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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名称 | 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方法、装置、设备和介质 |
申请号 | CN202010105122.2 | 申请日期 | 2020-02-20 |
法律状态 | 授权 | 申报国家 | 中国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26 | 公开/公告号 | CN111339501A |
优先权 | 暂无 | 优先权号 | 暂无 |
主分类号 | G06F21/10 | IPC分类号 | G;0;6;F;2;1;/;1;0;;;G;0;6;F;2;1;/;6;4查看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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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申请人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百度大厦三层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
权利人 | 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当前权利人 | 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肖伟 |
代理机构 |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孟金喆 |
摘要
本申请公开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方法、装置、设备和介质,涉及区块链技术领域。应用于用户终端设备,具体实现方案为检测到存在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采用用户的区块链账户私钥对所述待保护数字作品的作品信息进行签名,得到所述作品信息的私钥签名;其中,所述作品信息包括作品内容信息和作品创作时间;根据所述作品信息和所述作品信息的私钥签名,生成版权保护事务请求,并发送至区块链网络以进行上链存储。本申请实施例能够实现无需用户操作,即可对新生成的数字作品立即进行版权保护,提高数字作品版权保护的便利性,降低版权保护的推广难度。
1.一种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于用户终端设备,所述方法包括:
检测到存在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采用用户的区块链账户私钥对所述待保护数字作品的作品信息进行签名,得到所述作品信息的私钥签名;其中,所述作品信息包括作品内容信息和作品创作时间;
根据所述作品信息和所述作品信息的私钥签名,生成版权保护事务请求,并发送至区块链网络以进行上链存储;
其中,所述检测到存在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包括:
检测用户终端设备中生成数字作品的应用程序,若检测到其响应用户的相关操作后触发数字作品的生成操作和存储操作,则用户终端设备有数字作品生成,所述数字作品即为存储空间中的新增数字作品,将所述新增数字作品作为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或判断所述新增数字作品在区块链中是否已进行版权保护,若新增数字作品在区块链中未进行版权保护,将所述新增数字作品作为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
其中,所述方法的执行主体为所述用户终端设备中的区块链轻量级节点或与区块链交互的具有数字作品存储功能的应用程序;
若所述方法的执行主体为所述用户终端设备中的区块链轻量级节点,则所述轻量级节点加载到用户终端设备的操作系统中;或者,
所述轻量级节点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应用程序安装到所述用户终端设备中,且所述第三方应用程序具有访问所述用户终端设备中的目标应用程序的权限,其中,所述目标应用程序为生成和/或存储数字作品的应用程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作品内容信息为所述待保护数字作品的内容,或所述待保护数字作品的内容的加密值。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检测到存在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包括:
若检测到所述用户终端设备的存储空间中存在新增数字作品,则判断所述新增数字作品在区块链中是否已进行版权保护;
若否,则将所述新增数字作品作为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检测到所述用户终端设备的存储空间中存在新增数字作品,包括:
若检测到所述用户终端设备触发数字作品的生成及存储操作,则将所述数字作品作为存储空间中的新增数字作品;和/或,
定期扫描所述用户终端设备的存储空间,确定新增数字作品。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检测到所述用户终端设备的存储空间中存在新增数字作品之后,还包括:
在本地对所述新增数字作品进行标注;
相应的,定期扫描所述用户终端设备的存储空间,确定新增数字作品,包括:
定期扫描所述用户终端设备的存储空间,将所述存储空间中未被标注的数字作品作为新增数字作品。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判断所述新增数字作品在区块链中是否已进行版权保护,包括:
在区块链中查找是否存在所述新增数字作品的作品内容信息;
若不存在,则所述新增数字作品在区块链网络中未进行版权保护。
7.一种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配置于用户终端设备中,所述装置包括:
私钥签名模块,用于检测用户终端设备中生成数字作品的应用程序,若检测到其响应用户的相关操作后触发数字作品的生成操作和存储操作,则用户终端设备有数字作品生成,所述数字作品即为存储空间中的新增数字作品,将所述新增数字作品作为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或判断所述新增数字作品在区块链中是否已进行版权保护,若新增数字作品在区块链中未进行版权保护,将所述新增数字作品作为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采用用户的区块链账户私钥对所述待保护数字作品的作品信息进行签名,得到所述作品信息的私钥签名;其中,所述作品信息包括作品内容信息和作品创作时间;
