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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名称 | 一种触摸屏终端屏幕操控的方法及装置 |
申请号 | CN201210213257.6 | 申请日期 | 2012-06-26 |
法律状态 | 授权 | 申报国家 | 中国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79004A |
优先权 | 暂无 | 优先权号 | 暂无 |
主分类号 | G06F3/048 | IPC分类号 | G;0;6;F;3;/;0;4;8;;;G;0;6;F;3;/;0;4;1查看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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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梦溪道2号酷派信息港(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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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
权利人 | 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当前权利人 | 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罗翔 |
代理机构 | 深圳中一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温青玲 |
摘要
本发明适用于触摸屏终端技术领域,提供了一种触摸屏终端屏幕操控的方法及装置,所述方法包括:监测用户在触摸屏上的触摸动作及滑动轨迹;当所述触摸动作及滑动轨迹与预设的手势一致时,关闭应用程序子窗口和/或关闭屏幕亮度。通过本发明,使得用户在进行常规操作后,手指不需要移开屏幕就可以完成灭屏操作,实现了整个操控的统一。
1.一种触摸屏终端屏幕操控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监测用户在触摸屏上的触摸动作及滑动轨迹;
当所述触摸动作及滑动轨迹与预设的手势一致时,关闭应用程序子窗口和/或关闭屏幕亮度,所述预设的手势包括:两点触摸、且滑动轨迹为相对滑动或者相反方向滑动;
其中,所述当所述触摸动作及滑动轨迹与预设的手势一致时,关闭应用程序子窗口和/或关闭屏幕亮度具体包括:
判断两触摸点滑动的位移是否同时大于预设的第一阈值,且当所述滑动轨迹为相对滑动时,所述两触摸点最终落点的距离差是否小于预设的第二阈值、且所述两触摸点滑动的速度是否同时大于预设的第三阈值,当所述滑动轨迹为相反方向滑动时,所述两触摸点最终落点的距离差是否大于预设的第四阈值、且所述两触摸点滑动的速度是否同时大于预设的第三阈值;
若是,关闭应用程序子窗口和/或关闭屏幕亮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当所述触摸动作及滑动轨迹与预设的手势一致时,关闭应用程序子窗口和/或关闭屏幕亮度包括:
当所述触摸屏当前显示的窗口为应用程序子窗口,且所述触摸动作及滑动轨迹与预设的手势一致时,关闭所述应用程序子窗口和/或关闭屏幕亮度;
当所述触摸屏当前显示的窗口为主窗口,且所述触摸动作及滑动轨迹与预设的手势一致时,关闭屏幕亮度。
3.一种触摸屏终端屏幕操控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监测单元,用于监测用户在触摸屏上的触摸动作及滑动轨迹;
处理单元,用于在所述监测单元监测到的所述触摸动作及滑动轨迹与预设的手势一致时,关闭应用程序子窗口和/或关闭屏幕亮度,所述预设的手势包括:两点触摸、且滑动轨迹为相对滑动或者相反方向滑动;
其中,所述处理单元包括:
判断模块,用于判断两触摸点滑动的位移是否同时大于预设的第一阈值,且当所述滑动轨迹为相对滑动时,所述两触摸点最终落点的距离差是否小于预设的第二阈值、且所述两触摸点滑动的速度是否同时大于预设的第三阈值,当所述滑动轨迹为相反方向滑动时,所述两触摸点最终落点的距离差是否大于预设的第四阈值、且所述两触摸点滑动的速度是否同时大于预设的第三阈值;
处理模块,用于在所述判断模块判断结果为是时,关闭应用程序子窗口和/或关闭屏幕亮度。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单元具体用于:
当所述触摸屏当前显示的窗口为应用程序子窗口,且所述触摸动作及滑动轨迹与预设的手势一致时,关闭所述应用程序子窗口和/或关闭屏幕亮度;
当所述触摸屏当前显示的窗口为主窗口,且所述触摸动作及滑动轨迹与预设的手势一致时,关闭屏幕亮度。
5.一种触摸屏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触摸屏终端包含权利要求3或4所述触摸屏终端屏幕操控的装置。
