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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数据显示装置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580027818.1
  • IPC分类号:H04N13/04
  • 申请日期:
    2005-08-11
  •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图像数据显示装置
申请号CN200580027818.1申请日期2005-08-11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7-07-25公开/公告号CN101006733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13/04IPC分类号H;0;4;N;1;3;/;0;4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夏普株式会社申请人地址
日本大阪府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夏普株式会社当前权利人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德毛靖昭;野村敏男
代理机构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李香兰
摘要
控制部(103)根据显示图像的位置信息,来选择对由解码部(102)解码后的三维图像数据进行立体显示(三维显示模式)还是进行平面显示(二维显示模式),并且通知给显示部(104)作为显示模式。具体而言,对所输入的位置信息=显示地址进行监视,当没有时间上的变化时,即图像数据的显示位置没有变化时,选择三维显示模式作为显示模式。另一方面,当有时间上有变化时,即因滚动而图像数据的显示位置变化时,选择二维显示模式作为显示模式。由此,提供一种当三维图像数据的滚动显示时在显示器上有效地显示图像数据的图像数据显示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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