事务请求生成模块,用于根据所述作品信息和所述作品信息的私钥签名,生成版权保护事务请求,并发送至区块链网络以进行上链存储;
所述装置配置于所述用户终端设备中的区块链轻量级节点或与区块链交互的具有数字作品存储功能的应用程序;
若所述装置配置于所述用户终端设备中的区块链轻量级节点,则所述轻量级节点加载到用户终端设备的操作系统中;或者,
所述轻量级节点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应用程序安装到所述用户终端设备中,且所述第三方应用程序具有访问所述用户终端设备中的目标应用程序的权限,其中,所述目标应用程序为生成和/或存储数字作品的应用程序。
8.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至少一个处理器;以及
与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通信连接的存储器;其中,
所述存储器存储有可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的指令,所述指令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以使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能够执行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方法。
9.一种存储有计算机指令的非瞬时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指令用于使所述计算机执行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方法。
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方法、装置、设备和介质\n技术领域\n[0001] 本申请实施例涉及计算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区块链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方法、装置、设备和介质。\n背景技术\n[0002]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对数字作品的版权保护变得越来越重要。目前,现有技术在对数字作品进行版权保护时,采用的方式是由用户主动上传需要版权保护的数字作品,如文字、图像、音频或视频等。但是由于大多数用户在完成数字作品后,没有上传作品进行版权保护的习惯,从而导致当前针对数字作品的版权保护只普及于摄影师和知名创作者之间,普通的大众很少会对自己的数字作品申请版权保护。存在数字作品版权保护便利性较差,推广难度较大等缺陷。\n发明内容\n[0003] 本申请实施例公开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方法、装置、设备和介质,可以实现无需用户操作,即可对新生成的数字作品立即进行版权保护,提高数字作品版权保护的便利性,降低版权保护的推广难度。\n[0004] 第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公开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方法,应用于用户终端设备,该方法包括:\n[0005] 检测到存在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采用用户的区块链账户私钥对所述待保护数字作品的作品信息进行签名,得到所述作品信息的私钥签名;其中,所述作品信息包括作品内容信息和作品创作时间;\n[0006] 根据所述作品信息和所述作品信息的私钥签名,生成版权保护事务请求,并发送至区块链网络以进行上链存储。\n[0007] 上述申请中的一个实施例具有如下优点或有益效果:在检测到存在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后,自动采用用户的区块链账户私钥对待保护的数字作品的作品信息进行签名后上链存储,完成数字作品的版权保护。本实施例的方案可以实现在用户终端设备有新的数字作品生成后,无需用户手动上传,即可自动对生成的数字作品进行版权保护,提高数字作品版权保护的便利性,使得普通大众的数字作品也实现了版权保护,降低了版权保护的推广难度。\n[0008] 另外,根据本申请上述实施例的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方法,还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术特征:\n[0009] 可选的,所述作品内容信息为所述待保护数字作品的内容,或所述待保护数字作品的内容的加密值。\n[0010] 上述申请中的一个实施例具有如下优点或有益效果:本申请实施例中的作品内容信息可以选择数字作品的内容,以简化版权保护的操作过程;还可以选择对数字作品内容进行加密后的加密值,可在不公开数字作品内容的前提下,通过加密值判断侵权作品,灵活性较强。\n[0011] 可选的,检测到存在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包括:\n[0012] 若检测到所述用户终端设备的存储空间中存在新增数字作品,则判断所述新增数字作品在区块链中是否已进行版权保护;\n[0013] 若否,则将所述新增数字作品作为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n[0014] 上述申请中的一个实施例具有如下优点或有益效果:在检测到用户终端设备有新增数字作品后,需要先判断该新增数字作品是否已经进行了版权保护,若没有,则将其作为待保护数字作品。避免将相同的数字作品重复进行版权保护,提高了版权保护的准确性。\n[0015] 可选的,检测到所述用户终端设备的存储空间中存在新增数字作品,包括:\n[0016] 若检测到所述用户终端设备触发数字作品的生成及存储操作,则将所述数字作品作为存储空间中的新增数字作品;和/或,\n[0017] 定期扫描所述用户终端设备的存储空间,确定新增数字作品。\n[0018] 上述申请中的一个实施例具有如下优点或有益效果:可通过多种方式检测用户终端设备中是否存在新增数字作品,灵活性较强,从而实现更为准确且全面的确定出用户终端设备中的所有新增数字作品。\n[0019] 可选的,在检测到所述用户终端设备的存储空间中存在新增数字作品之后,还包括:\n[0020] 在本地对所述新增数字作品进行标注;\n[0021] 相应的,定期扫描所述用户终端设备的存储空间,确定新增数字作品,包括:\n[0022] 定期扫描所述用户终端设备的存储空间,将所述存储空间中未被标注的数字作品作为新增数字作品。\n[0023] 上述申请中的一个实施例具有如下优点或有益效果:对用户终端设备已经确定出的新增数字作品进行本地标注,后续在扫描存储空间确定新增数字作品时,只对未标注过的数字作品进行扫描,极大的提高了扫描效率,降低了用户终端设备的功耗。\n[0024] 可选的,判断所述新增数字作品在区块链中是否已进行版权保护,包括:\n[0025] 在区块链中查找是否存在所述新增数字作品的作品内容信息;\n[0026] 若不存在,则所述新增数字作品在区块链网络中未进行版权保护。