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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薄荷型卷烟凉味香精组合物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310744007.X
  • IPC分类号:A24B15/18;C11B9/00;A24B3/12
  • 申请日期:
    2013-12-30
  • 申请人: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薄荷型卷烟凉味香精组合物
申请号CN201310744007.X申请日期2013-12-30
法律状态授权申报国家暂无
公开/公告日2014-03-26公开/公告号CN103666764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A24B15/18IPC分类号A;2;4;B;1;5;/;1;8;;;C;1;1;B;9;/;0;0;;;A;2;4;B;3;/;1;2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88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当前权利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罗嘉;任建新;练文柳;李亚白;刘金云
代理机构长沙正奇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卢宏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薄荷型卷烟凉味香精组合物。现有的卷烟凉味剂,要么采用传统薄荷,容易挥发,要么采用薄荷的衍生物但口味不佳。本发明提供的薄荷型凉味香精组合物包括下列成分及重量比:钛酸三薄荷一乙酯65--85;水杨酸甲酯1--3;柠檬油0--0.5;薄荷素油0.2-0.3;香精6-11。采用本发明香精制成的薄荷型卷烟,生产过程中没有因薄荷升华而导致的交叉污染和环境污染问题;运输和存储过程中,不会因为温度过高、时间过长而导致薄荷凉感下降;抽吸过程中,凉味持久且均匀,并保留了薄荷的植物性香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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