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 | 精确测定电池剩余容量的装置和方法 |
申请号 | CN98123384.8 | 申请日期 | 1998-12-14 |
法律状态 | 权利终止 | 申报国家 | 中国 |
公开/公告日 | 1999-09-15 | 公开/公告号 | CN1228540 |
优先权 | 暂无 | 优先权号 | 暂无 |
主分类号 | 暂无 | IPC分类号 | 暂无查看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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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申请人地址 | 韩国京畿道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
权利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当前权利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李昌钦 |
代理机构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谢丽娜 |
摘要
电池监测系统考虑了诸如便携式计算机的主机的电池温度变化、电池自放电量和电池放电量而确定准确的电池剩余容量。监测系统进一步确定预期的设备剩余工作时间。电池容量测量装置包括微控制器、电池组、电池温度检测电路、电池电压检测电路、负载电流检测电路与电源保存电平检测电路。
1.一种测量具有显示装置的便携式电子设备中使用的普通电池的剩余容量的装置,包括:电压检测器,用于检测电池的端电压并产生与所检测到的电池端电压相对应的端电压信号;温度传感器,用来检测电池温度并产生与检测到的电池温度相对应的电池温度信号;电流传感器,用来检测电池负载电流并产生与检测到的电池负载电流相对应的负载电流信号;电源保存电平检测器,用来检测具有显示装置的便携式电子设备中设置的电源保存电平;以及控制器,用来根据检测到的普通电池的端电压确定电池剩余容量,并根据检测到的负载电流计算预计的便携式电子设备的剩余工作时间,并且该控制器用于根据电池温度信号和负载电流信号校正确定的该普通电池的剩余容量,而且该控制器根据便携式电子设备设置的电源保存电平校正确定的该便携式电子设备的预计的剩余工作时间,所得到该普通电池的剩余容量和预计的便携式电子设备的剩余工作时间被输入到便携式电子设备,使其在显示装置中显示所得到的该普通电池的剩余容量和便携式电子设备的剩余工作时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进一步包括:充电器,用来给普通电池充电;定时器,用来测量普通电池从充电结束到开始放电的时间间隔,并产生与测量得到的时间间隔相对应的定时器信号;背光亮度位置检测器,用来检测对应于显示装置背光的电源消耗的亮度电平,该显示装置包括液晶显示器,并且控制器进一步执行根据定时器信号校正所得到的剩余容量和根据显示装置的背光亮度电平的变化校正便携式电子设备的预计的剩余工作时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进一步包括:控制器,根据存储在便携式电子设备中的基本输入/输出系统中的电源管理设置数据与便携式电子设备的操作系统的显示部分的显示器电源管理设置数据,确定便携式电子设备的电源保存电平。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进一步包括:普通电池,该普通电池包括封闭的可充电电池,包括多个原电池和用来检测原电池表面温度的热敏电阻。
5.一种测量主机中使用的普通电池的剩余容量的方法,包括步骤:检测普通电池的端电压;根据检测到的普通电池的端电压确定普通电池的剩余电池容量;检测至少一种引起确定的普通电池的剩余电池容量不准确的环境因素;确定是否需要根据检测到的至少一种环境因素对确定的普通电池的剩余电池容量进行校正;当需要对普通电池的确定的剩余容量进行校正时,基于至少一种环境因素,校正确定的普通电池的剩余电池容量;产生用于在主机上显示的所得到的普通电池的电池剩余容量。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至少一种环境因素,上述因素包括:普通电池的电池温度的变化、普通电池的电池自放电量和普通电池的电池放电量中的至少一种。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剩余电池容量校正步骤,该步骤包括如下步骤:检测普通电池的电池温度;如果普通电池的温度高于预先确定的环境温度,则从确定的普通电池的剩余电池容量中减去对应于电池温度变化的一个值;如果普通电池的温度低于预先确定的环境温度,则在确定的普通电池的剩余电池容量中加上对应于电池温度变化的一个值。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剩余电池容量校正步骤,该步骤包括如下步骤:检测普通电池的负载电流;如果检测的普通电池的电池负载电流高于预先确定的负载电流,则在确定的普通电池的剩余电池容量中加上对应于电池负载电流变化的一个值;如果检测的普通电池的电池负载电流低于预先确定的负载电流,则从确定的普通电池的剩余电池容量中减去对应于电池负载电流变化的一个值。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剩余电池容量校正步骤,该步骤包括如下步骤:测量定时器对应于普通电池的自放电时间的输出;如果定时器输出大于预先确定的数值时,在确定的普通电池的剩余电池容量上加上对应于定时器输出信号的值;以及如果定时器输出小于预先确定的数值时,从确定的普通电池的剩余电池容量上减去对应于定时器输出信号的值。