\n[0027] 上述申请中的一个实施例具有如下优点或有益效果:通过与区块链网络进行交互,来判断新增数字作品是否已经进行了版权保护,提高了待保护数字作品确定的准确性。\n[0028] 可选的,所述方法的执行主体为所述用户终端设备中的区块链轻量级节点或与区块链交互的具有数字作品存储功能的应用程序。\n[0029] 可选的,若所述方法的执行主体为所述用户终端设备中的区块链轻量级节点,则所述轻量级节点加载到用户终端设备的操作系统中;或者,\n[0030] 所述轻量级节点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应用程序安装到所述用户终端设备中,且所述第三方应用程序具有访问所述用户终端设备中的目标应用程序的权限,其中,所述目标应用程序为生成和/或存储数字作品的应用程序。\n[0031] 上述申请中的一个实施例具有如下优点或有益效果:本申请实施例的执行主体可以是加载到用户终端设备的操作系统中的轻量级节点;还可以是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应用程序安装在用户终端设备中的轻量级节点,也可以是与区块链交互的具有数字作品存储功能的应用程序,提高了本申请实现版权保护过程的灵活性。\n[0032] 第二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装置,配置于用户终端设备中,该装置包括:\n[0033] 私钥签名模块,用于检测到存在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采用用户的区块链账户私钥对所述待保护数字作品的作品信息进行签名,得到所述作品信息的私钥签名;其中,所述作品信息包括作品内容信息和作品创作时间;\n[0034] 事务请求生成模块,用于根据所述作品信息和所述作品信息的私钥签名,生成版权保护事务请求,并发送至区块链网络以进行上链存储。\n[0035] 第三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包括:\n[0036] 至少一个处理器;以及\n[0037] 与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通信连接的存储器;其中,\n[0038] 所述存储器存储有可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的指令,所述指令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以使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能够执行本申请任意实施例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方法。\n[0039] 第四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存储有计算机指令的非瞬时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指令用于使所述计算机执行本申请任意实施例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方法。\n[0040] 上述申请中的一个实施例具有如下优点或有益效果:在检测到存在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后,自动采用用户的区块链账户私钥对待保护的数字作品的作品信息进行签名后上链存储,完成数字作品的版权保护。本实施例的方案可以实现在用户终端设备有新的数字作品生成后,无需用户手动上传,即可自动对生成的数字作品进行版权保护,提高数字作品版权保护的便利性,使得普通大众的数字作品也实现了版权保护,降低了版权保护的推广难度。\n[0041] 上述可选方式所具有的其他效果将在下文中结合具体实施例加以说明。\n附图说明\n[0042] 附图用于更好地理解本方案,不构成对本申请的限定。其中:\n[0043] 图1是根据本申请第一实施例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方法的流程图;\n[0044] 图2是根据本申请第二实施例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方法的流程图;\n[0045] 图3是根据本申请第四实施例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装置的结构示意图;\n[0046] 图4是用来实现本申请第五实施例的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方法的电子设备的框图。\n具体实施方式\n[0047]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申请的示范性实施例做出说明,其中包括本申请实施例的各种细节以助于理解,应当将它们认为仅仅是示范性的。因此,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应当认识到,可以对这里描述的实施例做出各种改变和修改,而不会背离本申请的范围和精神。同样,为了清楚和简明,以下的描述中省略了对公知功能和结构的描述。\n[0048] 第一实施例\n[0049] 图1是根据本申请第一实施例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方法的流程图,本实施例可适用于对用户终端设备产生的数字作品进行版权的情况,尤其适用于对新生成的数字作品自动实现版权保护的情况。该方法可以由用户终端设备执行,该用户终端设备可以是用户的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以及可穿戴设备等。进一步的,该方法可以由所述用户终端设备中的区块链轻量级节点或与区块链交互的具有数字作品存储功能的应用程序执行。其中,轻量级节点是指部署有区块链的部署数据,如智能合约、共识机制等,但是未存储或存储部分区块数据和事务数据的区块链网络节点,可以参与区块链的事务请求交互过程。轻量级节点一般可部署于用户终端设备中,例如可加载在用户终端设备的操作系统中,还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第三方应用程序安装到用户终端设备中等。在本申请中该第三方应用程序具有访问用户终端设备中的生成和/或存储数字作品的应用程序(如相机应用程序、相册应用程序等)的权限。与区块链交互的具有数字作品存储功能的应用程序可以是用户终端设备中安装的某一数据存储类应用程序,且该应用程序可以与区块链网络进行交互。\n[0050] 该方法可以由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装置来执行,该装置可以采用硬件和/或软件的方式实现,并可集成于用户终端设备中,具体的集成于用户终端设备中的区块链轻量级节点中,或者与区块链交互的具有数字作品存储功能的应用程序中。