一种触摸屏终端屏幕操控的方法及装置\n技术领域\n[0001] 本发明属于触摸屏终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触摸屏终端屏幕操控的方法及装置。\n背景技术\n[0002] 灭屏指的关闭屏幕亮度,以达到省电的目的。现在的手机、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如果用户不进行任何操作,都能够自动进行灭屏操作。\n[0003] 然而,由于目前的智能终端耗电量高、待机时间短,为了减少耗电量,用户在操作完毕后,一般都会手动地进行灭屏操作,不会等到一段时间后自动灭屏。而现有的智能终端,例如触摸屏手机,用户一般都是单手或双手在屏幕上进行操作,操作完毕后要进行灭屏时,首先需要找到电源键的位置,然后将手移出屏幕上方,移至一般位于机身侧面的电源键上,按下电源键才能灭屏。\n[0004] 这样,在智能终端上进行的正常操作和灭屏操作,被分割成两个完全不同的动作,需要手移动至不同的位置来实现,而且有时电源键的隐蔽,以及电源键过小、不突出等一系列的问题,也会给用户在灭屏操作时带来不便。\n发明内容\n[0005] 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触摸屏终端屏幕操控的方法,以解决现有的灭屏操作被分割为两个完全不同的动作,导致操作不便的问题。\n[0006] 本发明实施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触摸屏终端屏幕操控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n[0007] 监测用户在触摸屏上的触摸动作及滑动轨迹;\n[0008] 当所述触摸动作及滑动轨迹与预设的手势一致时,关闭应用程序子窗口和/或关闭屏幕亮度。\n[0009] 本发明实施例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触摸屏终端屏幕操控的装置,所述装置包括:\n[0010] 监测单元,用于监测用户在触摸屏上的触摸动作及滑动轨迹;\n[0011] 处理单元,用于在所述监测单元监测到的所述触摸动作及滑动轨迹与预设的手势一致时,关闭应用程序子窗口和/或关闭屏幕亮度。\n[0012] 本发明实施例的再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触摸屏终端,所述触摸屏终端包括所述触摸屏终端屏幕操控的装置。\n[0013] 从上述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发明实施例实现了一种通过手势控制应用程序子窗口关闭和屏幕亮度关闭的操作,使得用户在进行常规操作后,手指不再需要移开屏幕就可以完成灭屏操作,实现了整个操控的统一,同时也避免了因按电源键不方便而带来的困扰。\n而且,通过该手势还可以控制应用程序子窗口的退出或关闭,提高了用户体验。\n附图说明\n[0014]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n[0015] 图1是本发明第一实施例提供的触摸屏终端屏幕操控方法的实现流程图;\n[0016] 图2中的2a、2b、2c是本发明第一实施例提供的屏幕操控操作的示例图;\n[0017] 图3是本发明第二实施例提供的触摸屏终端屏幕操控方法的实现流程图;\n[0018] 图4是本发明第三实施例提供的触摸屏终端屏幕操控方法的实现流程图;\n[0019] 图5是本发明第四实施例提供的触摸屏终端屏幕操控方法的实现流程图;\n[0020] 图6是本发明第五实施例提供的触摸屏终端屏幕操控装置的组成结构图。\n具体实施方式\n[0021]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n[0022] 为了说明本发明所述的技术方案,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来进行说明。\n[0023] 实施例一:\n[0024] 图1示出了第一实施例提供的触摸屏终端屏幕操控方法的实现流程,该方法过程详述如下:\n[0025] 在步骤S101中,监测用户在触摸屏上的触摸动作及滑动轨迹。\n[0026] 在本实施例中,在触摸屏终端所有窗口类的基类(父类)中实现一种手势监测接口,通过该手势监测接口监测用户在所述触摸屏终端的触摸屏上的触摸动作及滑动轨迹。\n[0027]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用户输入的触摸动作和滑动轨迹可以有多种,触摸屏终端的功能操作也有多种,因此在监测触摸动作和滑动轨迹之前,需要在所述手势监测接口中设置各触摸动作和滑动轨迹与功能操作的对应关系,以使得在监测到触摸动作和滑动轨迹,可以转换成对应功能操作的控制指令,实现相应的操作。其中,所述对应关系包括一对一或者一对多。\n[0028] 在步骤S102中,当所述触摸动作及滑动轨迹与预设的手势一致时,关闭应用程序子窗口和/或关闭屏幕亮度。\n[0029] 具体的是,当所述触摸屏当前显示的窗口为应用程序子窗口,且所述手势监测接口监测到的触摸动作及滑动轨迹与预设的手势一致时,关闭所述应用程序子窗口和/或关闭屏幕亮度;\n[0030] 当所述触摸屏当前显示的窗口为主窗口,且所述手势监测接口监测到的触摸动作及滑动轨迹与预设的手势一致时,关闭屏幕亮度。\n[0031] 其中,所述预设的手势包括但不限于:两点触摸、且滑动轨迹为相对滑动或者相反方向滑动,滑动方向包括但不限于纵向滑动、横行滑动或者斜向滑动,\n[0032] 本实施例中所述滑动方向不做横竖屏区分,即触摸屏终端不论是处在横屏状态还是竖屏状态时,用户都可以在纵向方向(双指分别做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横行方向上(双指自左而右或自右而左)或者斜向方向进行滑动,图2a、2b、2c给出了纵向滑动和斜向滑动的三种示例,图2a为竖屏状态下的纵向滑动,图2b为横屏状态下的纵向滑动,图2c为横屏状态下的斜向滑动。