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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用作灶面的玻璃陶瓷板的灶台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710110199.3
  • IPC分类号:F24C15/12;B22F7/00
  • 申请日期:
    2007-06-18
  • 申请人:
    肖特股份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具有用作灶面的玻璃陶瓷板的灶台
申请号CN200710110199.3申请日期2007-06-18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7-12-19公开/公告号CN101089482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F24C15/12IPC分类号F;2;4;C;1;5;/;1;2;;;B;2;2;F;7;/;0;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肖特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德国美因茨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肖特股份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肖特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H·斯特里格勒;D·温内曼;A·卢卡斯
代理机构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代理人曹若;刘华联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具有用作灶面的玻璃陶瓷板(1)的灶台。该玻璃陶瓷板由一种未染色的玻璃陶瓷材料构成,以及该玻璃陶瓷板具有至少一个视窗(3)一个不透光的下涂层(4),该下涂层在设置有单独的涂层(7)的视窗(3)的区域中是空出来的。为了提供设置在视窗下面的发光装置的最佳地彩色显示器和为了能使用电容式的触摸传感器本发明规定,单独涂层(7)由一种已焙烧的贵金属制备材料构成,并且具有超过1兆欧姆/平方的表面电阻;所述已涂层的玻璃板在视窗(3)区域中对于可见光(400-750nm)具有1.0至21.0%区间的透射性以及具有0.0至1.0%区间的散射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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