\n参见图1,该方法具体可以包括:\n[0051] S101,检测到存在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采用用户的区块链账户私钥对待保护数字作品的作品信息进行签名,得到作品信息的私钥签名。\n[0052] 其中,本申请中数字作品可以是创作时就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的作品,如直接在用户终端设备上创作的文章、拍摄的图像、音视频等。本申请中的作品信息,是数字作品的相关信息,其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作品内容信息和作品创作时间。其中,作品内容信息可以为待保护数字作品的内容,具体的,可以是待保护数字作品的原文;作品内容信息还可以是待保护数字作品的内容的加密值,具体的,可以是采用预设的密码学算法(如哈希加密算法、非对称加密算法等)对待保护数字作品的原文内容进行加密后得到的加密值。可选的,本申请实施例可以是根据实际场景,选择作品内容信息的具体类型,灵活性较强。例如,当待保护数字作品的内容比较小时,可以直接将数字作品的内容作为作品内容信息,以简化版权保护的操作过程;当待保护数字作品的内容比较大或有保密需求时,可以选择将数字作品的内容的加密值作为作品内容信息,在不公开数字作品内容的前提下,通过加密值快速判断侵权作品。\n[0053] 可选的,本申请实施例可以实时或定时检测用户终端设备中是否有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具体的检测过程可以是检测用户终端设备中是否有新增的数字作品,若有,则将其作为待保护数字作品。可选的,在检测用户终端设备中是否有新增的数字作品时,可以是对生成数字作品的应用程序进行检测,检测其是否新生成了数字作品,还可以是对存储数字作品的存储空间进行检测,检测其是否又存入了新的数字作品。\n[0054] 可选的,考虑到用户终端设备的存储空间中新存入的数字作品(即新增数字作品)可能已经进行了版权保护,例如,用户终端设备新存入的图像是从网上下载的图像,此时该图像在生成时其所属用户终端设备已经对其进行了版权保护。此时,为了避免重复对数字作品进行版权保护,本申请实施例还可以是若检测到用户终端设备的存储空间中存在新增数字作品,则判断该新增数字作品在区块链中是否已进行版权保护;若没有进行保护,则将该新增数字作品作为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其中具体的判断过程将在后续实施例进行详细介绍。\n[0055] 可选的,本申请的用户终端设备在区块链网络中注册有一个区块链账户,进而也就拥有区块链账户的一对公私钥,用户终端设备在通过上述介绍的方法检测到存在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时,可以是获取待保护数字作品的作品内容信息(如待保护数字作品的内容,或待保护数字作品的内容的加密值)和作品创作时间,然后采用其区块链账户私钥对数字作品内容信息和作品创作时间进行签名,得到待保护数字作品的作品信息的私钥签名。\n[0056] 可选的,本申请实施例中,若检测到存在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为多个,且多个待保护的数字作品为相似数字作品,如连拍得到的多张照片。此时,可以是对多个待保护数字作品都执行采用用户的区块链账户私钥对待保护数字作品的作品信息进行签名,得到所述作品信息的私钥签名的操作;还可以是从多个待保护数字作品中选择一个执行采用用户的区块链账户私钥对该待保护数字作品的作品信息进行签名,得到所述作品信息的私钥签名的操作。对此本实施例不进行限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n[0057] S102,根据作品信息和作品信息的私钥签名,生成版权保护事务请求,并发送至区块链网络以进行上链存储。\n[0058] 其中,本申请中的版权保护事务请求是用户终端设备调用版权保护智能合约生成的,用于请求区块链网络对数字作品进行版权保护的事务请求。\n[0059] 可选的,本申请实施例可以是用户终端设备在针对待保护数字作品的作品信息生成私钥签名后,调用版权保护智能合约,根据待保护数字作品的作品信息以及S101生成的作品信息的私钥签名,生成包含待保护数字作品的作品信息及其私钥签名的版权保护事务请求发送至区块链网络。区块链网络中的节点接收并执行该版权保护事务请求,获取其中包含的待保护数字作品的作品信息及其私钥签名作为事务数据,存储在区块链网络中,以实现对该待保护数字作品的版权保护。本申请通过区块链网络来实现数字作品的版权保护,保证了数字作品版权保护过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n[0060] 可选的,在本申请中,用户终端设备生成的版权保护事务请求中除了包含上述介绍的待保护数字作品的作品信息及其私钥签名外,还可以包括用户终端设备的区块链账户公钥。相应的,区块链网络节点在将待保护数字作品的作品信息及其私钥签名进行上链存储时,将该用户终端设备的区块链账户公钥也一并进行上链存储,以供其他节点通过该公钥和作品信息的私钥签名,来验证该数字作品所属用户的身份。\n[0061] 可选的,通过本申请的方法进行上链存储后的待保护数字作品,即可作为已进行版权保护的数字作品,后续当其他用户使用的某一目标数字作品与该已进行版权保护的数字作品的作品内容信息相同,且其他用户使用该目标数字作品的时间位于该已授权数字作品的作品创作时间之后,则说明其他用户使用该目标数字作品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需要向该已授权数字作品的所属用户的区块链账户支付一定的版权费后方可继续使用。本申请的方案可以很好的帮助普通大众对其日常生活中创作的数字作品(如生活中拍摄的照片等)进行版权保护,使得版权保护不在仅限于摄影师和知名创作者之间。\n[0062] 本实施例的技术方案,用户终端设备在检测到存在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后,自动采用用户的区块链账户私钥对待保护的数字作品的作品信息进行签名后上链存储,完成数字作品的版权保护。本实施例的方案可以实现在用户终端设备有新的数字作品生成后,无需用户手动上传,即可自动对生成的数字作品进行版权保护,提高数字作品版权保护的便利性,使得普通大众的数字作品也实现了版权保护,降低了版权保护的推广难度。\n[0063] 第二实施例\n[0064] 图2是根据本申请第二实施例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方法的流程图,本实施例在上述第一实施例的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优化,具体对检测到存在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的过程进行了解释说明。如图2所示,该方法具体包括如下:\n[0065] S201,开始。\n[0066] S202,检测用户终端设备的存储空间中是否存在新增数字作品,若是,则执行S203,若否,则继续执行S202。