\n[0033] 所述应用程序子窗口包括但不局限于网页窗口、办公软件窗口、游戏窗口、音视频窗口等。所述主窗口包括但不局限于触摸屏终端桌面窗口、主界面窗口等。\n[0034]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所述手势监测接口是在所有窗口类的基类中实现,所以所有窗口类都默认继承所述手势监测接口,当在某窗口上进行灭屏操作时,会自动调用基类的手势监测接口,实现灭屏操作。当然,每个继承自基类的应用程序子窗口也可以根据应用程序自身的特点重写手势监测接口,以覆盖基类的手势监测接口,实现不同的功能操作。例如,建立一对一的映射关系,在所述触摸动作为两点触摸和纵向相对滑动时实现应用程序子窗口的关闭,即当用户在应用程序子窗口进行灭屏操作的手势时,不再是关闭屏幕亮度,而是关闭当前的应用程序子窗口。当然也可以建立一对多的映射关系,在所述触摸动作为两点触摸和纵向相对滑动时实现应用程序子窗口的关闭和屏幕亮度的关闭,即在应用程序子窗口进行灭屏操作的手势时,关闭当前应用程序子窗口的同时关闭屏幕亮度。\n[0035] 本发明实施例通过两个手指同时在屏幕上相对或者相反方向滑动来控制触摸屏终端应用程序子窗口关闭和/或屏幕亮度关闭,即用双指合上或者打开这种很自然的手势来表示应用程序子窗口的关闭操作和/或灭屏操作,符合用户习惯,便于用户记忆,易用性强。本发明实施例使得用户在进行常规操作后关闭屏幕亮度时,手指不再需要移开屏幕就可完成灭屏操作,实现了整个操控的统一,同时也避免了因按电源键不方便而带来的困扰。\n而且,通过该手势还可以控制应用程序子窗口的退出或关闭,提高了用户体验。\n[0036] 实施例二:\n[0037] 图3示出了第二实施例提供的触摸屏终端屏幕操控方法的实现流程,该方法过程详述如下:\n[0038] 在步骤S301中,监测用户在触摸屏上的触摸动作及滑动轨迹。\n[0039] 本步骤与实施例一中步骤S101相同,其具体实施过程详见实施例一中步骤S101的相关描述,在此不再赘述。\n[0040] 在步骤S302中,当所述触摸动作为两点触摸、且所述滑动轨迹为相对滑动或者相反方向滑动时,判断两触摸点滑动的位移是否同时大于预设的第一阈值,且当所述滑动轨迹为相对滑动时,所述两触摸点最终落点的距离差是否小于预设的第二阈值,当所述滑动轨迹为相反方向滑动时,所述两触摸点最终落点的距离差是否大于预设的第四阈值,若判断结果为“是”,则执行步骤S303,否则不执行,结束当前操作。\n[0041] 在本实施例中,为了避免用户误操作或者与其他操作相冲突,本实施例在监测到所述触摸动作为两点触摸且所述滑动轨迹为纵向相对滑动后,还需要判断两触摸点纵向相对滑动的位移是否同时大于预设的第一阈值,且所述两触摸点最终落点的距离差是否小于预设的第二阈值;或者在监测到所述触摸动作为两点触摸且所述滑动轨迹为相反方向滑动后,还需要判断两触摸点相反方向滑动的位移是否同时大于预设的第一阈值,且所述两触摸点最终落点的距离差是否大于预设的第四阈值,若是(即上述两个条件判断结果都为“是”),则判定为关闭应用程序子窗口和/或关闭屏幕亮度操作。\n[0042]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不同触摸屏终端其屏幕大小不同,本实施例所述第一阈值、第二阈值和第四阈值为一动态值(例如为在横屏状态下为屏幕宽度的20%,在竖屏状态下为屏幕长度的20%),即可以根据屏幕的大小自动调整。\n[0043] 举例说明,以屏幕中心点作为平面坐标系的原点,两触摸点分别在X轴上下方,位置坐标分别为(5,0)和(-5,0),两触摸点同时向坐标原点移动(即相对滑动),当两触摸点移动的距离同时为4(大于第一阈值3),两触摸点最终的落点分别为(1,0)和(-1,0),距离差为2(小于第二阈值2.5)时,判定当前操作为关闭应用程序子窗口和/或关闭屏幕亮度操作。\n[0044] 在步骤S303中,关闭应用程序子窗口和/或关闭屏幕亮度。\n[0045] 实施例三:\n[0046] 图4示出了第三实施例提供的触摸屏终端屏幕操控方法的实现流程,该方法过程详述如下:\n[0047] 在步骤S401中,监测用户在触摸屏上的触摸动作及滑动轨迹。\n[0048] 本步骤与实施例一中步骤S101相同,其具体实施过程详见实施例一中步骤S101的相关描述,在此不再赘述。\n[0049] 在步骤S402中,当所述触摸动作为两点触摸且所述滑动轨迹为相对滑动或者相反方向滑动时,判断两触摸点滑动的速度是否同时大于预设的第三阈值,若判断结果为“是”,则执行步骤S403,否则不执行,结束当前操作。\n[0050] 在本实施例中,为了避免用户误操作或者与其他操作相冲突,本实施例在监测到所述触摸动作为两点触摸且所述滑动轨迹为相对滑动或者相反方向滑动后,还需要判断两触摸点滑动的速度是否同时大于预设的第三阈值,若是,则判定为关闭应用程序子窗口和/或关闭屏幕亮度操作,即通过快速滑动来实现应用程序子窗口和/或屏幕亮度的关闭。\n[0051] 在步骤S403中,关闭应用程序子窗口和/或关闭屏幕亮度。\n[0052] 实施例四:\n[0053] 图5示出了第三实施例提供的触摸屏终端灭屏方法的实现流程,该方法过程详述如下:\n[0054] 在步骤S501中,监测用户在触摸屏上的触摸动作及滑动轨迹。\n[0055] 本步骤与实施例一中步骤S101相同,其具体实施过程详见实施例一中步骤S101的相关描述,在此不再赘述。