10.一种表示使用普通电池供电的主机的剩余工作时间的方法,包括步骤:检测普通电池的端电压;检测普通电池的放电流值;基于检测到的普通电池的端电压和电流值确定主机设备的剩余工作时间;检测主机设置的至少一种与电源保存相关的因素;根据检测得到的至少一种与电源保存相关的因素确定是否需要校正确定的主机装置的剩余工作时间;当主机装置的确定的剩余工作时间需要校正时,基于至少一种与电源保存相关的因素校正确定的剩余工作时间;产生用于在主机上显示的所得到的剩余工作时间。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至少一种与电源保存相关的因素,包括:主机装置的基本输入输出系统只读存储器的电源管理系统中设置的电源保存电平的变化和主机装置的操作系统的显示部分中设置的显示电源保存电平中的至少一种。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确定剩余工作时间校正步骤,该步骤包括如下步骤:如果电源保存电平增加到一个高电平,从主机装置的当前电源消耗率减去一个对应于主机装置的基本输入输出系统只读存储器的电源管理系统中设置的电源保存电平的变化的值。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确定剩余工作时间校正步骤,该步骤包括如下步骤:如果显示电源保存电平增加到一个高电平,从主机装置的当前电源消耗率减去一个对应于主机装置的操作系统的显示部分中设置的显示电源保存电平的变化的值。
14.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确定剩余工作时间校正步骤,该步骤包括如下步骤:如果亮度值高于预先确定的电平,在主机装置的当前电源消耗率上加上一个对应于主机装置的显示的LCD背光的亮度值的变化的值;如果亮度值低于预先确定的电平,在主机装置的当前电源消耗率上减去一个对应于主机装置的显示的LCD背光的亮度值的变化的值。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进一步包括所述的普通电池,上述普通电池由可充电的镍镉电池、可充电的镍金属氢电池或可充电的锂离子电池中的一种组成。
1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装置,进一步包括普通电池,上述普通电池包括:封闭的可充电电池,包括多个原电池和用来检测原电池表面温度的热敏电阻。
17.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普通电池,上述普通电池包括:封闭的可充电电池,包括多个原电池和用来检测原电池表面温度的热敏电阻。
1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确定剩余工作时间校正步骤,由如下步骤组成:检测普通电池的电池温度;如果普通电池的温度高于预先确定的环境温度,则从确定的普通电池的剩余电池容量中减去对应于电池温度变化的一个值;如果普通电池的温度低于预先确定的环境温度,则在确定的普通电池的剩余电池容量中加上对应于电池温度变化的一个值;检测普通电池的负载电流;如果检测的普通电池的电池负载电流高于预先确定的负载电流,则从确定的普通电池的剩余电池容量中加上对应于电池负载电流变化的一个值;如果检测的普通电池的电池负载电流低于预先确定的负载电流,则从确定的普通电池的剩余电池容量中减去对应于电池负载电流变化的一个值;测量定时器对应于普通电池的自放电时间的输出;如果定时器输出大于预先确定的数值时,在确定的普通电池的剩余电池容量上加上对应于定时器输出信号的值;以及如果定时器输出小于预先确定的数值时,在确定的普通电池的剩余电池容量上减去对应于定时器输出信号的值。
19.根据权利要求11的方法,进一步包括确定的剩余工作时间校正步骤,该步骤包括如下步骤:如果电源保存电平增加到一个高电平,从主机装置的当前电源消耗率减去一个对应于主机装置的基本输入输出系统只读存储器的电源管理系统中设置的电源保存电平的变化的值;以及如果显示电源保存电平增加到一个高电平,从主机装置的当前电源消耗率减去一个对应于主机装置的操作系统的显示部分中设置的显示电源保存电平的变化的值。
20.根据权利要求19的方法,进一步包括确定剩余工作时间校正步骤,该步骤如下步骤:如果亮度值高于预先确定的电平,在主机装置的当前电源消耗率上加上一个对应于主机装置的显示的LCD背光的亮度值的变化的值;和如果亮度值低于预先确定的电平,在主机装置的当前电源消耗率上减去一个对应于主机装置的显示的LCD背光的亮度值的变化的值。
法律信息
- 2018-02-02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IPC(主分类): G01R 31/36
专利号: ZL 98123384.8
申请日: 1998.12.14
授权公告日: 2003.03.05
- 2003-03-05
- 1999-09-15
- 1999-08-18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引用任何外部专利数据! |
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1 | | 2006-11-01 | 2006-11-01 | | |
2 | | 2004-11-15 | 2004-11-15 | | |
3 | | 2005-07-18 | 2005-07-1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