\n[0067] 可选的,本申请中,用户终端设备可以实时或定时检测其存储空间(包括本地存储空间和云存储空间)中是否存在新增的数字作品,例如,针对图像这类数字作品,可以是检测用户终端设备的相册(包括本地相册和云相册)中是否存在新增的图像。若存在新增数字作品,则执行S203进一步判断该新增数字作品是否为待保护数字作品,若否,则继续返回执行本步骤检测新增数字作品的操作。\n[0068] 可选的,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检测用户终端设备存储空间中是否存在新增数字作品的方法有很多,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n[0069] 可实施方式一、若检测到所述用户终端设备触发数字作品的生成及存储操作,则将所述数字作品作为存储空间中的新增数字作品。\n[0070] 具体的,该可实施方式可适用于实时检测新增数字作品时使用,通过检测用户终端设备中生成数字作品的应用程序(如拍摄类应用程序、绘画类应用程序以及唱歌类应用程序等),若检测到其响应用户的相关操作后触发了数字作品的生成操作和存储操作,则此时用户终端设备必定有数字作品生成,且对其进行了存储,即该数字作品即为存储空间中的新增数字作品。例如,可以是检测用户终端设备中安装的拍照应用程序,若检测到其响应用户的操作,拍摄并存储了一张相片,则此时可以将该相片作为检测到的存储空间中的新增数字作品。\n[0071] 可选的,由于该可实施方式中检测到的新增数字作品是生成数字作品的应用程序生成的,该数字作品通常情况下是原创作品,所以本申请还可以将采用该可实施方式确定出的新增数字作品直接作为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跳过S203‑S204的操作,直接执行S205的操作。\n[0072] 可实施方式二、定期扫描用户终端设备的存储空间,确定新增数字作品。\n[0073] 具体的,该可实施方式可适用于定期检测新增数字作品时使用,可以是定期(如每隔一天)对用户终端设备的存储空间中存储的数字产品进行一次扫描,确定出在上一次扫描后,存储空间中新增加的数字作品。\n[0074] 可选的,由用户终端设备的存储空间中的数字作品有些可能不是用户原创的,而是从网络中下载的,所以为了提高确定待保护数字作品的效率,本申请实施例可以是只对存储空间中由生成数字作品的应用程序生成的数字作品进行扫描。例如,对于图像类数字作品,只对相机拍摄的照片进行扫描,不扫描截图或下载的图片。\n[0075] 可选的,随着时间的推移,用户终端设备的存储空间中存储的数字作品会越来越多,如果每次确定新增数字作品时,都对存储空间中的所有数字作品都扫描一次,会导致用户终端设备的功耗越来越大,所以针对该可实施方式二,本申请实施例还可以是在每次检测到用户终端设备的存储空间中存在新增数字作品之后,在本地对新增数字作品进行标注。例如,可以是本地维护一个列表,该列表中记录有本次扫描过的数字作品,还可以是在存储空间中,对已经扫描过的数字作品添加已扫描的批注等。相应的,由于之前对每次检测的新增数字作品都进行了标注,所以在采用该可实施方式确定新增数字作品时,可以定期扫描用户终端设备的存储空间,将存储空间中未被标注的数字作品作为新增数字作品。例如,可以是将存储空间中,本地维护的列表中没有记录过的数字作品作为新增数字作品;还可以是将存储空间中没有添加已扫描批注的数字作品作为新增数字作品等。这样设置的好处在于极大的提高了确定新增数字作品的效率。\n[0076] 可选的,本申请实施例还可以是将可实施方式一和可实施方式二相结合,来检测用户终端设备存储空间中是否存在新增数字作品,进一步提高新增数字作品确定的准确性和全面性。\n[0077] S203,若检测到用户终端设备的存储空间中存在新增数字作品,则判断新增数字作品在区块链中是否已进行版权保护,若是,则返回继续执行S202,若否,则执行S204。\n[0078] 可选的,在本申请中,S202检测到用户终端设备的存储空间中存在的新增数字作品可能不是用户原创生成的作品,而是用户从网上下载或抄袭的作品,为了提高版权保护的精准性,本步骤需要对检测出的新增数字作品进行进一步的判断,判断其在区块链中是否已经进行了保护。具体的,由于区块链中存储有已经进行版权保护的数字作品的作品信息,所以此时可以在区块链中查找是否存在所述新增数字作品的作品内容信息;若不存在,则所述新增数字作品在区块链网络中未进行版权保护,可继续执行S204将新增数字作品作为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否则继续返回S202检测用户终端设备中的新增数字作品。\n[0079] 可选的,本申请中,判断新增数字作品在区块链中是否已进行版权保护的具体执行过程可以是:若区块链网络中存储的数字作品的内容信息是数字作品的内容,此时用户终端设备可以生成包含所述新增数字作品的内容的查询事务请求发送至区块链网络,以请求区块链节点执行该查询事务请求,并反馈区块链网络中是否存在该新增数字作品的作品内容。若不存在,则说明该新增数字作品在区块链网络中未进行版权保护。若区块链网络中存储的数字作品的内容信息是数字作品的内容的加密值,此时用户终端设备可以是先按照预设的密码学算法对新增数字作品的内容加密,然后生成包含内容加密值的查询事务请求发送至区块链网络,以请求区块链节点执行该查询事务请求,并反馈区块链网络中是否存在该内容加密值。若不存在,则说明该新增数字作品在区块链网络中未进行版权保护。\n[0080] 可选的,由于对数字作品的内容进行加密的过程需要消耗大量的功耗,所以本申请实施例还可以是用户终端设备将新增数字作品的内容发送至外部设备,由外部设备执行按照预设的密码学算法对新增数字作品的内容进行加密的操作。该外部设备可以是中心化设备,该中心化设备计算得到加密值后反馈给用户终端设备;该外部设备还可以是区块链节点设备,该区块链节点设备计算加密值后直接在区块链网络中查找是否存储有该加密值,并向用户终端设备反馈查找结果。\n[0081] 可选的,本申请实施例为了提高判断新增数字作品在区块链中是否已进行版权保护的准确性,还可以是在区块链中查找到存在所述新增数字作品的作品内容信息之后,获取查找到的已进行版权保护的数字作品的作品创作时间,若其晚于S202检测到的新增数字作品的创作时间,则同样可以认为S202检测到的新增数字作品在区块链中未进行版权保护,且区块链网络需要将其存储的该已进行版权保护的数字作品的相关信息进行删除。\n[0082] S204,若新增数字作品在区块链中未进行版权保护,则将新增数字作品作为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n[0083] S205,采用用户的区块链账户私钥对待保护数字作品的作品信息进行签名,得到作品信息的私钥签名。\n[0084] 其中,该作品信息包括作品内容信息和作品创作时间。作品内容信息为待保护数字作品的内容,或待保护数字作品的内容的加密值。\n[0085] S206,根据作品信息和作品信息的私钥签名,生成版权保护事务请求,并发送至区块链网络以进行上链存储。\n[0086] 本实施例的技术方案,用户终端设备在检测到存储空间中存在新增数字作品,且判断该新增数字作品在区块链网络中没有进行过版权保护,则将其作为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自动采用用户的区块链账户私钥对待保护的数字作品的作品信息进行签名后上链存储,完成数字作品的版权保护。