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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清凉剂的噻吩并嘧啶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580040876.8
  • IPC分类号:A61K8/49A61Q5/02A61Q5/12A61Q9/02A61Q11/00A61Q15/00A61Q19/00A61Q19/10C07D495/04C07D239/00C07D333/00
  • 申请日期:
    2005-11-07
  • 申请人:
    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作为清凉剂的噻吩并嘧啶
申请号CN200580040876.8申请日期2005-11-07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7-10-31公开/公告号CN101065100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A61K8/49IPC分类号A61K8/49;A61Q5/02;A61Q5/12;A61Q9/02;A61Q11/00;A61Q15/00;A61Q19/00;A61Q19/10;C07D495/04;C07D239/00;C07D333/0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荷兰***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
发明人A·J·福斯特;C·P·E·范德罗格特;A·罗尔巴科斯;E·W·塔雷卢斯
代理机构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代理人刘冬;刘玥
摘要
式(I)化合物使哺乳动物如人产生局部清爽或凉爽感觉的用途,其中R1为任选被C1-4烷基取代的C4-6亚烷基链;R2为=NH、-NH2或-OH;R3为任选被羟基、苯基或5-或6-元杂环基团(如呋喃基或N-咪唑基)封端的C1-5烷基且R4为H;或R3和R4一起形成C3-5亚烷基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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