速、稳定、高效的实现对广告数据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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