本实施例的方案提高了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的准确性和全面性,从而精准的实现自动对新生成的数字作品进行版权保护。\n[0087] 第三实施例\n[0088] 本申请实施例在上述各实施例的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优化。针对不同的执行主体,分别给出了如何实现本申请的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方法的具体情况介绍。可选的,本申请实施例的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方法的执行主体可以为所述用户终端设备中的区块链轻量级节点或与区块链交互的具有数字作品存储功能的应用程序。若所述方法的执行主体为所述用户终端设备中的区块链轻量级节点,则所述轻量级节点可以加载到用户终端设备的操作系统中,或者所述轻量级节点还可以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应用程序安装到所述用户终端设备中。\n[0089] 情况一、本申请实施例的执行主体为加载到用户终端设备的操作系统中轻量级节点。该轻量级节点可以通过软件实现功能,集成于操作系统中,配置于用户终端设备的轻量级节点提供了上层交互接口,用于通过上层交互接口与用户终端设备上安装的应用程序客户端进行数据交互。该上层交互接口,也可以是通过操作系统配置的接口。该轻量级节点还提供了网络交互接口,用于通过网络交互接口与区块链网络中其他区块链网络节点进行数据交互。\n[0090] 具体的,该情况中,加载到用户终端设备的操作系统中的轻量级节点可以通过其上层交互接口,与生成和存储数字作品的应用程序进行数据交互,确定并获取用户终端设备中新增数字作品的作品信息,然后通过网络交互接口与区块链网络中其他区块链网络节点进行数据交互,以判断该新增数字作品是否为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若是,则该轻量级节点会采用用户的区块链账户私钥对待保护数字作品的作品信息进行签名,得到所述作品信息的私钥签名,并生成包含所述作品信息及其私钥签名的版权保护事务请求,通过网络交互接口发送至区块链网络以进行上链存储。可选的,若新增数字作品是通过上层交互接口与生成数字作品的应用程序进行数据交互确定的,也可以是直接将该新增数字作品作为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n[0091] 示例性的,针对图像类数字作品,加载到用户终端设备的操作系统中轻量级节点可以通过该上层交互接口检测用户终端设备中的拍照应用程序,检测到其拍摄并存储了新的照片,就将该照片作为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并通过上层交互接口获取该照片的作品信息,采用用户的区块链账户私钥对该照片的作品信息进行签名,得到该照片的作品信息的私钥签名,并生成包含该照片的作品信息及其私钥签名的版权保护事务请求,通过网络交互接口发送至区块链网络以进行上链存储。\n[0092] 情况二、本申请实施例的执行主体为安装到所述用户终端设备中的独立的第三方应用程序。需要说明的是,该第三方应用程序为轻量级节点,且需要具有访问用户终端设备中的目标应用程序的权限,其中,所述目标应用程序为生成和/或存储数字作品的应用程序。\n[0093] 具体的,该情况中,安装到用户终端设备中的第三方应用程序由于具有访问用户终端设备中的目标应用程序的权限,所以其可以通过该权限检测生成数字作品的应用程序是否新生成并存储了数字作品(即新增数字作品),还可以定时扫描存储数字作品的应用程序中的存储空间中是否有新增数字作品;然后与区块链网络中的其他区块链网络节点进行数据交互,判断出该新增数字作品是否为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若是,该第三方应用程序会通过其访问权限获取待保护数字作品的作品信息,采用用户的区块链账户私钥对待保护数字作品的作品信息进行签名,得到所述作品信息的私钥签名,并生成包含所述作品信息及其私钥签名的版权保护事务请求,发送至区块链网络以进行上链存储。可选的,若新增数字作品是第三方应用程序检测生成数字作品的应用程序确定的,也可以是直接将该新增数字作品作为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n[0094] 示例性的,假设轻量级节点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应用程序安装在用户终端设备中,且其具有访问用户终端设备相册的功能,此时该第三方应用程序可以定时扫描相册,判断其中是否有新增照片,然后与区块链网络中其他区块链网络节点进行数据交互,判断出新增照片是否为新生成的待保护照片,若是该第三方应用程序会从相册中获取该照片的作品信息,采用用户的区块链账户私钥对该照片的作品信息进行签名,得到该照片的作品信息的私钥签名,并生成包含该照片的作品信息及其私钥签名的版权保护事务请求,发送至区块链网络以进行上链存储。\n[0095] 情况三、本申请实施例的执行主体为与区块链交互的具有数字作品存储功能的应用程序。需要说明的是,该情况下具有数字作品存储功能的应用程序可以直接与区块链网络进行交互,也可以是通过其后端服务器与区块链网络进行交互。可选的,该应用程序可以是用户终端设备本地存储数字作品的应用程序,例如,用户终端设备上的相册应用程序;还可以是具有云端数字作品存储功能的应用程序,例如,网盘、云服务(icloud)等。\n[0096] 具体的,本情况下执行主体其本身就是一个具有数字作品存储功能的应用程序,所以可以是该应用程序可以有数据存入时或定时扫描其自身存储空间中是否有新增数字作品;然后该应用程序与区块链网络中其他区块链网络节点进行数据交互,判断出该新增数字作品是否为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若是,获取待保护数字作品的信息,采用用户的区块链账户私钥对待保护数字作品的作品信息进行签名,得到所述作品信息的私钥签名,并生成包含所述作品信息及其私钥签名的版权保护事务请求,发送至区块链网络以进行上链存储。\n[0097] 示例性的,假设该应用程序是用户终端设备中安装的云服务应用程序,该云服务应用程序可以在有图像同步后(或定时)扫描其云端存储空间中是否有新增照片,然后该云服务应用程序与区块链网络中其他区块链网络节点进行数据交互,判断出新增照片是否为新生成的待保护照片,若是该云服务应用程序会获取该照片的作品信息,采用用户的区块链账户私钥对该照片的作品信息进行签名,得到该照片的作品信息的私钥签名,并生成包含该照片的作品信息及其私钥签名的版权保护事务请求,发送至区块链网络以进行上链存储。\n[0098] 本实施例的技术方案,执行主体可以是加载到用户终端设备的操作系统中的轻量级节点;还可以是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应用程序安装在用户终端设备中的轻量级节点,也可以是与区块链交互的具有数字作品存储功能的应用程序,本实施例给出了不同执行主体下,如何实现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方法的具体介绍,在实现提高数字作品版权保护的便利性,降低版权保护的推广难度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了实现版权保护过程的灵活性。