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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业务信息安全防护方法及系统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2110708167.3
  • IPC分类号:G06Q20/38;G06Q20/08;G06F16/2458;G06F16/28;G06K9/62
  • 申请日期:
    2021-06-25
  • 申请人:
    东莞市爱学爱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业务信息安全防护方法及系统
申请号CN202110708167.3申请日期2021-06-25
法律状态实质审查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21-08-27公开/公告号CN113313493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G06Q20/38IPC分类号G;0;6;Q;2;0;/;3;8;;;G;0;6;Q;2;0;/;0;8;;;G;0;6;F;1;6;/;2;4;5;8;;;G;0;6;F;1;6;/;2;8;;;G;0;6;K;9;/;6;2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东莞市爱学爱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石龙裕兴路52号208室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东莞市爱学爱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东莞市爱学爱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钟蕙冰;杨文静;邓华;林和音
代理机构广州市红荔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李彦孚
摘要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业务信息安全防护方法及系统,通过获取预先获得的业务大数据集中分别与不同的业务分组对应的业务信息作为参考信息,并获取包括多个待处理业务信息的待处理信息序列,然后将预先获得的各所述待处理业务信息与所述参考信息进行特征分析,得到各待处理业务信息对应的业务类别描述信息,最后根据各待处理业务信息的业务类别描述信息获取对应的信息安防策略,对各待处理业务信息进行业务信息安全防护。如此,在待处理业务信息被后续应用之前通过考虑业务信息的业务类别描述信息得到针对所述业务信息的信息安防策略对待处理业务信息进行信息安全防护。由此,可以实现针对业务信息的安全防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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