\n[0056] 在步骤S502中,当所述触摸动作为两点触摸且所述滑动轨迹为相对滑动或者相反方向滑动时,判断两触摸点滑动的位移是否同时大于预设的第一阈值、当所述滑动轨迹为相对滑动时,所述两触摸点最终落点的距离差是否小于预设的第二阈值,当所述滑动轨迹为相反方向滑动时,所述两触摸点最终落点的距离差是否大于预设的第四阈值,且所述两触摸点滑动的速度是否同时大于预设的第三阈值,若判断结果为“是”,则执行步骤S503,否则不执行,结束当前操作。\n[0057] 在本实施例中,为了避免用户误操作或者与其他操作相冲突,保证灭屏操作的准确性,本实施例在监测到所述触摸动作为两点触摸且所述滑动轨迹为纵向相对滑动后,还需要判断两触摸点纵向相对滑动的位移是否同时大于预设的第一阈值、所述两触摸点最终落点的距离差是否小于预设的第二阈值、且所述两触摸点滑动的速度是否同时大于预设的第三阈值;或者在监测到所述触摸动作为两点触摸且所述滑动轨迹为相反方向滑动后,还需要判断两触摸点相反方向滑动的位移是否同时大于预设的第一阈值、所述两触摸点最终落点的距离差是否大于预设的第四阈值、且所述两触摸点滑动的速度是否同时大于预设的第三阈值,若是(即上述三个条件判断结果都为“是”),则判定为关闭应用程序子窗口和/或关闭屏幕亮度操作;若否(上述三个条件的判断结果至少有一个为“否”),则不执行,结束当前操作。\n[0058] 在步骤S403中,关闭应用程序子窗口和/或关闭屏幕亮度。\n[0059] 实施例五:\n[0060] 图6示出了本发明第五实施例提供的触摸屏终端屏幕操控装置的组成结构,为了便于说明,仅示出了与本发明实施例相关的部分。\n[0061] 该触摸屏终端屏幕操控装置6可以是运行于触摸屏终端内的软件单元、硬件单元或者软硬件相结合的单元,也可以作为独立的挂件集成到所述触摸屏终端中或者运行于所述触摸屏终端的应用系统中。\n[0062] 该触摸屏终端屏幕操控装置6包括监测单元61以及处理单元62。其中,各单元的具体功能如下:\n[0063] 监测单元61,用于监测用户在触摸屏上的触摸动作及滑动轨迹;\n[0064] 处理单元62,用于在所述监测单元监测到的所述触摸动作及滑动轨迹与预设的手势一致时,关闭应用程序子窗口和/或关闭屏幕亮度。\n[0065] 进一步的是,所述处理单元62包括:\n[0066] 判断模块621,用于用于判断两触摸点滑动的位移是否同时大于预设的第一阈值,且当所述滑动轨迹为相对滑动时,所述两触摸点最终落点的距离差是否小于预设的第二阈值,当所述滑动轨迹为相反方向滑动时,所述两触摸点最终落点的距离差是否大于预设的第四阈值;\n[0067] 或者,\n[0068] 用于判断两触摸点滑动的速度是否同时大于预设的第三阈值;\n[0069] 或者,\n[0070] 判断两触摸点滑动的位移是否同时大于预设的第一阈值、当所述滑动轨迹为相对滑动时,所述两触摸点最终落点的距离差是否小于预设的第二阈值,当所述滑动轨迹为相反方向滑动时,所述两触摸点最终落点的距离差是否大于预设的第四阈值,且所述两触摸点滑动的速度是否同时大于预设的第三阈值,即在监测到所述触摸动作为两点触摸且所述滑动轨迹为纵向相对滑动后,判断两触摸点纵向相对滑动的位移是否同时大于预设的第一阈值、所述两触摸点最终落点的距离差是否小于预设的第二阈值、且所述两触摸点滑动的速度是否同时大于预设的第三阈值;或者在监测到所述触摸动作为两点触摸且所述滑动轨迹为相反方向滑动后,判断两触摸点相反方向滑动的位移是否同时大于预设的第一阈值、所述两触摸点最终落点的距离差是否大于预设的第四阈值、且所述两触摸点滑动的速度是否同时大于预设的第三阈值。\n[0071] 处理模块622,用于在所述判断模块判断结果为是时,关闭应用程序子窗口和/或关闭屏幕亮度。\n[0072] 进一步的,所述处理单元62具体用于:\n[0073] 当所述触摸屏当前显示的窗口为应用程序子窗口,且所述触摸动作及滑动轨迹与预设的手势一致时,关闭所述应用程序子窗口和/或关闭屏幕亮度;\n[0074] 当所述触摸屏当前显示的窗口为主窗口,且所述触摸动作及滑动轨迹与预设的手势一致时,关闭屏幕亮度。\n[0075] 其中,所述预设的手势包括但不限于:两点触摸、且滑动轨迹为相对滑动或者相反方向滑动,滑动方向包括但不限于纵向滑动、横行滑动或者斜向滑动,所述应用程序子窗口包括但不限于网页窗口、办公软件窗口、游戏窗口或音视频窗口。\n[0076] 本实施例提供的触摸屏终端屏幕操控装置可以使用在前述对应的触摸屏终端屏幕操控方法,详情参见上述触摸屏终端屏幕操控方法实施例一至四的相关描述,在此不再赘述。\n[0077] 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为上述实施例五包括的各个单元、模块只是按照功能逻辑进行划分的,但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划分,只要能够实现相应的功能即可;另外,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具体名称也只是为了便于相互区分,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n[0078] 综上所述,本发明实施例通过两个手指同时在屏幕上相对或者相反方向滑动来控制触摸屏终端应用程序子窗口的关闭和/或屏幕亮度的关闭,即用双指合上或者打开这种很自然的手势来表示应用程序子窗口的关闭操作和/或灭屏操作,符合用户习惯,而且便于用户记忆,易用性强。本发明实施例使得用户在进行常规操作后关闭屏幕亮度时,手指不再需要移开屏幕就可完成灭屏操作,实现了整个操控的统一,同时也避免了因按电源键不方便而带来的困扰。而且,通过该手势还可以控制应用程序子窗口的退出或关闭,提高了用户体验。另外,本发明实施例在监测到所述触摸动作为两点触摸且所述滑动轨迹为相对滑动或者相反方向滑动后,还可通过多种方式对所述触摸动作和滑动轨迹进行判定,可有效避免用户误操作或者与其他操作相冲突,保证灭屏操作的准确性。\n[0079]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还可以理解,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步骤是可以通过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所述的程序可以在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所述的存储介质,包括ROM/RAM、磁盘、光盘等。\n[0080]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发明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发明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做出若干等同替代或明显变型,而且性能或用途相同,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发明由所提交的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专利保护范围。
法律信息
- 2015-05-13
- 2013-01-09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G06F 3/048
专利申请号: 201210213257.6
申请日: 2012.06.26
- 2012-11-14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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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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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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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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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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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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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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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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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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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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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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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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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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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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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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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被任何外部专利所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