\n[0099] 第四实施例\n[0100] 图3是根据本申请第四实施例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装置的结构示意图;\n本实施例可适用于对用户终端设备产生的数字作品进行版权的情况,尤其适用于对新生成的数字作品自动实现版权保护的情况,该装置可实现本申请任意实施例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方法。该装置配置于用户终端设备中,该装置300具体包括如下:\n[0101] 私钥签名模块301,用于检测到存在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采用用户的区块链账户私钥对所述待保护数字作品的作品信息进行签名,得到所述作品信息的私钥签名;其中,所述作品信息包括作品内容信息和作品创作时间;\n[0102] 事务请求生成模块302,用于根据所述作品信息和所述作品信息的私钥签名,生成版权保护事务请求,并发送至区块链网络以进行上链存储。\n[0103] 本实施例的技术方案,用户终端设备在检测到存在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后,自动采用用户的区块链账户私钥对待保护的数字作品的作品信息进行签名后上链存储,完成数字作品的版权保护。本实施例的方案可以实现在用户终端设备有新的数字作品生成后,无需用户手动上传,即可自动对生成的数字作品进行版权保护,提高数字作品版权保护的便利性,使得普通大众的数字作品也实现了版权保护,降低了版权保护的推广难度。\n[0104] 进一步的,所述作品内容信息为所述待保护数字作品的内容,或所述待保护数字作品的内容的加密值。\n[0105] 进一步的,所述私钥签名模块301包括:用于检测到存在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的保护作品检测单元,该保护作品检测单元用于:\n[0106] 若检测到所述用户终端设备的存储空间中存在新增数字作品,则判断所述新增数字作品在区块链中是否已进行版权保护;\n[0107] 若否,则将所述新增数字作品作为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n[0108] 进一步的,保护作品检测单元执行检测到所述用户终端设备的存储空间中存在新增数字作品时,具体用于:\n[0109] 若检测到所述用户终端设备触发数字作品的生成及存储操作,则将所述数字作品作为存储空间中的新增数字作品;和/或,\n[0110] 定期扫描所述用户终端设备的存储空间,确定新增数字作品。\n[0111] 进一步的,上述装置还包括:\n[0112] 作品批注单元,用于在检测到所述用户终端设备的存储空间中存在新增数字作品之后,在本地对所述新增数字作品进行标注;\n[0113] 相应的,所述保护作品检测单元在执行定期扫描所述用户终端设备的存储空间,确定新增数字作品时,具体用于:定期扫描所述用户终端设备的存储空间,将所述存储空间中未被标注的数字作品作为新增数字作品。\n[0114] 进一步的,所述保护作品检测单元在执行判断所述新增数字作品在区块链中是否已进行版权保护时,具体用于:\n[0115] 在区块链中查找是否存在所述新增数字作品的作品内容信息;\n[0116] 若不存在,则所述新增数字作品在区块链网络中未进行版权保护。\n[0117] 进一步的,所述装置配置于所述用户终端设备中的区块链轻量级节点或与区块链交互的具有数字作品存储功能的应用程序。\n[0118] 进一步的,若所述装置配置于所述用户终端设备中的区块链轻量级节点,则所述轻量级节点加载到用户终端设备的操作系统中;或者,\n[0119] 所述轻量级节点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应用程序安装到所述用户终端设备中,且所述第三方应用程序具有访问所述用户终端设备中的目标应用程序的权限,其中,所述目标应用程序为生成和/或存储数字作品的应用程序。\n[0120] 第五实施例\n[0121] 根据本申请的实施例,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和一种可读存储介质。\n[0122] 如图4所示,是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方法的电子设备的框图。电子设备旨在表示各种形式的数字计算机,诸如,膝上型计算机、台式计算机、工作台、个人数字助理、服务器、刀片式服务器、大型计算机、和其它适合的计算机。电子设备还可以表示各种形式的移动装置,诸如,个人数字处理、蜂窝电话、智能电话、可穿戴设备和其它类似的计算装置。本文所示的部件、它们的连接和关系、以及它们的功能仅仅作为示例,并且不意在限制本文中描述的和/或者要求的本申请的实现。\n[0123] 如图4所示,该电子设备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401、存储器402,以及用于连接各部件的接口,包括高速接口和低速接口。各个部件利用不同的总线互相连接,并且可以被安装在公共主板上或者根据需要以其它方式安装。处理器可以对在电子设备内执行的指令进行处理,包括存储在存储器中或者存储器上以在外部输入/输出装置,诸如,耦合至接口的显示设备,其上显示图形用户界面(Graphical User Interface,GUI)的图形信息的指令。\n在其它实施方式中,若需要,可以将多个处理器和/或多条总线与多个存储器和多个存储器一起使用。同样,可以连接多个电子设备,各个设备提供部分必要的操作,例如,作为服务器阵列、一组刀片式服务器、或者多处理器系统。图4中以一个处理器401为例。\n[0124] 存储器402即为本申请所提供的非瞬时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中,所述存储器存储有可由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的指令,以使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本申请所提供的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方法。本申请的非瞬时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计算机指令,该计算机指令用于使计算机执行本申请所提供的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方法。\n[0125] 存储器402作为一种非瞬时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用于存储非瞬时软件程序、非瞬时计算机可执行程序以及模块,如本申请实施例中的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方法对应的程序指令/模块,例如,附图3所示的私钥签名模块301和事务请求生成模块302。处理器401通过运行存储在存储器402中的非瞬时软件程序、指令以及模块,从而执行服务器的各种功能应用以及数据处理,即实现上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方法。\n[0126] 存储器402可以包括存储程序区和存储数据区,其中,存储程序区可存储操作系统、至少一个功能所需要的应用程序;存储数据区可存储根据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方法的电子设备的使用所创建的数据等。此外,存储器402可以包括高速随机存取存储器,还可以包括非瞬时存储器,例如至少一个磁盘存储器件、闪存器件、或其他非瞬时固态存储器件。在一些实施例中,存储器402可选包括相对于处理器401远程设置的存储器,这些远程存储器可以通过网络连接至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方法的电子设备。上述网络的实例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企业内部网、局域网、移动通信网及其组合。\n[0127] 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方法的电子设备还可以包括:输入装置403和输出装置\n404。处理器401、存储器402、输入装置403和输出装置404可以通过总线或者其他方式连接,图4中以通过总线连接为例。\n[0128] 输入装置403可接收输入的数字或字符信息,以及产生与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方法的电子设备的用户设置以及功能控制有关的键信号输入,例如触摸屏、小键盘、鼠标、轨迹板、触摸板、指示杆、一个或者多个鼠标按钮、轨迹球、操纵杆等输入装置。输出装置404可以包括显示设备、辅助照明装置和触觉反馈装置等,其中,辅助照明装置例如发光二极管(Light Emitting Diode,LED);触觉反馈装置例如,振动电机等。该显示设备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液晶显示器(Liquid Crystal Display,LCD)、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器和等离子体显示器。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显示设备可以是触摸屏。\n[0129] 此处描述的系统和技术的各种实施方式可以在数字电子电路系统、集成电路系统、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ASIC)、计算机硬件、固件、软件、和/或它们的组合中实现。这些各种实施方式可以包括:实施在一个或者多个计算机程序中,该一个或者多个计算机程序可在包括至少一个可编程处理器的可编程系统上执行和/或解释,该可编程处理器可以是专用或者通用可编程处理器,可以从存储系统、至少一个输入装置、和至少一个输出装置接收数据和指令,并且将数据和指令传输至该存储系统、该至少一个输入装置、和该至少一个输出装置。\n[0130] 这些计算程序,也称作程序、软件、软件应用、或者代码,包括可编程处理器的机器指令,并且可以利用高级过程和/或面向对象的编程语言、和/或汇编/机器语言来实施这些计算程序。如本文使用的,术语“机器可读介质”和“计算机可读介质”指的是用于将机器指令和/或数据提供给可编程处理器的任何计算机程序产品、设备、和/或装置,例如,磁盘、光盘、存储器、可编程逻辑装置(Programmable Logic Device,PLD),包括,接收作为机器可读信号的机器指令的机器可读介质。术语“机器可读信号”指的是用于将机器指令和/或数据提供给可编程处理器的任何信号。\n[0131] 为了提供与用户的交互,可以在计算机上实施此处描述的系统和技术,该计算机具有:用于向用户显示信息的显示装置,例如,阴极射线管(Cathode Ray Tube,CRT)或者LCD监视器;以及键盘和指向装置,例如,鼠标或者轨迹球,用户可以通过该键盘和该指向装置来将输入提供给计算机。其它种类的装置还可以用于提供与用户的交互;例如,提供给用户的反馈可以是任何形式的传感反馈,例如,视觉反馈、听觉反馈、或者触觉反馈;并且可以用任何形式,包括声输入、语音输入或者、触觉输入,来接收来自用户的输入。\n[0132] 可以将此处描述的系统和技术实施在包括后台部件的计算系统,例如,作为数据服务器、或者包括中间件部件的计算系统,例如,应用服务器、或者实施在包括前端部件的计算系统,例如,具有图形用户界面或者网络浏览器的用户计算机,用户可以通过该图形用户界面或者该网络浏览器来与此处描述的系统和技术的实施方式交互、或者实施在包括这种后台部件、中间件部件、或者前端部件的任何组合的计算系统中。可以通过任何形式或者介质的数字数据通信,例如,通信网络,来将系统的部件相互连接。通信网络的示例包括:局域网(Local Area Network,LAN)、广域网(Wide Area Network,WAN)、互联网和区块链网络。\n[0133] 计算机系统可以包括客户端和服务器。客户端和服务器一般远离彼此并且通常通过通信网络进行交互。通过在相应的计算机上运行并且彼此具有客户端‑服务器关系的计算机程序来产生客户端和服务器的关系。\n[0134] 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技术方案,用户终端设备在检测到存在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后,自动采用用户的区块链账户私钥对待保护的数字作品的作品信息进行签名后上链存储,完成数字作品的版权保护。本实施例的方案可以实现在用户终端设备有新的数字作品生成后,无需用户手动上传,即可自动对生成的数字作品进行版权保护,提高数字作品版权保护的便利性,使得普通的大众的数字作品也实现了版权保护,降低版权保护的推广难度。\n[0135] 应该理解,可以使用上面所示的各种形式的流程,重新排序、增加或删除步骤。例如,本发申请中记载的各步骤可以并行地执行也可以顺序地执行也可以不同的次序执行,只要能够实现本申请公开的技术方案所期望的结果,本文在此不进行限制。\n[0136] 上述具体实施方式,并不构成对本申请保护范围的限制。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明白的是,根据设计要求和其他因素,可以进行各种修改、组合、子组合和替代。任何在本申请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申请保护范围之内。
法律信息
- 2022-10-14
- 2020-07-21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G06F 21/10
专利申请号: 202010105122.2
申请日: 2020.02.20
- 2020-06-26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引用任何外部专利数据! |
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被任何外部专利所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